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8 加快医疗健康服务业改革和发展步伐,促进“健康江苏”建设
日期:2018-01-27 提案者:民革江苏省委

江苏是全国医药卫生体制试点省份,2015年10月份启动全省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行医院药品差价销售。2017年又出台《“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在做好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疾病、伤残、养老等生活护理服务,建议以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为手段,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诊疗、系统推进、分类管理,建立全周期、全方位、多元化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重点突破,推动健康江苏建设。

一、突出重点,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一是预防为主,积极开展对“将病”、“未病”的防治服务工作。将基本医疗服务的重点从对已有疾病的诊治发展到对早期病变(如早癌等)的筛查、处理、观察,以及对高危因素的评估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工作方面。二是发展对疾病、伤残、康复人员的生活照护服务,减轻患病人员的家庭负担。当前医疗服务中护理主要为医疗专业护理,随着陪护要求的日益提高,“一人患病,全家受累”的状况凸显。可在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发展职业化医疗照护,提供完善的生活护理照顾。三是发展老年照护和自助志愿式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在开设专业化的养老机构,实行专业化的养老生活照护、慢病、老年病护理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和发展自助志愿式养老服务。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兴办,社区支持协助、自愿参加,协议管理,培训、学习、自助、互助、社会志愿赞助相结合的自助志愿的新型养老模式。以协议形式规范各方的权利责任关系,打破当前城乡普遍面临的养老困局。四是推动公益、产业相结合,大力促进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开展健康管理、体能和机能锻炼、不良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心理矫正等服务,加强健康宣教、咨询、健康文化娱乐、生活、饮食、心理调节等指导服务。

二、深化医药价格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增强医疗健康服务的活力。推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二是新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公示备案制度。由医疗机构申报、公示,并报送物价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三是在调整医药、耗材、大型检查价格及其收入比例的同时,“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目标的实现。四是物价部门对医保部门通过调研、谈判等途径制订的单病种付费标准和DRGs支付标准及时进行调研确认,转化成为相应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积极支持配合改革工作的推进及改革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促进资源充分合理利用

  1. 改变公立医院的“临战关头状态”,利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人才和资源优势和医疗、科研、教育培训功能,指导和促进各项健康服务工作方法和流程建立、运用、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及规范建设。一是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分级诊疗的实现。由区域中心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牵头,建立医疗集团。通过集团内部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形成对疾病预防、诊治、康复、健康管理等一系列服务工作的分工、协作,自动衔接,信息共享,资源互补,管理一体化,高效系统运作模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服务“守门员”能力的培养,在通过医疗集团运作和公立医院对基层医院的对口支援,促进医疗技术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改变医疗资源的投入方式,按照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强对基层的健康保障投入,增强基层对医疗服务人才和技术的吸引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就医人群的合理分流。二是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医院院长职业化、管理专业化等措施,达到“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目标,提高公立医院工作效率、效益和实际运行效果。

四、加强信息化、智能化研究和开发利用

集中力量,重点加强对个人健康的智能监控技术,高危因素、服务投入、服务方式与服务效果监控及其大数据收集和分析利用,健康服务智能机器人等攻关研究和探索。

五、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以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各类健康服务的行业学会、协会组织。利用行业学会、协会力量,建立健康服务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进行监控评价,促进各项服务质量安全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并通过政府投入等手段,引导各项服务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六、加强投入和保障措施,增强发展动力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党的承诺和国家的优先发展战略,政府部门建立专项财政预算给予专项支持;进一步发展相应的社会保险,完善健康保障;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健康服务业投资、捐赠、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