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是企业技术进步的主要依托力量,也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科技厅2012年2月印发的《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方案》中提出:到2015年底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达90%以上,创建一批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力争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任务。完成上述任务,人才是关键,然而我省企业研发机构在人才集聚方面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而言:
1.企业研发人员数较多,但占就业总数比重偏低。据统计,截止2013年,全省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总数达109.46万人,但与全省就业总人员数相比,比重仍然偏低,且就业人员整体层次不高。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3)》的有关数据,我省企业研发人员占就业人员比重仅为0.72%,居全国第四位。现状显示,各地关于企业研发机构人才引进政策和相关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高效吸引和加快集聚的有力措施等相关保障机制,“重引进,轻培养”的现象仍然存在,“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做成事”的引才用材良性循环链尚未完全形成。
2.企业研发机构数较大,但人才吸纳力不高。据统计,截止2013年,全省4638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研发机构17996个,平均拥有研发机构2.6个。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3)》有关数据,我省建成研发机构的企业占工业企业比重为31.97%,在全国居于第一位。但是,与面广量大的企业总体规模相比,研发人员主要集中在已建成外资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相当比例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尚未建设研发机构,使其在企业科技投入、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人才配备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3.企业研发机构相对集聚,但产业人才分布不理想。2011年,我省出台《“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确定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平台100%全覆盖的目标,我省持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面提升产业持续创新能力。但相对而言,我省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部分传统优势产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相对滞后,与地方重点发展产业科技创新的总体要求仍有较大距离。
4.企业研发人员较多,但部分人才素质尚需提升。据统计,截止2013年,全省19393个研发机构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数为49.09万,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44.8%,平均每个研发机构人才数为25.3,研发人才整体素质较高。但是从研发人员的区域分布上看,高素质人才主要集中在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的苏中、苏北地区,企业研发人员在规模、素质等方面差距明显,整体流动性偏高,人才集聚效应尚未形成。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我省企业研发机构人才集聚,发挥集聚效应。
1.加强政策统筹,为人才集聚提供组织保障
(1)明确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任务。根据我省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规模和技术需求差异,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分布和结构特征,从规模以上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小企业三个层面,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研发机构建设,落实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目标。各地针对具体企业制定推进方案,提出建设模式、建设进度和推进措施。对于规模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工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要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定期督查制度。
(2)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分类辅导服务。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建立科技、发改、经信、商务、人社等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整体合力,深入企业,结合企业性质、行业特点、产业链分工及发展需求,探索建立联络员制度,开展“一对一”服务,并在业务培训、机构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帮助。引导和鼓励企业采取不同模式建设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设计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机构。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领军型创业企业创建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等。
(3)落实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扶持政策。发挥政策扶持的杠杆效应,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支持”的原则落实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费用,研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收政策等,并在土地、用电、金融等方面予以保障,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加大科技投入。针对苏中、苏北等欠发达地区企业研发机构发展相关缓慢的情况,在政策扶持、机构认定、人员招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4)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针对目前企业研发机构“重数量建设,轻运行管理” 的现象,对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实行档案管理,建立全省研发机构数据库;完善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企业研发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建设进展开展动态监督;对建设成效显著、建设进展顺利的企业研发机构在项目申报、成果转化、企业认定、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建设目标不明确、建设任务滞后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重点监控。
2.筑巢引凤,为人才集聚提供环境保障
(1)改善企业研发人才发展环境。把改善企业研发人才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作为吸纳、引进人才的突破口,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对企业的高级技术主管提供信息咨询、专业培训和政策解读服务,建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通过科研经费和人才市场价格杠杆实现人才需求与实际配置人才的规模与结构的动态平衡。
(2)重视企业研发人才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省、市、区三级科协作用,支持企业成立科协组织,引导企业定期组织企业研发人才业务知识、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努力为科技人员创造更多的学习、进修、考察和深造的机会。对有突出业绩的企业研发人才在职务晋升、教育培训、物质保障等方面给以重点支持,充分挖掘企业研发人才的创新潜力。
(3)完善企业研发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完善业绩评价以及分配制度,积极推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办法,专利、发明、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薪酬制度。通过政策向导,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等各项激励评价体系,完善技术骨干实行年薪和股票期权奖励制度,营造较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人才,纳入各地领军型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并且在经费、工作条件、工作待遇等方面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