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胶州路28层民宅大火,造成了53人死亡,数十人重伤的恶性结果,让人们见识到火灾对居住建筑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是多么的触目惊心。而让南京人感到幸运的是,同样为商住楼,几乎同样的起火原因,南京中环国际广场火灾却无一人身伤亡。但在这里我想问一句,如果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大楼已经使用了十年,大楼的居民还能有这么幸运吗? 据了解,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大楼中的酒店式公寓部分2009年3月才交付使用,4月19日11点10分左右发生火灾。有媒体报道,此次中环国际广场的大火,能在1个小时内成功扑灭,并且救出所有被困人员,除了消防队员奋力救援外,很大的一个因素就是广场自身的内部消防设施完好,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消防队员乘坐消防电梯迅速赶到了楼顶压制大火,室内的消防栓也提供了足够的消防用水,消防控制室利用广播通知楼内人员疏散,大楼排烟系统也运转正常。正是这些完好的消防设施,促成了在较短时间里扑灭了大火,并且保证了楼内人员无一伤亡地安全疏散。 再来看看南京市一些使用数年后的高层住宅(估计其它城市也类似),消防隐患比比皆是,不容乐观。首先是有些楼宇消防设施损毁严重。消防水带缺失,消防喷嘴遗失,消防箱堆满杂物;烟感报警失灵,应急照明不亮;自动喷淋不喷,自动排烟不排,消防泵无法启动。其次是有些楼宇消防环路阻塞,扑救面的宽度无法保证。消防通道不畅是现今中国许多城市消防的一大隐患,尤其是在居民区,这一问题非常突出。居住建筑所在多由城市支路连接,且还有一些高层住宅的扑救面借用城市支路。城市支路本身路幅不宽,多数又有半幅路面兼作停车场,时常还有占道经营和违章建筑搭建的现象出现,使原已拥堵的道路雪上加霜。一旦发送火警,消防车无法到达起火点,无法在扑救面施救。第三是许多高层住户缺乏消防常识,消防设备也不会使用。楼宇内消防廊道不畅,避难时通达屋顶的救生通路受阻;防烟防火门常开(应该是常闭状态),烟雾得以横行。对这些问题如再不引起高度重视,谁能保证上海民宅大火的悲剧在江苏不会重演? 要解决这些问题有如下建议: 1、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管力度,增强防火责任人的防患意识。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辖区“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显然,物业公司是辖区消防设施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物管人员还应该是消防知识的宣传员,辖区消防设备使用的辅导员。只有让每一位住户都了解本楼消防设施的使用,火灾发生时才能利用消防设施,最大限度的保护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物业公司考核,消防设施的完好应该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在物业交接的过程中,物业公司应全程参与消防专项验收,尤其是在更换物业公司时,消防设施及设备文件的交接必须予以保证。如有可能,消防设施也应该像电梯一样实行年审。消防设备维修、更新的经费,应该列入商品房维修基金开支。由于过去一段时间对居住建筑,尤其是对中低档高层商品房的消防设施的维护重视不够,以至于有些楼宇的消防设备损毁严重,建议及时做一次全面清理,消灭隐患,防患于未然。 2、消防、交通部门联手,确保消防环路的通畅。规划建设的消防环路不得改作它用,影响高层住宅扑救面的障碍物必须清除,路边的消火栓要保证功能完好。只有这样,如果一旦出现火警,才能保证救火车及时到达,并能就近取水,展开扑救。 3、加强全民消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市民对居住建筑火灾危害的认识。如今的居住建筑已与传统的住宅建筑有了较大的变化。一是高层住宅数量的快速增长,且在住宅中增加了许多消防设施;二是管道燃气的引入和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因此,居民尤其是高层住宅的居民,必须增强防火意识,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火灾时逃生的本领,平时自觉爱护消防设备,火灾来临时互帮互助,这才是国际大都市公民应有的高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