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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07 15:51 来源: 本站原创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和对节能产品的大力宣传推广,节能灯渐渐被人们所接受,走进每个普通家庭。然而被废弃的节能灯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成为我们身边潜伏的严重的污染源。现行工艺制作的节能灯中大都含有汞这种剧毒化学元素,一只普通节能灯一般含有0.5毫克汞,如果1毫克汞渗入地下,就会造成360吨的水污染。即使不渗入地下,汞也会以蒸气的形式进入大气,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达到10—20毫克/立方米,而汞在空气中的最高规定允许浓度为0.01毫克/立方米。一旦空气中的汞含量超标,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长期接触过量汞可造成中毒。

虽然早在2008年废旧节能灯就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是,目前我省废旧节能灯回收利用体系很不完善,绝大部分的超市各废品回收站,废旧节能灯白给也不要。目前我省各地对于废弃的节能灯,并没有好的方法进行处理,一般只能和普通垃圾一起被填埋。以一个25万人口的县城为例,以现在的节能灯推广速度,从家庭照明到公共照明,基本上每年每人要消耗一只节能灯,保守算来每年就有近20万只废旧节能灯管被露天扔掉或直接填埋,以填埋10万只计算,就有5万毫克的汞渗入地下,有1500万吨的水被污染。

据江苏省暨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相关统计数据,自2008年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大规模推广、使用节能灯以来,我省每年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都在400万只以上,以如此大规模推广的节能灯,在它们完成节能、环保使命的同时,其凸显的环保隐忧亟待引发我们的关注。

废旧节能灯的处理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障碍,有专业分离器处理废旧灯管,可以将灯泡内的荧光粉和汞元素分开,与其他原材料一起,用于制作新的节能灯泡。这样就将废弃节能灯泡100%利用,变废为宝。节能灯推广如果少了回收这一部分的支撑,就无法形成产业与城市发展的可持续良性循环,国民的身体健康也难以得到保证。现在的困难是没有合适的渠道回收废旧节能灯。节能灯用户分散、灯管易碎、回收点少,难以进行大批量处理。而铺设更多的废弃节能灯回收网点,则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支持。长期回收废旧节能灯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处理成本。

以我省位于宜兴的苏南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为例,作为全国首家专门回收和集中处置含汞废旧灯管的企业,年处理含汞废旧灯管能力达5000吨,由于缺少货源,实际年处理废旧灯管不到2000吨,还不到全部处理能力的二分之一,企业也渐渐在缺少货源中磨灭了其面向长三角吸纳货源的雄心壮志。同时另一个数据现实,长三角地区每年产生约10万吨的含汞废旧灯管,理论上说拥有此充足的货源,企业反而吃不饱,症结就在一个“钱”字上:首先,居民不愿意送。废旧节能灯送到该企业在当地设立的回收站,居民自己还得掏钱,不是白送那么简单。其次,相关企业也不愿意送。含汞灯管的生产企业在送入时,也不是白送就行,同样需要花钱。

为此建议:

1. 明确回收责任。尽快建立废弃节能灯回收处理体系,,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牵头下,各地在超市和商场设立废弃节能灯回收点,同时每个城市建立废弃节能灯回收处理中心,由环保等专门部门负责对回收和处理各个环节进行监控。

2.加大财政投入。鉴于废旧节能灯易碎、资源回收利用价值低且处理成本高,国家应将其回收利用纳入财政支持范畴。制定实施细则,扶持社区、企业、环保公益组织设立固定回收点,对居民上缴废灯给予物质鼓励。通过建立相关回收的激励机制,帮助疏通节能灯回收企业的回收体系,保证生产、回收上下游产业的畅通。

3. 政府在大力推广节能灯应用的同时,更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废弃节能灯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对废旧节能灯不能“一扔了之”。自觉投入到节能灯的规范回收处理行动中来。

4.对含汞节能灯出台行业标准。采取“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生产企业切实担当责任,按照国家法定标准生产节能灯,在广告、产品包装、销售现场醒目警示污染风险。

5.鼓励节能灯生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资金补助,监督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加大研制开发新的无污染的节能灯的力度,在政策上给予扶持、税收上给于优惠、资金上给予补贴,大力推广无污染的替代产品,从源头上杜绝含汞节能灯产品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