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民盟组、民进组、教育一组、教育二组、体育界、医卫组委员的委员,围绕“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题进行讨论。副省长曹卫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范燕青、朱晓进主持会议。
陈涤平、成长春、高兴亚、虞鹤鸣、唐金土、李志宏、王水、舒小平、张耀奇、尹立红、封超年、汤国安、秦志林、龚振东、阿英嘎、章非敏等委员先后发言。
陈涤平委员(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就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提出建议。
我省目前基本建成了从省到县乡比较完善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但其它如中医药养生、康复、养老、健康用品文化、旅游、服务贸易六个方面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多数还处于初始阶段,体量规模小,未形成品牌,发展极不平衡。主要问题是:
1.市场较乱。除中医医疗外,当前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缺乏统一规范权威的政府认可的行业标准和市场监管,多数城市还没有正规的相应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不明确,责任不清。中医药健康服务企业机构和产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少业务培训。缺乏正规的中医人才和中医理论指导,中医药院校除医药相关专业外,其他如养生、养老、健康管理等专业还很少。
3.缺少政策扶持。除中医医疗服务外,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其他六个方面缺少政策扶持和引导,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同等政策待遇,大大缩减了消费群体,不利于市场发育。同时中医药健康服务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4.与现代科技的结合度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虽然内容丰富,产品多样,但因专业人才匮乏,科学研究深度不够,缺少标准化和规范化。
5.宣传不到位。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缺少正确的宣传和普及,伪科普、伪保健的宣传漫天飞舞,导致广大群众盲目消费,上当受骗的现象普遍存在,损害了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信誉,甚至给攻击中医和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了口实。
随着小康社会和大健康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中医药的需求不仅仅是中医药医疗服务,更多的将是需要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康复、中医药健康产品用品、中医药文化旅游贸易等方面的服务。据推算,未来几年全国中医药健康服务方面的需求,将达到四万亿元左右的规模,这也是第三产业供给侧的一个重要方面。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而且对调整产业结构、拉动内需、增加供给侧、促进我省经济绿色发展、打造健康江苏、推动我省“两个率先”早日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1.尽快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
2.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扶持企事业单位和民营资本投资创办如中医国医堂馆、中医养身保健中心、中医养老康复机构、中医药健康产品制造、中医药文化、旅游服务贸易企业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并给予资金的支持与引导、税收上的优惠与减免。
3.鼓励支持国有中医医院开展除医疗之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如中医药养生、治未病、康复医养结合等;鼓励支持广大中医药从业人员多点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
4.支持中医院校开办如中医养生、中医康复、中医养老护理、养老管理等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的新专业,并与相关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进行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结合。通过中医药院校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实施持证上岗。
5.成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业组织制订相关行业标准,加强监管,规范行业行为,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的科普宣传与推广。
成长春委员(南通大学党委书记)就强化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共服务以及“十三五”期间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建议。
关于强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共服务,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1.建立多点给力的成本分摊机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合理划分政府、企业以及转移人口家庭和个人的成本分担责任,明确省以下不同层级政府的成本分担比例,建立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和流出政府成本共担机制。可以结合江苏实际,借鉴重庆地票交易制度,创新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模式,激活实现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拓宽农民财产性收益渠道,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与收益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
2.建立多重动力的融资投资机制。充分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与乘数效应,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潜力,细化鼓励民间投资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有关规划,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将达72%,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年增加公共支出900亿元,将形成巨大的基础设施和消费需求。建议将公益创投资金和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同时,还可部分用于新增城镇居民的服务购买,并规定服务购买的时限要大于1年,以此才能形成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的规模效应。对于不同类别人群的政府服务购买,要采取不同的方式。
3.关注城镇化过程公共服务时序和路径的差异性。苏南地区城市化水平高,经济实力强,以城带乡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优越,农民持续增收的产业基础和制度保障已经初步形成,基于户籍的福利形成“逆向”差距。而在苏中、苏北地区处于扩大城镇规模和城乡统筹发展时期,农民的公共服务需求集中于提高收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金融支持、医疗保障、养老保障需要、发展教育、处理垃圾等。避免强制征地、拆迁,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医疗、养老保障,提供优质教育是当前江苏城镇化过程中公共服务的重点。
4.建立产城融合的共建共享机制。有产业的城镇化才是实实在在的城镇化。城镇化进程中的产城融合战略,有助于整合提升区域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对周边的辐射带动能力。城镇化过程中,要坚持城市发展与产业成长“两手抓”,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有产业支撑、有就业保障。要以产城融合为重要契机,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和积累,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育和创造“新人口红利”。
关于“十三五”期间深化高等教育改革问题,提三点建议。
