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任务。“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15.1%和18%,这是国家下达给江苏的指标。在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大力度调整经济结构、实施节能减排一系列硬招之后,作为耗能大省和能源小省的江苏,已交出了一份超过预期的答卷。 近年来,我省启动了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一五”期间的减排任务基本完成,但节能任务却依然任重且困难有所加大。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两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地方考评指标,即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10%。节能减排是一个需要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科技支撑、舆论监督以及全民参与和支持的系统工程。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1. 明确地方政府责任,消除节能减排的体制性障碍,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目标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并要求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基于此背景,省政府要狠抓落实,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方和重点企业,切实将节能减排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点内容,严格实施节能减排“一票否决”的问责制。此外,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要与市级财政对区、县(市)的生态补偿和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安排、各类评优创先考核、各地建设项目审批挂钩,进一步消除节能减排的体制性障碍。 2. 进一步优化政府调控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节能减排中的优势作用,增加节能减排投入。节能减排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在目前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可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运用价格、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促进能源节约和污染减排。具体包括:(1)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收费标准。(2)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3)各级政府适度加大对节能减排财政经费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节能减排项目。(4)解决节能减排的资金问题,主要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进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 3. 以产业结构升级换代为契机,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大力发展区域循环经济。主要包括:(1)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燃煤锅炉改造、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重点污染防治工程。(3)大力发展区域循环经济。通过引进适用先进技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4.以“节能减排全省行动”为主题,通过全面和持续的节能减排宣传、动员和行动,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形成崇尚节能、减排和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主要包括:(1)实施创建“节约型政府机关”活动。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与节能减排的倡导者,应该首先以身作则,做“节能减排先锋”。(2)提倡并要求企业推行被称为“绿色通行证”的ISO14000系列标准认证。(3)实行节能减排“全民总动员”,调动全民参与,让公众监督,使节能减排工作深入人心。如组织专家编写并在公众场所免费发放《节能减排手册》;在大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全社会发出能源重要性体验活动的倡议,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开展评选“节能环保家庭”活动等等,让公众了解,节能减排关乎每一个人,节能减排需要每个人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