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镇委员代表民建江苏省委员会发言
数字经济是与信息经济、知识经济、后工业化经济等概念齐名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诞生和崛起,正迅速深刻地改变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方式,也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江苏的数字经济发展较快,规模上看是数字经济大省,排全国第二位,实际上发展短板显而易见。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领域,我省主要扮演产业追随者和使用者而不是引领者和创造者的角色。多数企业以简单引进和技术模仿为主,总体处于中低端环节,缺乏有影响力的企业和平台,集聚创新动能不足。面向未来,可谓是“得数据者得天下”,我省必须在数字经济发展上有所突破、展现作为。为此建议:
一、政府推动搭建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平台
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是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我省数字经济要有突破性发展,需要在基础设施平台的搭建和运营上有所突破。考虑搭建大型的区域性的大数据中心投入大、见效慢、风险高,建议由政府牵头推动,联合社会资本,采用混合所有制形式进行。根据我省制造业发展的特殊优势和地位,可以考虑建设专业性的制造业数据中心。
二、培育龙头型的数字化企业主体
我国数字经济发达地区都是数据源的集中地和龙头型数字化高科技企业的所在地。比如阿里巴巴的所在地杭州,腾讯、华为的所在地深圳,百度、京东的所在地北京,以及建有国家级大数据中心的贵州等。鉴于我省缺乏龙头型数字化高科技企业,建议省市政府联动,选择支持和培育1-2家数字化高科技企业,发展成为我省的数字化龙头企业。
三、引导实体经济数字化改造
我省发展数字经济的最佳发力点,应当放在与实体经济相融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上。为此,一是大力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和数字经济实体化,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本行业试点示范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实践;二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内外大数据标准化建设和关键技术研发,集聚创新资源开展前瞻性、先导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三是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自我创新能力、能提供行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商。
四、结合“放管服”改革破除部门、行业之间的信息壁垒
我们在“放管服”改革的调研中,相关政府部门都反映了“信息孤岛”难以打破的问题。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考虑,建议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信息平台,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向社会公开,鼓励企业深入分析数据资源,加工开发产品,直至形成产业链。考虑到实施的难度,建议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限期解决,为数字信息的归集和使用奠定基础。
五、提高政府扶持资金的精准度
目前政府的相关资金扶持政策总体零散、缺乏系统性,资金投放效率不高,众多中小型数字化高科技企业往往得不到补贴等相关政策支持。建议出台普惠性的优惠政策,不申报、不评审,在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行业准入、规费减免、税负降低等方面创新政策,让减轻企业负担落到实处。
六、规范数字经济管理
包括完善对数据真实性、有效性、隐私性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重视对从业者的保护与规范引导;建立政府监督、平台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市场多元共治格局等。在数字经济管理方面,我省完全有条件利用后发优势,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优质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系统的理论指导,应开展与数字经济有关的理论研究,探索解决与数字经济相关的道德、伦理、法律等问题,为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理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