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6 关于政企携手更好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日期:2020-01-13 提案者:曾焕沙

调研情况:

明年是我省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关键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8%以上。通过调研发现,省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基本符合《实施意见》的要求,但企业在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方面,仍明显不足。

问题分析:

要加强落实《实施意见》关于“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探索不同投入主体合作共建的管理运行模式”的要求。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政企携手发挥互补优势。政府部门在主旋律文化活动方面具有政治、政策、组织、宣传优势,企业在场地和演艺资源提供方面具有优势,双方可在项目规划、场地设置、活动策划等方面,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和协调机制。近年来,德基广场、凤凰广场、南京弘阳广场等省内较有代表性的购物中心,分别与南京市委宣传部合作,推出“南京创意设计周”、“城市文学客厅”、“弘扬·中国精神”、“你好大桥,你好江北”等多项基层文化服务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从活动场景的特征来看,基于购物中心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具有“自带流量”、“形式新颖”、“群众乐见”、“触达率高”等优点。因此,建议系统总结上述活动的成功经验,在全省符合条件的地方推广。

具体建议:

1. 规划先行

文化服务有可观的经济价值。据统计,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2年的233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979.24亿元,约占全国的11%。2019年中秋期间,央视中秋晚会在淮安上演,该市基层文化场所迎来一波热潮,剧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电影院等成为市民“打卡点”,收获良好的社会效应。据调研,未来两年,我省拟新开购物中心近200个,新增商业建筑面积1800万方左右,项目平均体量约8.6万方。其中,新开购物中心近半数开设在省内二、三线城市,体量多为10万方左右的区域型购物中心。从行业趋势来看,我省商业发展相对完善,商业项目开始逐步朝区域、社区型购物中心发展。区域型购物中心的体量一般认为10万方左右最佳,能融合吃喝玩乐购等社交元素于一体,并有一定空间可供举办基层文化活动的综合性购物中心,受到人民群众欢迎。5万方以下小而美的社区邻里型购物中心由于靠近社区居民密度,有黏性高优势,且无需高额营销费用,也较适合组织基层文化活动。

综上所述,当前我省新建的商业项目,适宜利用购物中心的露天或室内的空间,提供基层文化服务。建议相关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等阶段,将“具有提供基层文化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一项要求和标准,鼓励、引导商业项目助力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2. 推进产城融合

根据实地调研,大型居民社区在步行15分钟的范围内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较为适合,可以形成“步行一刻钟文化服务圈”的浓厚氛围。另外,结合调研实际情况,我们统计得出如下数据:常住人口7万人以上的社区,基层文化中心设施建筑面积至少应不少于500平方米,5-7万人不少于400平方米,5万人以下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则要求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对已建成的社区新建上述标准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存在诸多难点、痛点,而在城市新规划区域,则可有效规避难拆改、缺乏资金支持等难题。在大型社区内规划和建设社区邻里型购物中心,并在中心提供基层文化服务,不但可以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也可达到资源集约的目标,实现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