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会议 / 全体会议 / 十一届五次会议 / 大会发言
发布日期:2017-02-07 09:50 来源: 本站原创

秦志林委员发言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强调职业教育对于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提出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江苏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发祥地,也是全国职业教育的领军省份,新时期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应当先于全国、快于全国。

   一、打破高职升本“天花板”,实现职业教育的纵向贯通

   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不是等级教育。现代职教体系应当是包含中职、专科、应用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内的完整系统。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纵向一贯制的链条没有形成,政策上对专科高职升本不予支持。

   发展职业教育不应该避讳学历,应该适度放开对有条件的高职升本的限制。因为:第一,专科层次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产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要求;第二,国际经验表明,许多应用型本科院校是从专科起身发展的;第三,中国老百姓对学历有着强烈追求,台湾的完全双轨制职教体系就是例证;第四,以老牌职业大学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高职已经具备应用型本科的办学条件。

   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结构,系统构建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探索区别于学科型人才培养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同年11月,教育部同意天津中德职技院升格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近年来,浙江等地探索高职办学层次提升的步伐相当快。为此,江苏应加快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应用技术大学创建之路。建议联合南通、苏州、扬州三市的职业大学,组建“江苏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扩大高职与本科“4+0”联合培养项目试点,招生指标直接拨给高职,让高职拥有更大的主动权。

   二、消除部门和区域“壁垒”,实现职业教育的横向融通

   目前对职业教育的管理缺乏有效统筹,存在多头办学、分割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制约了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比如南通职大早在2004年就与人社部门主管的南通技师学院合并,但由于技工教育属非学历教育,一直无法实现中高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对完成国家规定学业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人社部《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首次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近年来,湖北、安徽等地支持技工学校与高职院校之间开展中高衔接。江苏应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率先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将全日制技工教育纳入学历教育体系,支持技工学校与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衔接,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此外,目前开展的现代职教体系试点,只能在本省范围内进行,跨省合作得不到政策支持。比如,我们和生源相对充足的西部一些学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要继续往深处探索,开展跨省间的中高职衔接,目前没有办法实现。江苏在这方面应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率先有所突破。

   三、填补法律“空白”,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法可依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瓶颈”在于缺乏刚性的法律保障和支持,企业合作的意识、主动性和社会责任感较弱,急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约束和激励校企合作行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目前,宁波、青岛等城市已经率先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校企合作条例,河南和苏州等地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校企合作办法。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江苏应率先在全国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将其列入人大立法计划,填补“法律空白”,使我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南通职业大学党委书记

   界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