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9 关于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质效的建议
日期:2021-01-24 提案者:周敏炜

调研情况:

围绕“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质效”,本人深入无锡各市(县)区进行广泛调研,认真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座谈,并了解省内外兄弟城市情况,总结了有关共性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惠及两百多万户城镇居民家庭,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但我省各城市老旧小区面广量大,更新改造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现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就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质效,提出几点建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

1.各方参与度不高,推进力度不够。目前,老旧小区改造都是属地政府主导,小区居民主人翁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加之住建、规划、管线等部门协同度不够高,改造推进难度大。 

2. 经费来源结构单一,支出缺口较大。由于待改造老旧小区面广量大,且没有专项维修基金,其改造资金目前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社会资本缺少参与,居民更无需承担,存在一定经费缺口。 

3. 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成果难以巩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后,缺少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基础设施、管理服务等得不到维护和保障,改造成果难以保持和扩大。 

具体建议:

1.强化共建共享,发动多方全程参与。一是坚持“转变理念,强化主体”。由小区居民作为改造提升项目的申报主体,改造意愿强烈的,政府优先支持改造,没有改造意愿的,则暂缓改造。二是坚持“问计于民、共建共享”。向居民征求具体意见,针对性规划小区改造方案。依托“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组织基层协商,改造全程要问效于民,共评共议,真正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当中。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创新”。住建局等政府部门合力推进规划、审批、拆违、建设施工等程序。规划上,可探索建立设计师进小区制度,提供专业技术保障;资金上可整合住建、管线、民政等多部门的改造资金,集中资源办大事;内容上,要突出明确管线专业部门的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加装电梯、垃圾分类、智慧安防等项目。 

2.创新融资办法,多途径筹集改造资金。改造工作除公共设施外,还有修缮维护个人、单位房产等。应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资金筹措机制,由居民、单位、市场、政府等多方合理分摊。一是发动业主自筹,提高改造主动性。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制定出资比例细则,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资金来源可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居民共同收益、社会捐资等。同时,鼓励居民出工出力出物,作为辅助出资方式,如厦门市充分发动有技术专长的小区居民参与施工,有施工经验的当起监理。也可借鉴“公共部分以补贴为主,私人部分以自筹为主”的经验,引导居民适当出资。二是培育造血能力,确保效果长期性。通过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变有形资产、空间资源为长效经营性资产,如小区的广告、摊位、停车位等可适当收费出租;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探索加层改造、增建商业设施等途径创造收益;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三是引导资本参与,鼓励主体多重性。老旧小区土地价值增值空间较大。可制定多类型的存量土地优惠政策,简化社会力量参与改造的流程,建立多元参与机制。同时探索城投公司、市政公用集团等国有龙头企业参与改造的模式和机制,使投资主体更多元,保障后续治理力量长期稳定。

3.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一是社区自治,居民成为主人翁。应引导社区“先自治、再整治”,组织小区健全业主委员会,引导发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二是和谐共管,助力提升幸福感。要从“靠社区管”向“共治共管”转变,建立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协同机制,将改造与管理同步推进,力争改善一个市场化物业管理跟进一个。可将不成规模的小区“化零为整”合并“打包”实现“大物业”集中管理。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要进行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形成物业服务收费良性循环,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