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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19 13:34 来源: 本站原创

各位省政协委员,各设区市政协: 

  江苏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定于2018年1月25日至29日在南京召开,会期5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讲话;

  2、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选举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6、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 

  省十二届政协委员。 

  邀请住苏全国政协委员、各县(市、区)政协主席、特邀代表人士列席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三、会议住地和报到地点 

  请参加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于1月24日下午5时前到住地(详见书面通知或登录江苏省政协网站www.jszx.gov.cn,进入“综合业务平台”查询)报到。 

  四、关于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选题 

  提案应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基本要求。要围绕我省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运用提案提出有价值、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 

  提案选题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知情明政的基础上确定,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案由清楚、建议具体,所提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提案提出 

  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也可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参加省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 

  委员联名提出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署名列于首位,其他附议的委员应在了解和同意提案内容的基础上署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须由召集人署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 

  提案经审查不符合立案要求的,将作为委员来信或其他方式处理。 

  3、提案提交 

  请尽可能在会前提交提案,提交方式及有关事项如下: 

  委员可从江苏政协门户网站(http://www.jszx.gov.cn)或手机APP登录,在首页点击“综合业务平台”,进入“提案工作系统”栏目,在撰写提案页面直接撰写提案并提交。在第一次登录本系统时,需选择“手机登录”,输入委员姓名(中文不包含空格)、委员提供给省政协办公厅的常用手机号码,系统通过姓名和手机号码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将发送动态密码至该手机号码上,供委员第一次登录使用。各民主党派省委、各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沿用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和省政协办公厅网络技术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273216,登录后请即刻自行修改密码)。 

  特殊情况可提交纸质提案。如提交纸质提案,请用正规稿纸书写(不可用铅笔) 或用A4型纸打印,提交时请向会议工作人员领取提案纸首页,填写相关信息后连同提案内容一并提交,同时尽可能提供电子文本。 

  各民主党派省委、各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在通过网络提交的同时,须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文字样本。 

  提案撰写和提交过程中如有问题,全体会议前请联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393680、83273259);全体会议期间请联系大会秘书处提案组,联系电话届时公布。 

  (二)社情民意信息 

  1、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以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共江苏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着重围绕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开放高质量、城乡建设高质量、文化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和人民生活高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2撰写社情民意信息重在反映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具有党派性、界别性、咨政性的意见和建议。稿件应一事一议,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做到情况真实,分析深刻,建议可行。每篇稿件字数在1500以内。 

  3、省政协研究室宣传信息处为专门承办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职能部门。全会期间,由大会秘书处文件起草与新闻报道组负责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服务工作。 

  全会期间,委员通过江苏政协门户网站提交社情民意信息(在网站首页点击“综合业务平台”,进入“社情民意管理系统”)。若内容不涉及保密,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邮箱:sqmy@jszx.gov.cn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委员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准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在会议报到前向省政协办公厅递交书面请假报告。 

  2、请宁外各设区市政协协助通知和组织所在市的省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和所属县(市、区)的政协主席集中来宁报到。 

  3、请各设区市政协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会,负责联络服务工作。各市限带2辆工作车。 

  4、请省有关新闻单位进行会议采访报道,请省委警卫局协助安排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助安排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做好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25-83393612  83393738  83393613(传真)。 

  特此通知。 

    

    

                                         江苏省政协办公厅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