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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4-02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为继续做好苏北农村村居建设与节地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将农民建房与农民生活现代化和拉动内需结合起来 苏北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楼房率明显低于苏中、苏南地区,在今后相对长的时间内,仍然处于建楼高峰。有些地方楼房率较高,但大多是十年前建的,农民也有意翻建,就象苏南地区曾经出现拆二层翻建三层一样。尽管农民建房花费的是自己打工赚的钱,既降低资金利用效率,严重浪费资源,也严重制约了农民对空调、冰箱、太阳能等现代电器设备的使用。经济危机后,国家出台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多项扶持政策,但农村的消费市场尚未充分激活,原因是农民消费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苏北农民有了钱仍然主要是花在建大、空、粗的房子上和子女上学等方面。要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应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现代生活方式,改变传统生活习惯,并将目前20年左右的农房寿命延长到40-50年,将大而不实的建房潮流改变成小而精致的建房追求,只有这样,农民才能有资金购买电器设备、流行家具等,农村市场才能被激活,农民的消费结构才能发生根本变化,新农村建设和拉动内需才能取得统一效果。 二、示范引路,将农民建房与节约土地、集中居住结合起来 通过镇村布局规划,适度增加村庄集聚规模,既集中配套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集约利用了土地资源。但目前的问题是老房子拆不掉,无形中增加了建设用地规模。建议推广"万顷良田工程"示范模式,县乡负责同志应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大力倡导农民建小而精致的房屋,实现农民建房向集约化方向转变。 三、增加投入,将农民建房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结合起来 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拉动内需,国家和省政府出台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乡村公路补助、环境整治补助、河道疏浚补助等多个补助政策,但唯独没有对农民集中居住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这些补助名目虽多,但分散无力,难以集中办大事,不能对农民的消费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建议省财政、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适当整合补助形式,出台对新建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政策,如每年给予每个县500万元的补助,启动10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相信经过若干年后,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一定会在我省全面展开。 四、完善规划,将农民意愿与小城镇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结合起来 规划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有的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导致规划无法实施。应在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宣传,严格执行镇村布局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控制和管理,要结合旧村改造,引导村民拆旧房到集镇上建新房。要畅通信访渠道,对违规建房、占用耕地建房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