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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5 17:11 来源: 本站原创

  杨继瑞 周 莉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可以细分为政府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国际化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和社会化服务环境等。很显然,影响营商环境有众多的社会经济因素。

  营商环境是生产力,而且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生产力,诚如李克强总理所言,“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由近几年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可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2年的第91名提升至2018年的第46名,6年间全球排名上升了45位。特别是从2017年到2018年短短一年时间,从第78名的排名大幅跃升至第46名。这说明中国推进的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和深化“放管服”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与营商环境优良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营商环境还存在较大的上升与优化空间。本文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营商环境出现的新变化以及存在的主要障碍和困难基础上,借鉴全球营商环境优良国家简化审批流程、完善税收制度等先进经验,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提升政务办事效率、理清各项商事制度等六大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中国营商环境的选择路径。

  一、优化营商环境:学术界卓有成效的探讨

  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的源生动力,也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抓手。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营商环境无疑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具影响力与稳定因素的条件。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大量企业心驰神往;与此相反,营商环境恶劣就会让企业避之甚至弃之。为此,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将打造便捷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着力点。营商环境好,企业才能留得住,更多的外资企业才愿意发展投资。从这个方面来说,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提升经济发展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

  自2003年以来,世界银行每年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学者们纷纷对如何提升中国营商环境出谋划策,提出自己的见解。张波提出,通过先易后难的方式分步进行改革,以提升中国企业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党的十八大后,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下,全社会日益认识到营商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营商环境提升的讨论越来越热烈。龚柏华提出,可通过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来推动全国范围的深化改革。李林木等学者认为,应从通过深化税费制度改革从根本上减轻企业的税费、通过优化管理减轻企业的纳税遵从成本两大方面改进中国税务营商环境。王跃生等学者认为,可从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全面提升便利化水平、以自贸试验区建设和自贸区战略为重点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以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优化中国营商环境。

  应该说,国内学者卓有成效的探讨对优化中国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站位于新时代,从系统性、学理性和针对性地对优化中国营商环境进行深度跟踪研究还有深化研究的空间。

  二、中国营商环境:现状及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营商环境也前所未有地改善。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从企业开办、建设许可、获得电力、获得信贷、财产登记、保护中小投资者、税收、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破产等10项指标进行排名,中国排名第46位,较上年上升32位,与2012年的第91位相比上升45位。通过10项指标的具体排名可以看出:(1)“企业开办”的排名从2012年的151位升至2018年的28位,提升了123位,改善幅度最大,充分说明企业开办在简化手续上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2)“建设许可”的排名自2012年至2017年仅有接近10名的提升,2018年提升至121位,虽然较2017年提升了51位,进步明显,但是在190个经济体排名121位,说明设置“建设许可证”的门栏最高,表现仍然是最差的。(3)“获得电力”的排名提升幅度很大,取决于用户通过APP即可申请免费接电的措施,报装接电时间仅需34天,因此中国在该项目提升了整整100位。(4)“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也有明显改善,排名提升了36位。(5)“税收”“跨境贸易”两项的排名提升幅度较小,这也说明这两项改革不到位,仍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提升。

  目前,中国营商环境正向国际视野与体制机制创新转变,将加强同国际规则与国际惯例对接,鼓励良性竞争反对垄断增强透明度,逐步建立国际化的规划建设体系、与国际接轨的经济运行方式、国际通用的行业规范标准、开放型的新兴产业体系、国际化的政府运作制度、高度开放的人文环境等。

  中国营商环境的改善,体现在政府职能的积极转变与营商环境的共同转变上,体现在对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的新认识上。建设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社会各界形成良好格局,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另外,中国营商环境正向贴近企业需求导向的变化,将加快经济效率的目标放在关注实际的企业和市场需求,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降低企业整体成本,有效提高各类企业主体对中国营商环境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特别是,中国营商环境的改善还体现在法治建设的转变和制度保障的完善,以及法治的全面推进上。注重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融合,通过完善专门的外商投资法律,提高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中国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明显改变,然而,目前中国营商环境的综合情况与其发展现状不太相称,离全面深化经济改革的目标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不仅仅是“放管服”,还应该有法治化建设、国际化环境和高效廉洁服务型的政府。

