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会议 / 全体会议 / 十二届四次会议 / 联组会议
发布日期:2021-01-28 09:57 来源: 本站原创

  1月27日下午,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民盟组、民进组、农工党组、九三学社组委员围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深入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主题进行讨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省委主委周健民主持会议,副主席、民进省委主委朱晓进,副主席、民盟省委主委胡刚出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委员发言并互动交流。 

  臧大存、杨晓勤、余珽、朱晓东、许峥、朱伟、董正超、汤忠元、王修信、龚震、李刚、徐春祥、邹建文等委员先后发言。 

  臧大存委员(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泰州市委主委)就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文化建设融合发展,构建长江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提出建议。 

  一、厚植生态优势,统筹推进长江保护一张图。一是树立法治意识。适时启动制定《江苏省长江保护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二是加强规划引领。强化沿江岸线开发与保护规划的引领作用,形成各种规划要素合理衔接、相互协调的“一张图”,推动“多规合一”先行落地。三是系统修复保护。进一步复制推广“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国试点工作,开展健康体检,实施专项整治;提高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的准入门槛,压缩生产性岸线利用率,实施更多的岸线“留白、留绿”工程;推动长江岸线港口资源整合,有效解决岸线使用碎片化;系统修复沿江湿地,统一规划,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打造“绿满滨江生态风光带”。 

  二、突出文脉传承,深入推进长江文化建设一张网。一是保护长江遗存。建议沿江城市的协同联动,实施对珍贵历史遗迹的抢救性保护。二是讲好长江故事。建议沿江各市深挖红色资源,把红色历史变成红色故事,将长江红色文化更好地流传下去、发扬光大。三是传承长江精神。推进长江历史文化与现代公共文化、文化创意产业、沿江城乡建设、数字信息传播、中外文化交流等事业相结合,用多元化的长江文化织成一张网,让长江文化精神遗产造福现代与未来。

    三、深化文旅融合,构建长江生态文明建设一盘棋。一是加快资源融合,打造文旅特色标志。严格划定长江岸线开发的生态红线和底线,严禁无序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项目立项,突出多规合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相融合,实现功能与特色互补。二是加快跨界融合,打造文旅产业展示平台。依托长江干支流水系沿线重要城市,构建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统筹协调的长江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一盘棋。三是加快服务融合,打造文化旅游新环境。构建长江生态旅游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开展“5G+VR”主播、导游团队直播活动,促进旅游业态向综合性和融合型转型提升。 

  杨晓勤委员(民盟镇江市委主委)就谱写新时代“长江之歌”江苏新华章提出建议。 

  一、聚精会神打好“三张牌”。一是精心打好合作牌。坚持领导、决策、标准、行动、考核“五统一”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省、市级层面的统筹与协调、执行和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全面实施全省“一盘棋”。二是创新打好特色牌。要充分发挥水韵江苏生态资源优势,坚持新发展理念,让生态成为驱动发展、创造效益的重要资源。三是用心打好监督牌。发挥各方力量,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和“立体防线”。 

  二、全力以赴做好“加减乘除法”。生态品质提升方面做好加法。绿化美化上打造长江沿线绿色生态廊道,生物多样性保护上要全面落实长江禁渔政策,治污能力提升上加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规划布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环境治理方面做足减法。河道清违治乱上深入推进综合整治,产业治污减排上加强工业排放监管、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水源和排口整治上突出入江排污口及入江支流整治。巩固保护成效方面做优乘法。发展绿色化上严把项目准入门槛,监管科技化上要加快推进环保物联网、环境监测监控智能化,投入多元化上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突破瓶颈制约方面做实除法。打破部门界限上要整合执法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在志愿者队伍建设上建立服务机制,在文明新风倡导上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消费、生活方式。 

  三、坚持不懈推进“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实河湖长制、断面长制、网格长制,加快构建综合协调、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定期通报制度,紧盯问题清单,逐项摸排工作进展,厘清难点堵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强化全数据采集和全流程数据传输体系基础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和“智慧”手段,打破区域壁垒、行业壁垒、专业壁垒,建立健全长江生态监测感知智慧平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余珽委员(扬州市副市长,民进扬州市委主委)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高质量打造“长江文化”江苏品牌提出建议。 

  一、加强对长江文化资源的价值、内涵、现代意义的挖掘研究与梳理。目前我省还缺少真正对长江文化进行战略性研究的专家学者,亟待集中组织一批战略性文化研究专家,对我省“长江文化”资源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研究,对其价值和内涵进行新时代背景下的重新厘定,对于相关的文化财富进行系统的挖掘和梳理。 

