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把孩子教育成功了,几乎就是家庭最重要的成功,也是每位父母一生最重要的成功。”昨天,省政协民革江苏省委组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议,要推动家庭教育进行立法。
家长每年都该上家教专题课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个课堂,而父母是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意义重大。”省政协委员、民革南京市委副主委刁海捷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份集体提案。
扬子晚报记者从这份提案中看到,有相当比例的家长正以爱的名义直接或间接地伤害着孩子,因此,最需要被教育的不是孩子,其实是父母。建议将家庭教育列入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新婚学堂、母亲学堂、父母课程、幸福教育等;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每位家长每年参加中小学幼儿园的家教专题课不少于5次。
建议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迄今为止,世界各国还没有出现专门的“家庭教育法”,但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把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当作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了完备的家庭教育体系,如果父母被指控对孩子“严重忽视”,则等同于虐待罪将受严惩。我国人口众多,各地发展不均衡,制定“家庭教育法”对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地发展尤为重要。江苏是教育发达省份,在这方面理应更进一步,可制定《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对家庭教育进行政府干预,为全国立法提供经验借鉴。
全社会要齐抓共管家庭教育
对合格父母的培养是政府、社会的共同责任,应明确教育部门为家庭教育的牵头主管部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动员社会力量,将文明办、教育、卫计、民政、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纳入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如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时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卫计部门应提供免费的育婴培训课程,文明办应大力开展文明家庭评比、宣传等活动。建立统一的家长课程教育考核制度,每个新婚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每年完成不少于10课时的家庭教育培训,由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考核。
家庭教育需要激励机制
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并在财政投入等方面给予保障。为每个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制定家庭教育大纲、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公益培训,可根据实际向社会组织购买家庭服务课程。要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入学、考试、租房政策。要完善困境儿童救助政策,积极为困难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