  从中国经济环境与营商环境的整体上来看,中国的市场活力,特别是民间、民资和民营经济的活力,尚未完全释放。企业手续简化不到位、优化审批制度不到位、企业开办便利度不到位;在商事服务领域,政府部门缺乏内部协同的情况仍然非常严重。企业缺乏获取政府部门相关信息的畅通渠道,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无法实现,重复性浪费仍然较明显,政府监管理念滞后,对于监管流程仍不清晰、不可预期;市场准入门槛高,准入不准营,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等问题仍然突出。

  三、全球营商环境:先进经验的分析与启示

  2018年,全球营商环境排名前十大经济体依次是新西兰、新加坡、丹麦、中国香港、韩国、格鲁吉亚、挪威、美国、英国、马其顿。与这些国际营商环境优异的经济体横向比较,中国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从这些经济体营商环境建设中所取得的经验是:精简手续、税收优惠、规范市场秩序等举措。这表明,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规范的制度建设和良好的环境来保障和提升。因此,中国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应先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宜学习的标杆对象,对标营商环境世界顶级的做法,寻找与基准目标的差距,采取有效措施赶上基准,最后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的新基准。

  第一,简化审批流程。办理手续的简便快捷,是所有营商环境优秀国家和地区共有的特点。比如,丹麦政府以“简化规则商业论坛”为抓手,大幅降低了丹麦营商监管体系的复杂性。2015年,欧委会受丹麦模式启发,建议成立欧洲企业利益攸关者平台,通过该平台反映过于复杂的行政规定。全球营商环境排名领先的国家在企业手续办理上的简化流程值得我们学习。在办证上、程序上做减法,实施“多证合一”和“一条龙办理”。“合一”不是单纯地在数量上做减法,而是对各类证照的办理手续进行全面梳理,整合重复流程,减少不合理手续,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简化办事程序,加大放权力度。目前,中国企业审批事项偏多的问题通过大量的创新举措已经大大缩减,可审批事项还是较为繁琐。丹麦作为一个全球科技领先地位的小国,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增长方面却拥有绝对话语权。丹麦在单证合规上只有4项流程,而中国有10项以上;办理施工许可,丹麦只需要7项流程,中国需要23项;全球营商环境排名最佳的新西兰,企业在线申请全部流程办理,仅需要05天,而在中国走完开办企业的全部流程,至少需要22个工作日。因此,简化审批流程,这对我们改善营商环境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突破口。

  第二,完善税收制度。韩国营商环境近几年稳居前5位,成绩尤为突出,其中韩国的税收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韩国非常注重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以纳税人为本”的理念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可。事实上,表彰和奖励模范纳税人,可以增强诚实纳税人的自豪感和获得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没有创造就业机会和没有投资增加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以“互联网+”的智能化办税服务手段,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网上纳税申报预申报制度等,可以减少企业纳税的“跑路成本”。

  第三,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服务系统。近年来,世界银行对全球大多数和主要经济体,进行了整体营商环境的考量和评估,至今世界银行已经发布过16次《营商环境报告》。在最新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新加坡再次名列全球前三。最近10多年来,新加坡一直被世界银行评估为“全球营商环境最佳”的经济体之一。新加坡作为国际航运的中心,其自贸港政策是推动其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营商环境优良的重要原因。正是基于先进的信息化系统所带来的优良营商环境,才更加巩固了新加坡在国际贸易中心的地位。新加坡的自贸港区实施的贸易创新监管服务新模式。“一线放开”是“境内关外”模式,即来自海外和本地区的货物可以在没有海关监管的情况下在自贸港内流动。在监管上要做到“一线彻底放开”,这就需要简化通关程序。新加坡通过打造电子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化监管技术创新。境外货物由新加坡海关进入时,报关人只需要通过TradeNet贸易网络系统来整合货物流动的文件流程,可在15分钟内快速完成货物清关程序。PortNet系统全天候为客户提供舱位预定和船只进出港服务,集装箱通过大门只需25秒。先进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强了各个贸易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方便了监管部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控,实现了监管部门与港口间的全面信息化管理。

