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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08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指知识密集度高,主要依靠专业知识和技术为客户提供知识服务的商业组织。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业,是以知识为主要投入要素,依赖专门领域的专业知识向社会和用户提供高知识含量服务产品,发挥鉴证、经纪、咨询、代理、监督、公证等中介服务功能的行业总称,主要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商务咨询、科技中介等诸多门类。 为促进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业发展,建议如下: 一、 加强财税政策扶持 一是将扶持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列入省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范围,强化专项激励措施; 二是按照上海营业税征收方式(详见上海市《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沪地税货【2010】28号)),对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税按差额方式征收,即按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支付给协作方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以鼓励其相互间的协作; 三是对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比照高科技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我们建议合理估算中介服务机构的利润率,并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以鼓励企业规范运作、做大做强。 二、 放开对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的价格管制 建议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解价,鼓励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优质优价的服务,使服务收费与其执业质量、机构及人员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匹配,并合理体现其工作价值,确保机构提供服务的成本得到补偿,以利于吸收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三、 规范对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的政府采购 一是政府采购不能人为地降低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业的收费标准, 二是在设计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的招投标过程中,不能以“低价”作为中标、入围的主要标准。政府采购时应综合考量投标单位的执业质量、信用状况等情况,服务提供机构的成本费用补偿等问题,确定合理的费用标准及招投标指标。 四、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整合准入门槛 建议完善知识密集型中介行业自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让行业协会自主制定服务规范、技术标准、道德准则等规章制度。政府在出台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应充分听取和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 建议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开发信用评价办法,实施会员信用评级,依照行规公约对会员失信行为、违规执业行为,自主开展管理,规范和约束会员执业行为。将存在严重违反行业执业准则、恶意压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机构清除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