  二、加强长江文化与大运河文化融合发展的专项顶层设计和规划。建议高位整合长江文化与大运河文化资源,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碰撞与融合,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专项规划将其高效有机整合,既保留各自鲜明特色,增加一批长江沿线文化特色建设项目,同时打造一批兼具两河文化特点的标志性建筑群落和文化样态,形成优势互补和文化合力,共同塑造江苏优势和江苏品牌。  

  三、加强长江文化中多元文化资源的融合发展。要有意识做好我省长江文化中历史文化资源与当代文化资源的融合发展,做好有形文化资源与无形文化资源融合发展,做好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融合发展,用文化的力量带动长江经济带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文化创新、文化品牌和文化民生事业的全面勃兴。  

  四、加快推动一批长江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的项目落地。加强长江文物抢救性征集,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和展示项目。做好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重要文物资源保护,推动沿线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实施以长江文明阐释为核心的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加强考古研究的当代价值重估和阐释,形成一批江苏重大文化研究成果。举办首届长江文化艺术节,设计推出一批长江文化创意的衍生品。组织创作一批长江题材的文艺精品,建设好长江文化主题博物馆。 

  朱晓东委员(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就系统推进长江大保护,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 

  十三五以来,我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要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长江两岸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理。建议:

    “十四五”时期,应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为契机,以产业基础与结构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作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调绿,实施“三化工程”。借鉴巴斯夫全球发展经验,集中建设若干国际水平的重化基地,实现一体化生产和高端化发展。重点实施沿江产业园区升级工程,按照生态文明理念建设“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彻底改变产业结构型污染、能耗和资源粗放利用局面。二是调轻,实施“异地置换”工程。借鉴日本东京湾湾区的工业分散成功经验,推动梅钢等异地搬迁,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转型与沿海地区战略布局。三是调高,实施“绿色产业化”工程。借鉴鲁尔区治理与产业转型经验,建立重大生态文明项目投资与绿色产业培育联动机制,打造节能环保、绿色汽车等产业地标。四是打造长江江苏段科技创新高地。支持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集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开展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建立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原创成果突破,打造科技创新“高峰”,支撑建设世界级的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许峥委员(常州市副市长,民盟常州市委主委)就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推动我省“长江大保护”走在前列提出建议。 

  一、实施规划统筹引领。编制我省“十四五”长江大保护专项规划,强化绿色GDP考核机制,统筹长江“水、路、岸、产、港、城”协调发展,产业发展按照区域的比较优势、功能定位及环境容量在长江全流域优化布局,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 

  二、密切地区部门协作。加强长江大保护区域协作,建立跨市域政府间的联合管理机制,集中加强跨市污染案件协作审理、同一流域内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等形成共识。优化流域管理职能分工,加强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合作机制,提升长江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将政府单一治理转变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协同治理,实现共治共享。 

  三、加快智慧长江建设。依托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沿岸省市之间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对现有化工企业撤场后的信息发布和跟踪监测机制,防止高污染、高耗能和高排放产业跨区域转移。建立省级长江渔业资源信息平台,加强长江渔业资源监测和放流效果评估,统筹布局、动态调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品种。 

  四、创新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把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结合起来,运用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生态产品服务标志,形成多元化的补偿方式。 

  朱伟委员(河海大学太湖研究中心主任)就长江大保护要统筹好“江河”“江湖”关系提出建议。 

  江苏大多数城市滨邻长江,饮长江水、借长江流、以长江为静脉,形成了长江与城市的“江—城”关系,长江与河流的“江—河”关系,长江与湖泊的“江—湖”关系。以长江与太湖的“江湖关系”为例,科学衡量“江—湖”关系对于长江、太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十余年,太湖入湖水量从80亿方/年增加到110亿方左右,使太湖交换周期从208天缩短到184天,太湖循环加快,使西边差水很快地到达东边。东太湖总磷上升,蓝藻生物量增加,开始出现蓝藻水华。同时太湖入湖水量增加30亿方,也增加了太湖污染物的入湖通量,给太湖的自净增加了负担。有迹象表明,太湖入湖水量的增加与沿江城市大量引调长江水有一定的关系。因此,科学合理地处理“江—城”关系、“江—河”关系、“江—湖”关系,对于保护长江、合理利用水资源和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城市水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加大对沿江城市引调长江水的管理、审批和监管力度,加强引水调水工程的科学论证和科学决策,为形成和谐的“江—城”、“江—河”、“江—湖”关系共同努力。 

    董正超委员(南通市人大副主任,南通大学副校长)就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建议。 

  一、率先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体系攻关研究。加强与重庆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研究中心的合作与协同,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空间布局优化、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生态文化培育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尝试构建江苏版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体系框架,为长江经济带全流域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制订修订工作提供卓有成效的阶段性成果。 

