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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1-26 12:02 来源: 本站原创

十二五期间,江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逐渐呈现了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一是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成。二是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创建走在全国前列。三是面向基层的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但调查也发现,江苏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在均等化、社会化等方面上存在一定不足尚存在一定不足。如在文化服务效能方面,存在“两低”现象,即基层文化阵地利用率较低、公共文化产品社会化程度较低;在文化人才方面,结构不尽合理,存在“两少”现象,即基层文化人才偏少,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比例偏少;在平衡发展方面,存在“两不”现象,即城乡之间不平衡、区域之间不平衡,离建成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有一定距离。

我省“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加快建成文化强省的新目标,要实现“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文化国际影响持续扩大。”在新的历史机遇期,江苏应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为基准,加快构建体现江苏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形成与“两个率先”要求相适应、具有江苏特点、走在全国前列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格局。为此,我们建议:

一、以法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一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法规体系。(1)积极推进《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制定图书馆法、博物馆法等公共文化机构方面的专门法律。(2)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法律层面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多元化体制的构建,适时建立法律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的权利、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和拥有文化创造成果知识产权的权利。

二是制定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1)以中央两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为指引,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制定出台《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做好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规划,统筹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广总分馆制等经验,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运行。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促进城乡文化交流和文化互补。(3)底线标准与弹性标准相结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的动态机制。

三是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1)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量化考核评估细则,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标率”纳入对各部门、各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增加其在综合评分中的所占比重。(2)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购买绩效评价体系,由第三方进行考核,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价结果。

二、以需求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数字化发展

一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1)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等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供给,将江苏打造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示范区。(2)构建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相关部门要不断结合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3)培育和发展文化非营利组织。加快文化社会团体与行政机关脱钩,将行业协会等社团转为枢纽型文化组织,将其作为连接政府与微观主体的中介性机构,切实加强行业自治能力。将基层文化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纳为重点扶持项目,争取每个乡镇或街道至少有一个推广大众艺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的社会组织,使其成为基层公共文化活动的服务者、组织者。

二是实现文化产品提供从传统向科技的转变。(1)积极运用新媒体终端进行文化服务。如数字图书馆建设应走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电子阅览”、“通借通还”的初级阶段,借助短信、彩信、微信、WAP、应用程序等技术手段和终端定制、合作共建等模式,推出新媒体终端文化服务。(2)实现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设集文化资源地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服务移动应用等功能于一体公共文化数字服务系统平台,拓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覆盖,形成全省统一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网,让公共文化服务伴随着智能移动终端真正实现泛在服务、随身享用。

三、以示范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服务效能

(1)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领示范作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确定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名单。(2)围绕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公共文化数字化、标准化等,全面推进创新试点和应用示范,打造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3)高质量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将南京等城市打造成全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