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协理论研究会于1993年2月成立,2024年11月换届成立了新一届研究会即第六届江苏省政协理论研究会。
江苏省政协理论研究会是由从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宣传的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研究会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化人民政协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开创新时代新征程政协工作新局面,助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贡献。
研究会业务范围:
(一)制定本会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规划,确定理论研究方向和实施研究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研究项目管理和支持机制,着力发挥理事、会员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
(二)组织、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重要问题的研究、宣传、阐释,接受委托承担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省政协相关理论研究和研讨任务及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加强研究成果与实际应用的衔接,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县政协开展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发展壮大人民政协理论研究队伍;
(三)组织会员之间的协作,交流学术思想和理论研究信息;
(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人民政协理论的宣传,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相关图书、刊物或资料;
(五)反映本会所联系研究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六)接受委托开展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七)加强同全国政协、兄弟省区市政协理论研究机构及有关理论研究单位的联系、合作与交流;
(八)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活动,依法依规经批准后开展。
研究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苏省政协办公厅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江苏省政协研究室对本会给以业务指导、工作推动。
研究会会址设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