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京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2022年1月25日通过)
(摘要)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南京召开。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吴政隆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书记吴政隆指出,过去的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忠诚履行职责,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卓有成效。
全会审议通过王常松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江苏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2022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江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尧、黄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