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作为教育大省,2008年生产总值突破3万亿元,在全国名列前茅,具有做大做强学前教育的实力,应在全国率先实行学前免费义务教育。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修订完善地方法规,保障我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目前,学前教育存在着法律地位和作用不清晰,政府办学前教育的职责不明确、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幼儿教师编制管理混乱、待遇偏低等问题,迫切需要法律予以明确和界定。建议省人大尽快修订完善《江苏学前教育暂行条例》,明确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等工作人员的数量、待遇、比例、生源比,幼儿园应担负的法律责任、省GDP与学前教育的投入比、学前教育的目标、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为我省学前教育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实现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 我省现有177.7万名幼儿,城市幼儿园1209所,乡镇幼儿园1216所,农村幼儿园1816所。2004年,欧洲十几个国家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10%以上,而我省却远低于3.8%的国际平均水平。因此,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应加对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将重点放在农村。一是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以政府办园为主、公办教师为主,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二是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集体经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家庭适当分担教育成本的投入与保障机制,形成公办与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可采取发放实名制的教育券或直接按照人头数发给幼儿园,并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政府采购。对地方财政不足的地区,省财政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启动面向城乡贫困家庭学前免费教育试点项目,按照先不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由一年学前班教育到三年幼儿园教育、由半免费到全免费的思路,逐步推进学前免费义务教育。四是政府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扶助和监督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免租、减税、专项投入和教师培训等扶持政策。 三、解决幼儿教师编制和管理问题,提高幼儿师资质量 我省存在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少、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低、师资质量下降等问题。建议我省将公办幼儿教师纳入编制,即使不能入编,也应参照中小学教师现行工资标准执行,提高幼儿教师待遇。重新核定颁布幼儿园教职工的标准,探索新型的科学管理机制,把评估主导、产业辅导和培训纳入管理之中,实现管理服务一体化。 四、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学前教育义务化公共服务体系 应将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纳入政府保障范围,提高其在公办幼儿园的就读比例。对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民办幼儿园,各市政府应给予每园20万元以上的办学设施改造补贴,并按每生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补贴办学经费,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