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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29 22:26 来源: 本站原创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建设生态文明,恢复“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长期以来,我国的环保工作重点一直放在空气和水体污染的治理上,土壤污染因具有隐蔽性,相对空气污染和水源污染的直观性长期被忽视。而土壤一旦被污染,自然恢复需要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土壤中的污染物污染通过食物链、居住环境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及食物安全的危害十分巨大。近年来,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我省土壤污染状况

江苏是一座传统的重化产业聚集之地,化学工业发展的历史悠久,从苏南到苏北,大小化工企业数量众多。长期以来,化工产业为我省GDP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大量化工企业排放的重金属、有机物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也是触目进行。一般而言,一个50年生产历史的污染企业,被污染土壤深度将达1-3米,土质松散地块可达5米以上。化工企业旧址土壤中,都存在铅、镉、铬、汞、砷等有害金属,以及苯、磷化物、氯化物、多环芳烃等物质。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工业企业大规模外迁,加上一些企业的倒闭,遗留下的大量污染地块未经“清毒”。在城市规划中,一些腾出的污染企业旧址将被用于各种商业开发或居民小区建设等用途,这使得对这些污染场地的生态风险评价以及修复变得十分迫切。污染土壤如不加修复,可能影响几代人的生存和健康,将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土壤修复成本相对较高,很多开发商不愿意对污染土地进行治理或者只是简单处理,而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进行有效行政监管。

二、相关建议

在国家层面上,有关土壤治理的法规、标准还没正式出台。鉴于我省土壤污染现状、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建议我省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制定污染土壤的评价、修复和处置的管理办法以及修复后验收流程,明确污染土壤修复中的责任主体,以及进行修复和治理的基本要求。尤其对在城市规划中那些即将转为商业、住宅用地的原工业用地,必须进行土壤污染检测和环境风险评价,如果确有污染,要先修复,后建设。所有的污染企业只要搬迁,其遗留的污染场地必须由环保部门进行检测并评价污染情况,对评价未达标的地块必须进行修复,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进入市场流转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