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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江苏省政协的工作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厅、研究室、专门委员会。

  (一)办公厅
  办公厅是江苏省政协的办事机构, 于1984年设立,承担江苏省政协的秘书、参谋、服务和联络等方面工作。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江苏省政协的各项会务工作;组织实施江苏省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专题通报会等;负责组织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活动的联络协商和具体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江苏省政协履职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承办江苏省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等。
  目前, 办公厅下设8个处室,分别是秘书处、综合处、 人事处、行政处、接待处、督查处(基层协商议事指导办公室)、宣传信息处、长江路292号大院管理处。
  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老干部处。
  (二)研究室
  研究室于1997年设立。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对江苏省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工作提出建议;负责起草江苏省政协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有关大型会议的文稿以及有关综合性文稿;负责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等。
  目前,研究室下设3个处室:综合处、理论处、社情民意处。
  (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是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由江苏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决定。
  省十三届政协10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
  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厅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原则, 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为专门委员会服务。
  另外,省政协还设有机关服务中心宣传信息中心、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管理建设办公室3个正处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