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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1 23:39 来源: 本站原创

121日下午,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农工党组、致公党组、九三学社组、工商联组委员围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加有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主题进行讨论。副省长储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省委主委周健民主持会议,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主委麻建国出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委员发言并互动交流。 

邹毅实、朱伟、龚震、李瑞华、邵丹薇、高纪凡、高健、李刚、蒋鹏举、邹建文、高慧等委员先后发言。 

邹毅实委员(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盐城总支主委)就以盐城生态实践谈美丽江苏建设提出建议。

一是美丽江苏建设首要是生态要美。盐城市地处淮河流域下游入海口,有着得天独厚的土地、海洋、滩涂和水资源,是江苏省土地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境内河网密布,湿地资源丰富。良好的生态环境、殷实的生态绿色资源奠定了盐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为“生态立市”战略构建了坚实的可持续发展根基。

二是美丽江苏建设要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资源有序高效利用,优化整合土地、水、森林、湿地、滩涂、岸线、海域、能源等传统自然资源,以及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等非传统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加强计划调控,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低碳经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加快推进低碳转型,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调整能源结构,持续实施“减煤”行动。

三是美丽江苏建设要有严格的法律制度保障。立足人大职能织牢织密“生态文明建设网”,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法治力量,先后制定《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盐城市绿化条例》《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盐城市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类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朱伟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河海大学太湖研究中心主任)就控制通量、科学调度、循序渐进恢复“太湖美”提出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太湖治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一系列重要举措,投入巨大治理成本。尽管治太工作力度很大,但太湖水质改善状况堪忧,2016年太湖磷反弹、2017年太湖出现最大面积的水华,近两年,东太湖也总磷升高,出现蓝藻水华现象。为此建议:

一是算清通量帐,入湖河道严控入湖磷通量。巨大的总磷输入量是太湖水质难以改善、水华频繁爆发的首要问题,是太湖治理中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湖磷通量不但与入湖河道的水质有关,也与入湖水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太湖入湖河道水质总磷平均在0.15mg/L,是湖水的1.6倍。每增加10亿方入湖水,就会增加150吨入湖磷通量。因此,从水质、水量两个方面算清通量帐,进行通量管理是太湖治理刻不容缓的问题。

二是算清底泥帐,科学安排湖内治理行动。目前酝酿的第二轮清淤,规模达到4000万方,投资需要80亿以上。太湖入湖总磷2100吨,出湖800吨,留在湖中的磷达到1300吨,而水中赋存的总磷只有500吨左右,也就是说有800吨磷在湖中转化。除去蓝藻打捞、鱼类捕捞、水草收割去除300吨左右的磷以外,还有500磷可能转化到底泥中去了。在这一阶段清淤对于减少磷的释放通量没有效果。

三是尊重“东清西浊”,确保苏州、吴江供水。太湖具有明显的“东清西浊”的水质结构,80%的来水进入西北,90%以上都从东太湖太浦闸排出。这过程中太湖总磷从西北出入湖0.15mg/L降低到东南部的0.05mg/L。苏州、吴江的水源地都处于太湖东南部,使用的都是“东清”的太湖水。今年建成准备投用的“新孟河引水工程”规划引水量20亿方,如果这些“西水”都要 “东排”,就会引起“东浊”问题。如果采用“西北小循环”的方式,则可以的最大效益减少对东部水质的影响。

龚震委员(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一级主办)就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监控体系提出建议。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而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监控体系,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基础性举措,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我省网格化监测监控体系成效初显,在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改善的同时,要实现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数据共享有待提升;三是测管结合有待加强。

为此建议:

一、抓好数据质量管理。一是要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加快提高市县对辖区内网格监测点质量的管理水平和数据审核能力,增强数据有效运用;二是要建立健全针对不同等级不同网格点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强网格化监测点中的小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化运行。

二、推进数据共享制度。一是建立信息采集机制,打破信息壁垒,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常态化交流互通,将各地区、上下级的大气污染防治信息、污染扩散情况、污染防治过程等信息汇集起来,统筹发布,实现共建共享,让监测监控数据成为智能化管控依据。

三、大力推进测管结合。一是要明确监测点位异常响应机制和流程,将责任落实到位,实现责任可追溯、可考核。二是要科学划分管理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监管、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监测数据,科学划分不同等级不同大小的网格,达到管理资源的最优化和政策效益的最大化;三是要明确责任和边界,坚持联防联控原则,落实联动响应机制,对重点区域异常点位实施无缝监管、全面监督,最终实现测管协同。

