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已经进入历史机遇期,当前我省开展城市综合管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成本都很高,由于缺乏相关法规的强制规范和职能部门的有力推动,在全省范围内这项工作的开展都比较缓慢。为此建议如下:
1.积极申报国家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财政部在2014年底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建议鼓励我省重点城市统筹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争取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
2.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标和建设时序。注意综合管廊建设与城市重大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制度,明确规定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
3.建立综合管廊运营机制。明确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主体,由政府引导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建立合理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管廊运营管理收费标准原则上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协商确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协调确定。公益性企业线网入廊,有关收费可适当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