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拔生委员代表住盐城市省政协委员联系小组发言
加快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对于推动产业融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强调,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市场化发展方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也提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乡村经济,将其培育成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推进下,江苏乡村旅游立足本地资源,加快升级换代,实现错位竞争,推动了农民致富,成为江苏旅游经济的新增长点,成为合理兼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小康与城市居民休闲旅游多重需求的有效载体。各设区市也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工作,狠抓重点基地、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了一批品牌示范亮点。
为早日实现《江苏省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把江苏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目标,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发展共识
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意见,站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度来认识并抓好旅游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乡村旅游业发展放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聚一高”目标任务和重点产业布局中谋划推进,扬江苏特色优势,补乡村旅游短板,依托海洋滩涂、生态绿地、河湖田园、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乡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加快以民宿为重点的乡村旅游发展,确保到“十三五”末期,全省乡村旅游业发展质量有明显提升。
二、把握重要环节,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通盘筹划,高起点做好全省乡村旅游的优化布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优选培育、发展提升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提升区域性旅游功能。二是塑造特色品牌。根据各地的生态、产业、产品、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风情小镇,以特色化、差异化叫响乡村旅游品牌。凸显“乡村旅游+”的时代特点,致力形成多业融合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新格局,切实增强乡村旅游业的吸引力、生命力。三是创新运行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建立以农民为主体,农民参与、共享受益的公平合理运行机制,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合作组织,探索乡村旅游发展市场化运行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林地、湿地、水面、农村闲置房屋等资产资源,让农民在发展乡村旅游业中共建共享。
三、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大市场拉动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积极创造条件组建旅游投资集团,参与、支持乡村旅游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切实提高水平和效益。对重大项目实施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的PPP模式,从市场引入资本,加速乡村旅游业发展。二是加大人才助动力度。研究制订乡村旅游人才培养计划,依托有实力的大学,新办、发展旅游院系,开办旅游专业和旅游课程,建设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基地。将高级旅游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纳入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三是加大政策驱动力度。加大对苏北地区支持力度。通过重点扶持、南北共建、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快苏北地区乡村旅游业发展。创新工作思路,把扶贫开发工作与贫困地区旅游发展相结合,以精准扶贫的措施和力度,推动贫困地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脱贫致富。设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项扶持资金,特别是对获得国家、省级牌子的休闲观光农业景点进行奖励。四是加大考核推动力度。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将乡村旅游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加大乡村旅游业在旅游业考核中的比重,增加旅游业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的权重。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盐城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副主席
界别: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