四、优化管理管控模式。一是要构建权责明确的网格架构和规范各主体的责任标准,完善工作衔接,改变运动式、短暂式的合作治理方式,落实“谁考核、谁监测”,压实网格属地治理职责;二是要充分发挥各地监测监控中心或者指挥调度中心等机构作用,努力形成跨部门、网格化的工作机制,避免出现职能和责任的碎片化、分散化局面,更好发挥协同治理效能。

李瑞华委员(宿迁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擦亮“美丽江苏”最美底色提出建议。

近年来,我省始终把绿色发展作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打造了美丽中国的现实样板。但也要看到,生态环境是个“易碎品”,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工作稍有放松就极易反弹。为此建议:

一是要“美”在产业特色,更加突出生态经济发展。强化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积极发展低碳、循环、绿色的环境友好型产业,加快实现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要围绕区域产业定位,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特别是要持续推进长江岸线治理修复,加速沿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

二是要“美”在城乡统筹,更加突出生态城市建设。高起点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建议在城乡统筹上下更大功夫,以城带乡,以乡补城,城乡一体共同推进。要强化城乡对接融合和生态环境改善,更加注重一体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要大力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集镇污水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公共服务全覆盖,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田园乡村,让乡村美得更有品质、更加令人向往。

三是要“美”在生活环境,更加突出生态保护治理。要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战略要求,更大力度加强生态建设保护,补好生态短板,放大生态优势,不断增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收集能力、污染物处置能力、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碳汇能力,全面做好治水、治气、治味、治土的文章,奠定坚实的绿色发展基础。

四是要“美”在社会和谐,更加突出生态氛围营造。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是一项群众性的实践活动,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和支持。要在全省营造美丽江苏建设的强大声势,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增强群众“爱绿、护绿”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邵丹薇委员(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就能源协同共享,构建高效绿电交易市场提出建议。

目前我国的商业互联网很发达,从消费品到本地生活到内容,方方面面都已经有很好的数字化基础,但是在能源领域与工业品领域,数字化才刚开始起步。数字文明相较于工业文明,天然具备几何级的效率优势,因为数字的再利用边际成本无限接近于零,而工业的规模经济达到峰值后再生产的成本反而会提高。

不仅数字世界的边际成本无限趋近于0,能源也一样。光伏的投资收回期是7年,使用寿命有25年,7年后,光伏的发电成本就趋近于0,而同期的火电成本却还在涨价。储能也同样。电动汽车不仅可以充电,也可以放电,所有电动汽车是免费的储能载体。每台电动汽车的电池设计寿命可以到100万公里,80%的电池是设计的冗余,多出来的能力就可以用来做储能。到2030年,我国预计有1.5亿台电动汽车,每年充电量2万亿度,理论可用储能量达到8万亿度,而一个三峡一年发电才1000亿度,电动汽车的免费储能容量相当于80个三峡,是名副其实的“车载三峡”。

光伏、储能、充电、变压器、能源路由器、电动汽车等一系列能源工业品在新技术下都被组网,终端与终端变得智能,它们会直接对话、协作,成为能源领域最广泛而又离散的智慧工业网。数字能源的全链路包括生产、存储、传输、管理、交易和消费,每个领域都在开启全面数字化的进程。

建议我省的电力交易管理办法要围绕效率更高的分布式绿电产品做研究,进一步放开绿电交易的零售市场,鼓励分布式光伏通过聚合平台参与现货交易,鼓励用户侧储能参与辅助服务;鼓励电动汽车利用V2X技术多场景参与电力搬运;鼓励充电站高频率地参与需求侧响应。

高纪凡委员(民建中央常委、省委副主委,常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就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美丽江苏建设提出建议。

一是建立领先创新平台,推动零碳示范项目。全面正确认识双碳产业发展的巨大机遇,江苏在绿色低碳产业和创新平台方面有良好的基础,利用江苏绿色低碳产业的基础优势,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加快建设国家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区,推动零碳产业园、零碳农业园、零碳社区等示范区建设。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推动光伏、储能、充放电、电动车与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相结合,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利用国家建设国家实验室和整合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机遇,整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建立全国领先的低碳技术创新平台。

