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云委员代表省政协科学技术委员会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是世界发达地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通行做法,美国的“128公路”、法国的“尤里卡计划”、日本太平洋工业带等各具特色的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模式是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的成功典范。长三角城市群是世界公认的六大城市群之一,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打造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创新引领示范区和创新型国际化城市群,是全面提升长三角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江苏多年来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领先,但近年来我省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均被广东等省市反超,领先优势正逐步丧失。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虽然在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实现一体化发展等方面进展不快。江苏如不能深度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与先进省份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为此建议:
一、完善创新一体化发展协调机制
我省应发挥国家战略的叠加优势,以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在省级层面完善领导和协调机制,在打破地区间行政壁垒和市场壁垒、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及全面推进创新一体化等方面,优先支持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周边区域联动发展,将其打造成为长三角创新一体化发展的样板。同时,应积极对接上海,辐射安徽,建设与G60科创走廊相呼应的G42创新带,打造融入长三角创新圈的空间载体及更具代表性和辐射作用更强的长三角科创核心区。
二、组建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组建若干个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协同推进地区创新资源集聚。鼓励地区间通过建设伙伴园区等运作方式,规划建设跨地区科技创新城,推动创新资源跨界流动和共享。加强战略研究,根据各地区或园区的创新资源与产业优势特色,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预见和产业技术路线图设计,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格局,提升区域产业整体国际竞争力。
三、优选创新一体化发展政策工具
设立跨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研主体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共性技术联合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设立跨区域联合重点研发计划,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围绕国家发展重大需求,联合申报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重大共性技术联合研发攻关。设立跨地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省市联动、城市协同,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成果信息共享、扶持政策联动、开展联合监管,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设立跨区域通用型科技创新券,在市县试点和省级层面战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联合发布、互通互兑制度,激发提高区域市场主体利用各类科技创新资源的动力和效率。
四、优化创新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
建立跨区域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法规和绩效考评体系,打破不同地区的行政分割与同质化低效竞争,优化区域一体化协同创新生态环境。加强不同城市之间科技创新政策的对接,力争在公共平台使用、创新资源流动、成果认定、评估、基金的设立等方面实现都市圈范围内政策的一体化。统筹协调区域人才政策,减少地区间引才恶性竞争和少数城市对科技人才的虹吸现象。完善区域市场规则机制,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创新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市场公平规则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建设,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