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内河航运的发展。2010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2007年8月,江苏省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各省辖市相继出台了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促进和扶持政策与措施。我省已经迎来了良好的加快内河航道建设的政策环境。同时,就目前江苏土地资源紧缺,碳排放压力巨大等基本省情而言,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节约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我们认为,在沿海港口疏港方式中,加强内河航道建设,既符合国家的战略需要,也是江苏践行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对沿海地区内河疏港航道的统一规划。
沿海港口疏港航道的建设涉及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是一个需要多主体协同的大系统。就地区而言,需要充分论证连云港港、盐城港、南通港的发展趋势、功能特点和疏港需求,从而保证不同港口的功能协调;就部门而言,需要涉及到航道疏浚、船闸桥梁改造、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及城市建设、产业布局等。如果缺乏长远统一规划,航道就难以形成有效的网络性联通。建议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沿海港口发展需求,以《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为依据,对沿海地区内河疏港航道建设实施统一规划,并将疏港航道规划与港口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水利综合规划等规划进行衔接。
二、将重要疏港航道纳入省干线航道网。
江苏沿海港口的经济腹地主要包括苏北、鲁南、皖北、河南、晋南、陕西、川北、宁夏、甘肃、青海及新疆等省区。特别是苏北、鲁南、安徽、河南、晋南等直接腹地,人口密集,资源丰富,煤炭、农产品资源尤为丰富,是我国重要粮、棉、油料生产基地,内河运输将在其产品和原料的对外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宿连运河一旦建成,将宿迁到连云港港运距缩短100公里,可以弥补苏北地区高等级航道横向沟通的空白,其不仅可为连云港港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也为宿迁市乃至苏北、皖东等地区带来一个便捷的出海口。目前宿连运河已雏形初具,只是一项改造贯通、完善提高的工程。建议将宿连运河纳入省干线航道网,尽早予以实施。同时,如果条件许可,建议将盐城港滨海港区和射阳港区的疏港航道建设也一并纳入省干线航道网,尽快给予审查和批复,早日开工建设。南通港洋口港区、吕四港区、通州湾港区等疏港航道应该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三、实行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
内河航道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应加强省级财政对疏港航道建设的资金支持。可以考虑将航道主体工程建设费用列入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由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航道建设专项资金。对于超出政府预算的航道建设资金部分,可通过江苏省沿海发展专项资金拨款或者依托沿海开发的投融资平台,以设立募集建设基金、发行建设债券、向银行贷款等方式,发挥政府的投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拆迁等费用可由地方政府支出,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充分调动并发挥市县地方政府及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合建设疏港航道的积极性。
四、通过体制创新改变多头管理的状况。
目前,已有疏港航道在运行过程中,因为多头管理而出现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已严重影响了航道的通航功能。例如有的并行航道的船闸分属交通部门和水利部门管理,由于定价标准的差异导致不同船闸收费混乱。再者,有的航道由于水利部门改变排水方案已导致航道淤积加重,难以保证正常通航条件。建议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管理经验,对重要疏港航道成立综合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综合负责岸线利用、通航管理、海事管理等工作,从而改变多头管理的状况,提高疏港航道的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