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2 关于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
日期:2020-01-13 提案者:高慧

调研情况: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习近平同志也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近年来,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截至2018年,基层机构中医馆建设达标率65.1%,新建68个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基层工作站,徐州、扬州市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新增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5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9个。6个专科成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3个病种入选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5人入选国家“岐黄学者”培养工程,新增全国中药特色传承人才培养对象10人。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入选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2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顺利通过验收,获得国家中医药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各1项。

问题分析:

但中西医、区域中医药资源、城乡中医药、中医药技术应用等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治理能力建设、中医药全产业链、中医药科技创新等发展不充分;中医药理论创新缺少突破性进展;关键技术研发能力较弱;中医药人才不足等现象也比较突出。

具体建议:

切实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宜突出六个方面。

一、遵循规律,构建独立完善的中医药发展格局

中医和西医诊治思维不同、防治手段各异,在管理政策制定上必然有所区别,应以中医药发展的特点作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大对中医的扶持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不能简单套用西医标准,实现中西医并重,要强化涉及中医药管理的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分类管理、分业运营。健全省市县管理体系,配备懂中医药的工作人员。

二、发掘原创,依靠现代科技激活中医药精华

中医药是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有文字记载的经方浩如烟海,但大多数仍在古籍中沉睡。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要善于从古代典籍中寻找创新灵感,也要善于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创新能力。亟需系统挖掘中医学术流派文献,深入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方法,加快实施医派传承创新工程和特色传承发展方案。统筹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医基础理论、诊疗技术和标准体系等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中医药科研政策环境,健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抓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打造中医药创新平台,推动实现重大创新和突破。

三、融汇贯通,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

中医药具有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全产业链”特性,全链条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能有效支撑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在中药材种植方面,继续推进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确保道地中药材质量、疗效。在中药产业方面,积极扶持苏州雷允上等老字号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扶持扬子江、康缘等中医药企业发展成龙头企业,扩大中成药市场份额。依托泰州中国医药城、连云港新医药产业园、南京生物医药谷,培育中医药特色产业园区。在服务业方面,促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产业融合,探索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养生、养老新模式;促进中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支持泰州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连云港、南通、盐城等地探索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四、传承精华,构建适应新时代的中医教育体系

传承是中医药发展的根基,必须培养大批中医“专才”,才能使国宝代代相传。一方面要发挥院校教育的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双一流”高校建设,推动中医学、中药学等建设全国一流学科。另一方面构建“标准化”的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和中西医结合教育与“个性化”的中医药师承教育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选拔有悟性有天赋中医基础理论扎实的学生进行专门教育。

五、加强监管,促进中医药良性发展

当前中医药材质量总体向好,但也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启动中药材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制度。推广使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从种养殖、培育、采收、贮存、运输、炮制加工的全流程可追溯管理体系,保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严格可控。加强中药材检验检测力度,整体把控我省中药材质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六、内外兼修,繁荣中医药文化和传播

在现有“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基础上设立“全省中医药宣传月”开展通俗易懂的中医药常识普及;支持开展中医药地方学术流派思想研究传播,突出“江苏特色”。另外要积极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支持中医药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境外医疗、科研、教育机构加强合作,建设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积极参与国际评审、行业标准制定,促进中华文明的传播和世界文明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