  第四,打造“亲”“清”的政商环境。这也是营商环境良好的国家和地区共同的特点。比如,新西兰政府在营商环境上具有便捷、透明、高效的特点,同时着力夯实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构建发达的通信、道路运输以及高度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新西兰政府对待国内国外公司,并没有税收和贷款等差别待遇的政策。新西兰政府鼓励外来投资,除严格控制区域外,没有其他禁止外资的领域。新西兰政府在打造营商环境上特别注重稳定安全的投融资环境;以市场为导向的高效的资源配置机制;以先进和发达的通信、道路运输和能源网络为企业服务;注重人员素质的提升;资金自由流动不受阻碍;实行单一税制;税制合理,研发成本免税,平均关税全世界最低。这些都值得中国在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中对标借鉴。

  四、进一步优化中国营商环境:六大路径的思考及对策

  营商环境是重要生产力,更是国别和区域竞争力的重要“芯片”。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毋庸讳言,更好地改善和优化中国营商环境,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特别是做到位,势必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笔者以为,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提升是一项涉及面广、牵扯范围多的系统工程,其改善和提升中的关键或全局性问题,就是转变思想观念。必须要解放思想,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以壮士断臂的决心和勇气制定精细方案和强力举措,才能使中国营商环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一)以企业体验为根本的检验标准

  营商环境的好坏,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拥有最丰富的经验和发言权。要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要理解和熟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有效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解决实际困难,使企业真正具备营商环境意识,提升和优化收益感。目前,个别地区和个别部门的营商环境优化仍然存在闭门造车问题,没有仔细倾听企业真正需要什么。改善营商环境,归根结底,取决于企业是否满意,创业是否方便,在审批和申报过程中没有新的瓶颈。注重营商环境优化的企业体验,就是政府要有服务精神,用心倾听、感受企业需求,对企业需要有正向回馈,努力实现放管服改革的精准度和高绩效。因此,营商环境的优化必须从“政府内部考核导向”转变为“企业评估导向”,这应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检验标准。换句话说,营商环境的优化不能仅仅基于政府放管服的评估和考核,关键得看改革之后程序能不能走通、企业有没有真正得到实惠。特别是,要考量和观察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六大突破: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要看是否真正降低了资金门槛和创业成本,提升了企业的时间效率和资金效率;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评估制度,看是否从时间和费用上真正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使企业责任感和信誉感增强;将市场巡查改为随机抽查,实现抽查对象和抽查主体双随机,是否属于全域全过程和全员“摇号”随机抽查,市场监管的公平、公开、公正性和规范性是否落实;是否从流程、时间、资料等方面简化了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的登记手续;电子营业执照的实施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的推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弊端。笔者建议,对上述这些方面的“是否”评价,应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并且将企业体验和感受作为评价的主要权重。

  负面清单不能太多。完善和尽量减少负面清单是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负面清单少,才能放宽市场准入,才能允许企业经营。为此,我们要着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公开、公正和公平分配。目前,商事服务改革的重点是解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不准经营的问题,如何进入相关领域的准营是当前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建议,要着力构建一些领域的准营负面清单制度,以完善经营中的过程监管来取代准营审批。

  营商环境的企业体验,重要的一环是着力降低企业的准入门槛和疏阔企业的准营瓶颈,在十个方面增加有效的要素供给:要进一步增加有效投资、增加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增加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增加创新平台、增加开放平台、增加开放口岸、增加改革试点、增加新型金融、增加产城融合引领性项目、增加产业发展基金等。要以改革的方法充分发挥政府看得见的“脚”,为实体经济减负担、降成本,特别是要着力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土地、租金、税费、融资、物流、人工、制度性交易等十个方面的成本。要围绕基础设施、功能性配套设施、公共交通、人才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五个方面,着力补强民生短板。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直属平台公司债务、金融机构系统、社会稳定风险、僵尸企业、招商引资僵尸项目等五个方面的风险防控,为企业营商环境提供稳健的生态土壤。

