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蓓委员发言
阻止贫困代际传递,最基础的工作是发展教育。强教必先强师。我省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有6290所,在校生数为780多万人,教师人数约50万人,其中乡村教师占比50%左右。实现城乡教育公平,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着“短板”:一是结构性矛盾突出。音、体、美及劳技等专任教师缺口大;男女教师比例失衡,全省小学女教师占比大于70%,乡村更高;年龄上老的老、小的小,年富力强且教学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教师稀缺。二是优秀教师招聘难流失快。教师招聘取消了户籍限制,调动了择业积极性,但又出现新问题,部分考生为提高录取率,同时参加多地招聘,多家学校录取后,往往择高枝弃乡选城,乡村学校只得降分补录。另外,苏南地区“抢人才”,优秀教师“过大江”,苏北多地城区教师流动到苏南,只得再从乡村“掐尖”补充到当地城区学校,造成本身发育不良的乡村骨干教师队伍被“抽血”。三是教科研水平弱。乡村教师中多是大专毕业,还有些是中师毕业,与城市尤其是经济发达城市教师基本具有本科学历,甚至硕士、博士的情况相比先天不足,由于教学任务繁忙和经济条件所限,主动选择继续教育的占比低,使得教学观念、教学手段、教研水平偏弱,后天不良。为此建议:
一、完善管理机制,让优秀乡村教师进得来。一是改进教师编制管理,盘活机构改革等收回的事业编制,以县为单位按比例核定机动编制,设立临时编制周转池,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教辅人员,将更多的编制资源用于解决乡村优秀代课教师。三是借鉴泰州等地做法,以区县为单位,实行优质学校与乡村薄弱学校联合的集团化办学,在集团内部骨干教师流动到乡村任教或走教,享受乡村任教待遇但原身份不变。四是借鉴公务员招录机制,逐步实现设区市或以省为单位的统一公开招聘教师制度。新入职教师须服务满5年,减少短期和频繁无序流动。乡村带编教师招录可对本县户籍高水平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加分倾斜,但须在乡村学校服务满8年。
二、完善待遇机制,让优秀乡村教师稳得住。一是鼓励乡村教师“留下来”,优化现行“评聘合一”的职称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职称指标,使通过职称评审的青年骨干教师都能聘任在相应岗位。二是参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乡村教师职称与职级并行,达到一定任职年限的可按高一级职级评聘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三是灵活执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关于“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政策,规划教育人才公寓,使非本地教师安心工作;对符合条件(各地可细化方案,如累计在乡村任教达15—20年)并愿意长期在乡村居住的教师可免费在任教乡村获得宅基地,鼓励其永久扎根乡村。
三、完善提升机制,让优秀乡村教师长得快。一是改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培训轮训制度,杜绝培训“专业户”现象,帮助偏远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提升专业水平。二是增加实践培训,特别要突出培养课堂教学设计与施教、理科实验教学、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等能力。三是建立补贴乡村教师继续深造的财政机制,对有突出表现、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可协议带薪、保留编制提升学历。
四、完善师范教育机制,让优秀教师队伍有后劲。一是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畅通就业通道,吸引优质的生源报考师范专业。二是综合考虑“进城潮”、生源增长率、教学改革等多种因素,根据现有缺口情况,鼓励高校利用大数据动态调整定向乡村的免培招生计划,扩大紧缺学科师资培养规模。三是强化师范生对教育事业的职业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实践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