  二、率先完善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实施监督评价机制。推行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的实施,必须完善标准实施监督评价机制,形成有标必依、执标必严、违标必究的标准实施监督评价制度安排。江苏可率先在相关标准实施的监督队伍建设、监督管理路径设计、监督技术和手段选择等方面作出探索,为全流域监督评价的推广积累经验。 

  三、率先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全省统一协调会商机制。探索建立江苏省域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共商、共建、共享的统一协调会商机制和多层次标准化合作体系,示范性协调解决江苏各市之间在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此基础上,总结形成江苏标准和江苏方案,并通过推广应用逐步延伸到全流域,为实现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全流域共商、共建、共享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汤忠元委员(无锡市政协副秘书长,农工党无锡市委副主委)就持续提升太湖水质治理提出建议。 

  一、建立健全水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一是利用长三角一体化的机遇,江苏太湖办要主动谋划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太湖流域总体管理机构,切实增强联动协作和协同共保的意识,形成上下游、左右岸齐抓共管的治污合力。二是建立太湖水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描述太湖内源性外源性的复合型污染物种类,如超痕量的农药、兽药和抗生素等污染物,不断提高水质监测、监控能力和证据收集、固定能力。 

  二、围绕“减磷控氮”目标实施三项工程。一是实施生态清淤工程。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浜,建议编制太湖流域支流河道和湖体清淤工程年度计划,对主要入湖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清淤工程。二是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整体推进苏南地区轮作休耕、化肥农药双减工程,探索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畜禽、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减少氮磷入河入湖量。三是实施城乡控源截污工程。着眼削减生活污染负荷,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太湖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一是对照新修订的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方案,提高蓝藻机械化打捞和无害化处理能力,稳定水源地水质。二是加强应急监测技术和预警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综合利用卫星遥感、自动监控和人工智能监测技术,科学研判水情藻情,强化监测预警、分析会商和应急处置程序。三是加强环太湖地区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 

  王修信委员(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就加强长江航道疏浚工程,综合利用和促进沿江绿色保护提出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地位,统筹推动综合利用工作。成立省级协调领导小组,明确政府牵头,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参加,积极对接交通运输部等国家相关部委,负责统一接收、存储和统筹利用本辖区的长江航道疏浚产生的泥土和污泥等资源,确保航道疏浚泥土资源的规范利用、安全利用、绿色利用。 

  二、对长江口沿途的航道疏浚泥土资源,可以考虑运输到沿海滩涂或港口用于滩涂盐碱地治理、港口工程用土。 

  三、建立全省江河和内陆航道疏浚泥土资源信息库,公开进行航道疏浚泥土资源再利用招标和资源转让,利用市场手段提高航道疏浚泥土资源再利用水平和效益。 

  四、合理确定长江江苏段航道疏浚范围,科学制定航道疏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根据沿江城市的特点,鼓励地方政府将疏浚土优先用于本地区重大民生工程及重点市政工程,并将有关收益用于长江生态保护,尤其是积极用于江河沿岸的绿色走廊等工程建设。 

  五、总结镇江试点经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航道疏浚土上岸利用要满足水利、交通、海事、航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资、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涉及的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的衔接和交叉管理,严格各环节监管,推动疏浚土综合利用工作有序发展。 

  龚震委员(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一级主办)就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推进长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提出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制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协调推动流域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加快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长江岸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系,统领沿江地区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航运发展、产业布局等各项工作。 

  二、完善法律保护。今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施行。一方面,新建立的流域法律制度在出现法律冲突时,应当严格遵循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进行适用;另一方面,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所明确的许多具体内容,需要在运行中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适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和规章。 

  三、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将“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模式逐步转向“清洁生产”为主的污染预防管理模式,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明确各类主体权责;构建沿江地区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各地区、部门开展联合监测、联动执法;加强沿江各地区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全流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治理。 

  四、开展化学品危害鉴别与环境风险筛查。全面摸查长三角区域化学品生产使用状况,建设区域化学品环境安全基础数据库;建立区域化学品登记备案、生产使用、企业分布信息网络,实现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开展危害鉴别、调查监测及评估与监督管理,筛查环境高风险物质,监督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以有效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增量及生态风险。 

  五、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避免岸线不当开发破坏滨江湿地,进而影响水生态及渔业可持续发展;优化大型水库调度,通过建设适合的过鱼设施、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沿江岸边带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水生生物生境等,逐步修复受损的水生生态系统功能。 

  李刚委员(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副主任)就系统规划标准先行,高质量打造长江江苏段最美岸线提出建议。 