  (二)着力提升政府办事和运行效率

  要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必须着力提高政务窗口服务效率,落实行政投诉责任承担,加强行政效率监管,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改革企业登记制度,提高行政权力的透明度,促进公共事业单位的事务公开。为此,有必要进一步简化各种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注册手续,降低创业成本;推动小微企业和大学生等基层创业者的发展,积极适应新经济、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需要。要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面电子注册,进一步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和政府管理措施,推动“三证合一”(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证一码”等改革。政府部门要力求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数据多跑、群众少跑,以达到“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打破壁垒,解决问题,为市场参与者增添活力,增加人们的便利性”的高水准营商环境的运行高度。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还应进一步推进简政减税减费改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规范企业税费管理,进一步清理企业收费,建立企业收费清单制度和加强违法收费的查处力度,所有过期的政府资金都可以取消。笔者建议,在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收效的同时,要进一步研究降低制造业等相关领域的增值税税率,以减轻企业负担为目标,降低能源的使用和运输成本;将分阶段降低企业社会保障缴费率的有关政策继续实施,降低企业的机构交易成本。以最少的行政审批、最少的费用、最快的效率和最高的透明度加速形成世界一流的商业环境。

  (三)以法治思维规范经济关系

  我们在营商环境的打造上,过去往往凭借减税让利,通过拼资源、拼政策、拼优惠,在一定时期换得了国内外企业投资的青睐。在新时期,中国更需通过法治思维,用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来营造对国内外企业持久的吸引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与服务要落到实处,我们就要以法治思维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政府、完善营商制度、弘扬营商法治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转化为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可执行、可量化、可追责。有必要进一步清理不利于维护营商环境的制度性文件,严格执行监管文件的有效性,对地区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清零”制度。

  

  即使是减税让利,也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尤其是,我们要依法严厉查处涉企违法违规收费,重点放在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领域的违规收费行为查处上。完善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和处理环节,提高商事合同纠纷解决的司法效率;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各类产权的登记制度,企业退出机制等法律制度。完善法院执法人员信息系统和债务人公开披露制度,落实工作机制改革,解决“执法困难”的问题。

  (四)提升服务质量和注重政策的协同性

  一段时间以来,主要在政策上体现改善各地的营商环境:如各种优惠政策的提供,资金的支持,一定的政府补贴等。但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相对较弱,尤其是缺乏适当的约束和制约。由此形成了政策硬服务软、政策优服务差的矛盾格局,导致出台的政策效应事倍功半。服务不到位,质量效率不高,主要表现有:一方面,政府提出的政策不能按照承诺的期限和标准予以兑现,并且存在延迟或打折扣现象。这让投资者的热情受到影响,也让其他投资者降低了心理预期。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无法按承诺提供高质量服务,承诺更多地停留在文件、会议和口头中。没有被传递给具体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一些事项的审批存在推诿、扯皮、前置条件相互制衡等方面的问题。其结果是,投资者没有办法如期开工、竣工、投产等;一旦投资者不履行承诺,有关职能部门将以检查的名义对投资者施加各种责难甚至罚款。因此,笔者以为,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出台各种政策固然重要,但亲商爱商的服务更关键;优化营商环境仅靠比拼政策是远远不够的,政策出台后的优质高效服务,考虑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与政策出台初衷的差别,政策绩效才能事半功倍;否则,政策的实施效果会因为情感和服务的不到位而大打折扣。

  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通常涉及多个部门的权限调整,特定文件的执行以及协作,这就要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目前,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法规和文件之间仍存在冲突,执法标准不一致,一线执法人员本身很无奈,也缺乏动力变革。这需要更高层次的跨部门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服务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漏洞、瓶颈和不足。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用户体验”,需要各相关部门及时协同跟进,及时清理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之间的制约,要实现“众神不争”,即使“神仙斗”也必须解决渠道问题。因此,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外商投资相关法律的完善,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对营商环境的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体系、政绩考核体系,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引导推动营商环境持之以恒,不断优化。也就是说,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涉及到改革的深化,改革等不起、慢不得,不能浅尝辄止,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和创新精神。

  (五)努力实现开放中的共赢

  在新时代,围绕营商环境改善和优化的竞争不仅是全域性的,更是全球性的。它构成了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构成了资本进入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门槛。营商环境的改善,是优化开放环境中关键的一个环节。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手段,必须从各种优惠吸引改变为靠改善投资环境。因此,应加强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同步,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加强产权的保护,坚持依法办事,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创造稳定的就业环境。