1.按照“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要求,在继续推进四大专项建设的同时大力度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2.研究省属高校集中化解债务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继续加大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力度,使得经费投入能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力争到“十三五”末使得江苏高校生均拨款列全国第三。同时,也要采取类似于“一市一策”的办法研究解决少数发展和建设任务滞后的高校债务化解问题,让地方高校腾出更多的精力致力于人才培养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3.在鼓励江苏高校为国家和江苏省创新驱动发展,实现经济转型作出应有的贡献的过程中,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为高校服务社会松绑,使高校教师轻装上阵走向经济和社会一线。同时要加大对高校基础研究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江苏高校的原始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江苏的创新发展提供可持续和稳定动力源泉。
高兴亚委员(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处长)就推进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出建议。
医疗卫生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医学人才培养的水平,决定了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目前,在“医教协同”的医学教育体系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政策设计不配套、需求与培养不配套以及要求与待遇不配套等一系列问题,制约了医学人才培养的质和量。下面,就两个问题提出建议。
一是“5+3”缺乏医教协同配套政策的问题。医学教育的制度设计是“5+3”,5年本科,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对于多数学生“规培”结束以后,学历是依然本科,学位依然是学士,这种8年依然对应本科和学士的制度设计非常不合理,致使90年代就提出的“规培”制度一直无法落地,这将导致逆淘汰,很难吸引顶尖的学子投身医行;对于读研同学来说(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进行“规培”),可以解决学位问题,但无法解决“规培”的待遇问题,而且研究生教育与“规培”在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和考核标准上都不十分协调。总之,政策的设计不尽合理,没有实施细则,缺少多部门的协调机制。
建议:召集教育、卫生、财政、规划、人社等多家部门会商,在学历学位安排、培训体系、质量标准、财政投入和人事制度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一是扩大医学专业硕士指标,扩大“5+3”本硕一体的名额,扩大医学专业免试推研名额,使得多数同学经过“5+3”以后能够获得硕士学位。这样可以吸引优秀学子学医,同时也能缓解考研干扰实习的问题。二是加大财政投入,让专业学位研究生与规培在待遇上真正“并轨”。三是教育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医教协同”的原则充分协商,出台真正能够兼容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及实施细则,让政策落地,让高校、医院和学生不再困惑。
二是补充社会急需人才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的问题。长期以来,基层医疗单位中,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医疗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苏北的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严重的断档现象;医学领域的特殊岗位(儿科、妇产、精神、放射、急诊等)人才奇缺,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二孩政策落地后,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建议:组织多部门会商,在人才培养、职称体系和政策待遇等方面出台强力政策,尽快改变基层医疗单位特殊岗位人才奇缺的局面。一是扩大“3+2”助理医师培养体系的规模,尝试开展“3+3”本科助理医师的培养模式。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以充实基层医疗单位的专业人员缺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扩大特殊岗位人才培养的规模,消除政策壁垒;加大特殊岗位的补贴力度,吸引人才流入。三是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政策层面上“先行先试”,闯出江苏模式,给全国同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行方案。
虞鹤鸣委员(南京市中医院党委书记)就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出建议。
当前,公立医院改革面临的主要困境有:一是政府投入不足,导致公立医院公益性无法完全体现。二是取消药品加成,但政府的补偿资金没有完全到位。三是现行人事薪酬制度不适应医院发展需求。①编制问题。目前的编制还是上世纪80年代核定的,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②自主用人问题。医院不能自主用人,现行人事招聘制度限制了人员引进。③薪酬制度不合理。医学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须终身继续教育;医疗工作风险高,压力大,具有不可预测性;但是工资待遇极不相称,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职业荣誉感和忠诚度。四是医患关系紧张和欠公正的舆论宣传导致医疗环境十分严峻,医疗队伍极不稳定。五是医保基金结付方式制约了医院运行与发展。①医保种类太多,缴费比例、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都不一样,违背人人平等的原则。②医保目录中有诸多超出基本医疗保障范畴,部分药品、材耗价格太高。③医保部门拖欠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且不断增长,医保基金结付方式已经严重制约了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希望政府以新医改为契机,重新确立医院的公益性。
2.加大政府投入。以法律形式明确卫生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政府保障责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我省应逐步达到7-10%。
3.优化医疗环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支持其职业愿景,保障其职业回报,使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支持医改。
4.坚持“三医联动”。医改是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应加强整体设计,坚持“三医联动”,创新医疗、规范医药、健全医保;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而不是多头管理,各自为政。
5.完善医保支付方式。①加快实现城乡医保制度并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②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各省、市之间的协作网络,逐步解决异地就医患者的医保关系对接。③充分发挥医保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④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方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6.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①建立省级监管下的市级平台统一采购。②发挥批量采购优势。③压缩流通环节,允许医院直接向药企采购药品。可借鉴福建省三明市的药品采购方式,压缩中间层,使药品价格真正能降下来。
7.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增强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同工同酬、合同管理的新机制。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绩效工资,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试行年薪制,使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与其劳务价值相匹配,达到国家建议的3-5倍标准。
8.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院长责任制,实行全成本核算和精细化管理,注重成本效益分析,改变目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式经营模式。如借鉴上海申康中心、南京“医院管理委员会”模式,尽快建立相应机构,出台相应政策,构建专业的、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进行创新。
