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实现江苏经济稳定持续增长,应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进一步扩大我省的内需。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江苏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领导扩大宣传,提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借我省加入GPA谈判的历史契机,统一和规范江苏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尽快明确我省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关系,厘清《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监管范围,对工程采购应在预算评审与控制、合同监管与决算审查、资金拨付等环节上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做好工程采购的合力,为政府采购扩张规模提供新的增长点,推动我省工程招投标透明化和法制化。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明确政府采购应促进保护劳工利益,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安全;促进环境保护,维护水资源和空气清洁,鼓励采购再生产品和节能产品;促进保护信息隐私和自由,明确采取税收、政府补贴、产品环保回收、环境责任、环境标签、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环保设计、产品环境标准等一系列措施,赋予政府采购部门对应的权利和资源。四是整合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综合传播体系,借鉴外省经验,成立类似于协会的专门机构,建立政府采购培训和宣传机制。 二、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一是坚持依法采购,应采尽采,对列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切实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二是紧贴财政专项支出的重点开展政府采购,继续做好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创造政府采购服务公共财政的有效途径。坚持规模和效益并重的原则,注重提高采购质量和综合效益。三是拓展政府采购的领域,尽快将政府工程项目和政府的服务性项目如铁路、市政工程、电力、通讯、机场、港口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制度 一是尽快开展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配套政策的试点工作,探索总结经验,明确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标准和政府采购应予扶持的对象。二是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实行项目拆分,增加中小企业参与机会。鼓励联合投标,形成竞争合力,提高中标成交概率,分散中小企业各方成本和采购人的风险。三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程序和手续,适当降低或减免中小企业投标费用,加快资金支付速度,弥补其实力差距。四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协调金融机构采取以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为抵押的直接向银行贷款,货款支付直接划拨给银行的方法,既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提高中小企业的履约能力。五是政府相关部门或有关中介组织应采取措施,引导本省企业规范化发展,学会国际招投标经验,以强大实力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 四、限制进口产品,鼓励购买国货 应严格进口产品审批,限制购买进口产品,鼓励购买本省产品,推进江苏自主创新产品的首购和订购,确立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加强对车辆采购的管理和控制,限制进口大排量越野车等高档非必须的乘用车的采购行为。结合绩效评价和固定资产管理,切实做好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 五、扩大就业,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一是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给予优惠条件,增加落后地区政府采购量,扶持和促进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给予高失业地区更多的订单,使中标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或采取优先中标等鼓励供应商吸收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达到调节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进而实现调整就业结构的目的。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诚信记录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我省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