二是促进东西部协同,共同推进绿色双碳发展。江苏是全国经济发展的大省、强省,化石能源目前仍是江苏主要的能源来源。为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江苏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同时要与西部地区协同创新发展,与青海、内蒙等地联合打造“光伏+储能+特高压”输送江苏的系统,加快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落地,同时与西部省份构建光伏产业与无碳新能源的协同发展新格局,促进江苏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取得突破性的发展。建议江苏与青海、内蒙等地建立省际合作机制和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江苏在青海、内蒙等地区共建光伏产业园区,共促双碳目标的早日达成。

三是培育优势企业,全力打造“绿色先锋”世界五百强。

江苏各设区市拥有不同的产业特点和特色产业,要鼓励和支持优势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优化产能布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绿色生产水平。深入实施绿色技术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围绕高效光伏智慧能源、风能、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和应用的领军企业。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机构共同参与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上为领军企业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在全力推进我省“产业强链”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在打造具有全球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同时,对优势产业“链主”企业实施专项培育计划,加快推进“链主”企业走向世界五百强,进一步扩大产业链的影响力,为建设美丽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高健委员(致公党连云港市委主委,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就坚持陆海统筹,守护美丽海洋提出建议。

近年来,我省入海河流水质逐渐向好,但受汛期及上游泄洪影响,入海通量呈周期性波动,继而影响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周期性变化,再加上直排海污染物增多,海洋倾倒量增加,海洋垃圾治理缓慢,海洋生物资源衰退,苏北浅滩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产业结构调整迟缓;二是联动治理成效不显著;三是能力建设落后难奏效。为此建议:

一、强化海域、陆域、区域联动治理。一是加快推进海河衔接,在污染源入海治理、区域限批、综合整治、风险管理和灾害处置等方面通力合作,实现同部署、同治理、同督查、同考评。二是实施陆海环境容量管控。依据海域总体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临港产业和陆海生产力,加大对海洋海湾海岛海岸带等生态空间管控。三是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实施湾(滩)长制,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控联治机制,逐步推进环境立法、环保政策、生态补偿、诚信惩戒、执法司法一体化,提高区域环境突发事件协同处置能力。

二、深化陆海污染联动整治。一是加强入海陆域污染物治理。开展对工业污染源、城乡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确保氮磷控制落到实处。二是推进海上污染物治理。加快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运输、处置的联控机制,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严控海水养殖废水直排和尾水治理达标排放。三是促进海洋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绿色发展,打造海洋产业集群。合理布局养殖区,逐步引导海水养殖向深海发展。

三、健全海洋生态法治保障体系。一是完善海洋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各类标准、补偿机制的制(修)订,实现海陆衔接、标准统一,建立与新职责新定位新机构相适应的法治体系。二是推进海洋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资源、优化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是增强基层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海洋行政执法权,促进海洋行政执法重心向基层延伸,系统提升基层海洋生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素质。四是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海洋环境治理监管,引导具备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李刚委员(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就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我省固碳增汇能力建设提出建议。

 我省固碳增汇面临四个方面挑战。一是经济发展高度依赖能源消耗,近中期实现“碳达峰”形势严峻;二是基于自然的碳中和解决方案缺乏顶层设计,生态空间固碳增汇设计联动不足;三是海洋及滨海湿地固碳能力及潜力巨大,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概念尚未形成;四是开发利用为主的人类活动干扰普遍存在,生态系统碳汇功能下降。为此建议: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协同增效。要坚持系统观念,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是立足自然格局,提升固碳能力。在我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基础数据的基础上,绘制碳汇能力和生物多样性分布地图,开展区域范围的固碳评估,统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开展评估监测。鼓励在苏高校、科研机构对生态系统增汇固碳开展技术研究,加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建立健全天地空一体的生态系统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算体系,科学评估各区域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潜力,提出生态系统固碳总量要求,明确目标责任。

四是强化创新引领,建立示范工程。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固碳增汇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试点示范工程,为我省实现2030年前率先达峰的整体目标提供示范。

蒋鹏举委员(常州市科教城管委会副主任,致公党市委主委,市欧美同学会会长)就高品质沿江保护开发,共建美丽江苏提出建议。

我省沿江涉及多座城市,2016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对沿江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搬”等措施,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环境问题,但当前还存在腾退后的土地环境承载力低、利用率不足、利用方式不合理等问题,绿色化转型发展与空间重塑还需进一步完善。如何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202111月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意见》指示,在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中彰显江苏作为,我以近年来常州对沿江场地腾退再利用的探索实践为例,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守红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依托,加快推进制度保障迈上新台阶,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各地根据沿江地形实际,有的放矢的建立更严格的环境准入门槛,强化生态环境联合审批,对适合保留的产业进一步强化政府政策引导扶持,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础上,巩固江苏产业强省的产业体量。

