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现实条件影响及思想价值观念转变,因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因素,给政策实施带来困境。目前生育二孩面临的压力主要有:家庭经济生活压力大,给有生育意愿的夫妇造成很大经济压力;女性就业的歧视,单位在进行招聘入职升职的时候,会以灵活的方式拒绝招用提拔女性求职升职者;高龄产妇生二胎风险大;医疗、教育、环境保护、交通、住房等方面也造成一定的压力。
为此建议:
一、健全奖励扶助政策,减轻经济负担。
1.合并同类保险。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为两孩家庭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2.改善休假制度。一是建立更人性化的产假制度和育儿补贴制度。我省可在国家法定假期上,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提供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增设弹性假期政策,确保产妇年休满1年产假。一年之后,产妇可以继续休假,并每月给予适当的生育补贴(可以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同时,财政部门要研究出台生育家庭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出台激励措施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给予企业生育补助和税收优惠,以补偿由于生育期妇女休假和误工而带来的企业损失等。
3.探索免费生育。在落实现行卫生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以基本解决“生得起”为目标,设定免费生育服务对象,通过对上一年度各大医院自然分娩住院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辅助检查费、基本药物费和材料费等综合核算,自然分娩实行单病种2000元包干,剖宫产根据实际产生费用实行差额补助4500元限价管理,探索实施《住院分娩免费证》管理和方法、申办程序、资金运行等工作,更好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性别平等完善宣传倡导、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等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生育服务证、预防接种证、母子健康手册等有机结合,实现多证合一、一证多用。加快推进民政、卫计、教育、人社等人口基础信息的共享。加强县乡级计生干部的培训,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
三、提升保障服务水平,减少生育风险
1.健全母婴设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职责,细化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谁管理、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对各单位的母婴设施建设,由各单位投资建设并管理维护。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建议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齐相关设施;对经常有母婴逗留但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000人但不足1万人的公共场所,建议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齐相关设施;其它类别的公共场所,应开辟专门的具有较强隐私性的独立哺乳空间,并配备必要的设施,体现公共服务人性化理念。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移动空间,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或提供便利服务。各单位也应参照公共场所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2.加强托育服务。随着全面两孩的放开,为广大家庭提供生育配套支持成为热点。借鉴北京开放9所社区儿童中心、提供包括为准父母提供各类科学权威的孕期必修课、优生优育指导,以及为0-3岁婴幼儿提供的绘本借阅、儿童阅读推广、亲子课程和家长培训等经验,以社区为依托,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等多方资源,为准父母和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支持。
3.加强助产服务。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适时推广“社区+生产医院”的孕检模式,以保证孕产妇安全、便利、快捷就医,充分发挥基础社区医院的优势,大幅减轻大医院的压力,有效解决当前对床位、医生和护士数量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