  中国的开发是全方位的,不仅是为了扩大出口和引进外资,而且还要通过适度进口和鼓励部分有国际竞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以此来平衡中国与其他国家过大的贸易顺差,缓解中国某些短缺资源压力和高技术产品的急需。一般说来,世界出口大国不一定是经济强国,关键看出口什么。因为有的出口大国有可能是初级产品的出口大国,是某些来料加工的出口大国,或者说是一般意义上的贸易大国。但是,世界进口大国肯定是经济强国。因为,进口大国往往在国际贸易方面位高权重,具有话语权和定价权。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建设,是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的多赢倡议。中国开放的大门将继续面向世界敞开,包括进一步激发进口,挖掘世界各国各地区与中国发展的互补潜力;进一步持续放宽市场准人,促进中国市场的开发,倒逼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可借鉴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打造中国各地区包括沿海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激发中国广袤回旋余地的高质量发展;通过“一带一路”建设来推动多边和双边合作深入发展,消除特朗普所推行的“美国优先”“反全球化”“反自由贸易”和“排外主义”等政策对世界经济和全球一体化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国际化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和优化外国人的服务和管理,建设社会生活社区,营造国际商业环境。因此,中国各地应以国际最高标准为基准,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法律以及国际化、便利化的商业环境。营造最便捷的贸易投资、最高的行政效率、最规范的服务管理、最完善的法律体系,创造最佳投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的合作。深化与新兴经济体合作,开创与港澳台合作新局面,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促进体系,与此同时,在自贸试验区基础上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提高中国港口口岸开放的国际水平。

  (六)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菲尔普斯认为,创新主体不仅仅包括科学家和工程师,而且需要政府、生产单位和研究部门在整个过程中利用各方面相关组织和人员的协同参与。他提出:“现代经济把那些接近实际经济运行、容易接触新的商业创意的人,变成了主导从开发到应用的创新过程的研究者和实验者,而科学家和工程师往往被他们召集过来提供技术支持。”如今,对大公司、大型机构和顶尖人才不乏优惠,缺乏的是对中小企业成长空间和创业者的包容。笔者以为,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不应该仅仅是针对跨国公司总部和大企业,更重要的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环境和氛围。只有普遍的创新和创业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各地才能从该地区,国家甚至全球具有影响力的公司中脱颖而出。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导向、政府、产业、科研四者多方位协同创新体系。有针对性地填补小微企业创新的不足,包括落实减税降费的各种举措,以财政协同机制降低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成本,创新关税担保方式,扩大金融服务供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制金融产品等。

  优化营商环境,立足于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更存在于国内改革的语境中,是一项没有休止符和停顿号的全域性和系统性工程,尤其是涉及到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激励和保护创业精神,鼓励更多的社会参与者加入创新和创业。有一段时间,我们经常只看到成功企业家光鲜的一面,很少关注企业家的辛勤工作。我们经常只羡慕他们的成功,但很少容忍他们的失败。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将有助于企业内安外顺,包括有利于公司内部治理,形成外部“亲”和“清”以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企业家服务的新型政商关系;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要防止司法“任性”,要充分利用法律,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对于违反合同和公权部门失信的行为,应依法审判并执行;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要将诚信体系的建立和法制环境的营造放在重要位置,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造一个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氛围,培育和尊重合法企业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努力营造尊重企业家、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用爱国守法作为企业家成功与否的衡量标杆,使企业家创业有安全感,创新有推动感,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同时创造个人价值与社会地位。

  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要彻底摒弃“所有制歧视”,各种所有制企业要一视同仁,避免差别待遇。特别是,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断上来,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细化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六个方面政策举措,既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也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环境,建设开放、统一、透明的大市场。要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债权、股权等产权以及创新效益;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必须营造鼓励创业者创新的氛围,以创新铸造创业灵魂,以毅力凝练创业精神内核,以诚信夯实创业基石。同时,要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导向,建立以赔偿和处罚为基础的侵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建立知识产权审判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产权保障系统,形成中国特色的产权保护制度安排。

  (作者分别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