  一、制定统一权威的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议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织专家与中科院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省标准化研究院等相关研究机构合作,针对我省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涉及的不同领域,编制系统化修复指南,植物选种正面和负面清单,推荐近年来修复效果较好的技术方案和案例,制定涵盖调查评价、空间规划、资金概算、工程建设、验收、评价考核等工程实施管理领域的《江苏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省级标准,让各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加快探索财政撬动、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修复长效投入机制。建议省财政增加长江生态修复专项奖补资金,发行生态修复专项债,成立生态修复专项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长江岸线生态修复。优化绿色信贷政策,将绿色信贷纳入金融机构考核,允许将生态修复腾出的环境容量、生态资产进行交易。把长江生态修复与碳达峰工作联系起来,加强对长江沿线重大生态修复项目的过程监管、效果评估和长期监测,对搞形象、走过场式修复等乱象进行严肃整治。 

  三、统筹长江江苏段沿线、两岸修复方案的有机衔接。建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部门要对全省沿江城市岸线修复规划进行评审和绩效评价,在省级层面对各市方案从上下游、左右岸进行协调统筹,协同打造“最美江湾、最美江滩、最美江堤、最美江村”让“城在绿中、绿在水中、水绿交融”,人水和谐、城江和谐的生态格局展现在江苏的长江两岸,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 

  徐春祥委员(东南大学生物学与医学工程学院教授)就注重发展增殖渔业,巩固长江禁渔成果提出建议。 

  一、探索我省生态增殖渔业发展模式。一是准确理解增殖渔业概念。二是深化探索渔业增殖模式。围绕增殖渔业产业链条,着力形成“公益型增殖渔业”“投入型增殖渔业”“收益型增殖渔业”“混合型增殖渔业”互为补充、协同推进、科学发展的局面。三是积极培育扶持新型渔业经营主体。通过引进地方国有资本,加强与省供销合作总社、中洋集团等的合作,适当建立大水面增殖渔业设施,形成增殖渔业发展新模式。 

  二、实施生态增殖渔业强基固本工程。一是开展我省湖泊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本底调查。建议省政府组织中科院地理湖泊所、省水产研究所以及高校的鱼类资源、水生生物专家参与,开展全省湖泊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本底调查,为渔业生态增殖和可持续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实施以渔控藻生态修复项目。研究建立大水面生态渔业技术规范、增殖渔业管理规范等技术和制度,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建立与退捕渔民利益联结机制。 

  三、科学利用水面,打造最美渔村形态。一是引导各地渔业差异化发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在沿江地区建设特色渔业示范带,重点发展鱼虾蟹等优势品种养殖;在沿海地区建设规模渔业产业带,重点发展海水虾蟹和经济贝类;在太湖地区建设渔业绿色发展先导区,重点发展河蟹、青虾等绿色高效养殖;在里下河地区建设生态渔业拓展区,重点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淡水品种生态养殖及水产品加工业等。二是拓宽就业渠道,带动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在渔业捕捞、水产品分拣加工、市场销售等多个环节,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吸纳退捕渔民再就业,并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创业孵化奖补、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三是探索以增殖渔业为主导产业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形态。以增殖渔业为主导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发挥“互联网+渔业”、直播带货、体验式渔业、休闲渔业等新兴业态对渔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作用,打造渔业文旅品牌、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将渔村文化、渔村产业、渔村旅游、渔村电商、渔村文创等融合发展,打造富有水韵江苏特色的“最美渔村”。 

  邹建文委员(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院院长)就进一步加强长江岸线生态保护提出建议。 

  一、以《长江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完善流域管理机构与体制。我省要以《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契机,先行先试,建立我省长江大保护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一管理、垂直领导”,兼顾流域统一管理与地方区域管理的管理体制。 

  二、坚持水陆统筹科学构建岸线生态保护新格局。一是重视岸线资源的稀缺性。要把岸线水域和一定范围陆域结合起来,建立岸线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模式,推进岸线资源有偿使用机制。二是重视岸线的生态功能,构建科学的“三生”岸线布局,对自然保护区、水质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蓄滞洪区、水源地保护区、不稳定岸线等分类施策,加大保护力度。三是修正岸线保护区范围,将水陆交界线及岸线后方陆域3公里的范围划入生态红线保护带。以该生态红线为核心,形成生产岸线集约高效、生活岸线宜居适度、生态岸线水陆自然的岸线利用新格局。 

  三、改变“重岸轻滩”思维定势,科学规范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一是对长江洲滩开展全面系统的普查工作,制定长江洲滩生态保护方案,严格禁止长江洲岛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及工程措施。二是开展长江洲滩不合理占用活动的清退整治行动。三是加强长江护岸生态工程设计。做好水势沙情的变化对我省江岸滩地影响评估,从岸线的形态设计、自然地貌重建、生态系统构建、防洪功能保障等方面研究合适的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方法和工程措施,修复长江岸线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