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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07 15:10 来源: 本站原创

陈萍委员发言

    食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和推广,对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可追溯体系的推进遇到了一系列困难,具体体现为:

    1.投入巨大、成本高昂。可追溯体系的精密检测仪器、追溯硬件设备等国产质量尚未完全过关,多为高价进口。一套大型可追溯体系的软硬件投入巨大,运行、维护成本高昂。一些享受巨额拨款的示范区后续维护经费短缺,设备得不到持续更新。

    2.效果有限、回报不高。多数食用农产品种养殖源头“小、散、杂”,自产自销比例高,溯源码先天缺失。加之流通销售时大量分割、散装销售,溯源码无处可牢固附着,全产业链全程追溯监控的目标难以实现。小规模经营者录入追溯信息,提高了流通经营成本,参与积极性低。部分农产品来自国外和外地,无法追溯到外省市甚至国外生产流通环节,效果受到限制。

    3.法规无强制力、推行艰难。《食品安全法》虽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却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主要靠相关部门的行政推动,推广效果不尽人意。

    4.系统兼容性差、数据不互通。目前,农委、食药、商务等部门的追溯系统相互独立,数据不共享不兼容,存在重复建设和数据割裂现象。

    5.追溯档案质量不高、可信度成疑。溯源信息的录入是经营者自主行为,存在人为操作空间。在个人征信系统还未完善、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难以令消费者信服。

    6.宣传不力、民众参与度低。消费者对于可追溯体系了解不够。一些农贸市场、超市都设置了追溯查询终端,但很少有消费者买完肉菜后去查询相关信息。

    为此建议:

    一、分摊投入、降低成本

    政府应加大对数据库、系统软硬件研发、推广的投入,应用运营端的投入经费遵循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由政府、市场、经营者三方合理分摊。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建立区域性的追溯信息平台,将数据应用端适度市场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二、筛选品种、打造品牌

    筛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农产品及食品种类,建立基本追溯品种目录,分类推进可追溯体系。可重点着眼“三品一标”、进口食用农产品、速冻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校园食品经营者等。通过对这些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推广使用,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奠定基础。

    三、法定责任、加强惩戒

    进一步明确食品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可追溯体系建设推广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授予商务、食药监、农业、工商等主管部门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联合执法,促进各项措施的推进。

    四、统一标准、数据互通

    统一追溯系统的建设标准、数据标准,规范追溯码、追溯信息内容;对已有的追溯平台,统一数据格式和接口,使各追溯系统做到上下互联、左右互通。在此基础上建立互联互通的食品农产品追溯数据库。

    五、信息电子化、挂钩征信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督促指导经营户将书面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建立追溯数据电子档案。设置黑名单,查处溯源信息造假。通过信息化技术增加信息录入的真实性。将溯源信息造假行为与个人征信挂钩。

    六、大力宣传、普惠民众

    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宣传,普及可追溯知识,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认知度。开发简单易懂的多功能应用软件,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使用便利性。收集市场反馈信息,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促进可追溯体系建设亲民化、普惠化。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民革省委会副主委,徐州市委会主委,市政协副主席

    界别:民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