二是统筹布局。沿江保护开发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既要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在工作中也应需综合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统筹布局,从而达到治标又治本的良好成效。需进一步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在适合的地方规划适合的产业布局,通过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化产业园区,既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也对产业的发展和稳定进行双重保障,发展高标准、高质量的优质产业集群。

三是因地制宜。在沿江保护的过程中,我省沿江各市应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以及自然资源禀赋等特色,立足岸线资源,因地制宜,发掘特色,推动土地高效利用。

四是救护并重。针对我省长江沿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地区,如滩涂湿地违规开垦和已造成破坏的围垦项目等,要加快实施抢救性保护,采取强制性恢复措施。同时,注重对长江沿线生态的管养、管护,以保证治理成效的长久保持。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救护并重的省级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邹建文委员(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江苏省低碳农业与温室气体减排重点实验室主任)就推进“绿岛”降碳减排,加快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实践创新提出建议。

作为全国唯一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份, 我省探索启动了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类“绿岛”建设试点,建设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着力破解中小企业污染治理、压降成本和集约发展难题。但试点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政策普及程度不高,地方项目建设需求不明确;二是管理要求不协调,项目标准不统一;三是市场机制不完善,主体作用难以全覆盖;四是排污责任未明确,难以形成约束机制。为此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绿岛”项目整体管理机制,加大规范管理和推广力度。根据“绿岛”项目入库要求和“绿岛”项目管理办法,对于涉及水、气、固废等污染物进入“绿岛”项目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各地“绿岛”项目建设。严把项目入库和资金支持关口,细化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绿岛”发挥实效。运用大数据对建成并符合条件的“绿岛”项目开展综合评估,建立环保信用监管和信任保护机制。

二是简化园区项目审批准入通道,畅通流程环节保障“绿岛”建设有效使用。采用“绿岛”环境治理模式,可推动工业集聚区开展区域标准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这需要打破不同部门间的行政壁垒,联合制定相关管理政策、统一行业标准,让“绿岛”这一服务中小企业的利好政策用好做实。

三是积极探索“绿岛”排污许可管理模式,确认职责边界和治污责任。“绿岛”项目应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明确各排放主体的污染物排放信息标准,划清主体责任,科学执法监管。加强常态化运行监管,对环保、安全不达标且治理无力的“散乱污”企业,以及无合法排污手续的排放主体企业,均不得接入“绿岛”项目。积极探索“绿岛”项目减排指标应用支持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相关措施,服务促进全省生产力优化布局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

高慧委员(省政协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农工党连云港市委主委,连云港市中医院院长)就加强入海河道水质监管,促进国考断面达标提出建议。

目前我省大多数入海河流,受农村生活污水、农田退水、养殖污水、城镇企业排放、船舶污染等因素的影响,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形势比较严峻。一是农业生产较粗放,导致农业面源污染较重。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三是环境基础设施薄弱。部分乡镇工业园环保设施不足,工业废水偷排屡禁不绝。为此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推广水稻集约化种植,处理好农田保水和退水。科学规划,调整部分地区农业种植结构,建立集约化种植的现代企业运作模式。推广稻蟹、稻虾(鱼)混养等生态种植养殖,实现农田退水、农药化肥零排放。不具备农田集约化的地区,在水稻种植期间应加强田间管理,按需供水,减少大水漫灌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加快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分布式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确保城乡污水管网畅通、生活污水全收集、污水处理厂全运行并达标排放。移植苏南农村实践经验,加快在行政村和较大集中居住地采用分布式污水处理装置,在每户建设化粪池基础上,利用村边沟塘建设生态湿地,达到降解污染、净化水质的目的。

三是推进养殖进园区,建设绿岛集中处理污水。加快实现养殖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在乡镇企业集中区、畜禽养殖集中、水产养殖集中区,建设污染物处理绿岛工程,解决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户面临的“治污要赔、不治要停”的两难困境。

四是加大船舶码头环境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河道沿线船舶、码头监管力度,取缔非法码头。推进码头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各种偷排、超标排放行为。

五是严格水环境监测,推进水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加强水质监测溯源和风险预警机制,发现超标现象及时组织开展超标原因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发挥“河长”“断面长”“湾长”作用,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压紧压实区、镇两级水环境质量管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国考断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