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 加大力度推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化发展
日期:2018-01-24 提案者:民革江苏省委

学前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但目前学前教育投入水平较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基层政府对所承担的职责认识不到位;二是办园条件亟需改善,教育设施设备落后仍是普遍状况;三是省优质园比例亟待提高;四是师资队伍明显滞后,在编教师比例、学历达标教师比例、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均滞后于义务教育;五是学前教育发展城乡差距较为明显,资源相对分散、难以集聚。

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化发展,建议:

一、完善管理考核体制

实行“区级统筹、区镇(园区、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统一、两个为主”方式。幼儿园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园舍建设以镇(街道、园区)为主,区政府以奖代补,教师队伍建设、设施设备、日常运转等以区为主。职责清晰,分工合作,加大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的介入力度。建立完善的层级目标责任体系,将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且逐年递增。

二、合理规划教育资源

做好顶层设计,结合不同乡镇的实际情况一地一案、一园一案地做好局部规划。中心城区依据规划配置标准,按照“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与住宅区开发建设统一规划、同步立项、同步施工,在住宅区建成50%前交付使用。农村地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示范小城镇建设,合理规划全区幼儿园布局。各乡镇根据本地人口增长趋势,充分考虑“单独二孩”的政策效应,科学预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合理规划资源配置。每个镇(街道)至少举办1所独立建制公办中心幼儿园。

三、加大财政投入

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中的比例。很多发达国家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在7%以上,与我国国情较为接近的巴西、墨西哥、蒙古等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均达到8%。而我国的这一比例多年来停留在1.5%左右,且1.5%的经费投向也不均衡,投向农村教育的几乎为零。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政府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进行生活费补助,按在园幼儿总人数的补助面8%安排预算。根据发展重点按年度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扶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和优秀民办幼儿园发展。

四、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和水平

在二类院校开设2~3年制的幼师专业,鼓励优秀男高中毕业生报考幼师;在职业技术院校开设2年制保育专业,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就读。继续教育机构加强幼儿教师师资和保育员的培训工作,对幼师和保育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入岗就业上给予政策性的支持。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机构保教人员的待遇,使其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且逐年提高。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和劳动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法规,做到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五、独立建制激发办园活力

独立建制,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独立法人资格,实现财务独立、人事独立、管理独立,发挥幼儿园主动性,激活办园潜力。独立建制直接给幼儿园园长提供了改革创新的空间,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打通了制度通道。幼儿园独立建制后,城区幼儿园可以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城乡互助、高位对接工作;也可以立足办学优势和办园经验,向偏远农村输出优质管理,尝试将农村办园点转型为乡镇、街道幼儿园的分园,实行人员、教学、经费统一管理,实现城镇与农村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

六、建立非事业编教师人事代理制度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编教师始终处于比较短缺的状况,大量的非在编教师一直辛苦工作于学前教育战线,而非在编教师的薪酬待遇却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在考虑到编制无法有大调整的前提下,对非事业编制教师可以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代理性质的教师可以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其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由财政根据相关标准予以拨付,同时又可以平等地参与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等。这种方式使农村幼儿园,尤其是农村民办园教师待遇、社会保障等有了基本保障,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能够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