9.发展民营医院、移动医疗等新模式,增加公立医院忧患意识。
唐金土委员(省政协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就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出建议。
迈入“十三五”,我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引领,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对开发人力资源、增强人的素质提出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社会公众对全面终身学习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给予了更高的期待,加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显得更为紧迫。
当前,相对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终生教育仍是我省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建议:
1.加快终生教育立法。尽快出台《江苏终身教育促进法》,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使终身教育和义务教育、高等教育一样有法可依,并有实实在在的推进举措。
2.做大做强江苏开放大学。尽管江苏开放大学试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但作为全省终身教育的支持载体和社会教育的主阵地,希望政府支持江苏开放大学,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
3.完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尽管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至今为止还有11家尚未挂牌。有的个别县区即使挂了牌,也是形式而已,没有真正建设成为区域性全民终身学习服务中心。
4.建好江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分银行是终身教育体系的“立交桥”,是推进各级各类学习成果认证、转换与累计的关键环节。当前,应该着力推进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学分互通、互认,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以及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认证与转换。探索建立终身个人学习档案。
5.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度。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机制,集聚国内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共建共享共用,提高终身教育学习资源的共享度,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公众。统筹推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解决多方举办、多头管理的难题。
6.强化政策和经费保障。落实社会教育人均拨款制度,按照常住人口不低于1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设立社会教育、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同时解决开展终身教育必要的人员编制、人员经费问题,建立一支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稳定的队伍,对从事终身教育的教师在职称评定与晋升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与支持。
李志宏委员(民进宿迁市委主委,宿迁市政协副主席)就关注乡村教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建议。
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把发展乡村教育置于“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战略高度。当前,我省乡村教师发展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乡村音体美教师严重缺编,导致学校不得不聘请代课教师或者后勤工作人员上岗执教。二是工作压力大,生活保障差。三是老龄化严重,乡村与城市之间缺少一个合理的、对等的双向流动机制。
建议政府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立德树人”“阻止贫困”的突破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形成乡村教师队伍“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1.让优秀人才“下得去”。认真落实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结合十三五规划及二胎政策,制定乡村学校教职员工编制标准,促进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督促各地实施“县管校用”制度,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从制度上弱化学校对教育人才流动的限制。在地方师范院校建立乡村教师培养基地,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专门培养具有本地户籍的乡村教师。
2.让骨干教师“留得住”。以生活待遇留人,为乡村教师解决后顾之忧。建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对乡村教师每月发放定量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建设乡村学校教师公寓,建立省市县三级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制定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对愿意交流到乡村任教或者支教的教师,在职称晋级、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上给予政策倾斜,提高乡村教师高级职称指标分配比例。
3.让全体教师“教得好”。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提出的,“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鼓励创新乡村教师培训模式。实施乡村教师网络研修行动计划,引导乡村教师通过网络按需学习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支持地方院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加强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的培养。
王水委员(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就推进妇女儿童保健体系的建设、促进我省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提出建议。
我省妇幼保健体系的建设可谓起步迟、投入少、规模小,区域发展不平衡,省级龙头作用难以彰显,国内影响力较小。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与周边发达省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
为此,建议高度重视妇幼保健工作,加快推进妇女儿童保健体系的建设,促进我省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
1.组织专家,实地调研考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专题调研我省妇幼机构当前遇到的问题及瓶颈,全面了解江苏省妇幼保健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2.高度重视,落实政策。按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落实医改精神,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和发展,促进其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提高服务能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妇幼保健服务需求,保证妇女儿童健康。
3.由点到面,突出重点。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是“十三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其“确保尽快在省、市、县三级均建成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对构建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框架、推动我省妇保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省级机构具有引领、指导和培育功能,各省尤其重视对省属妇幼保健院的投入。希望政府明年将江苏省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列入江苏省重点工程。
4.上下联动,整体发展。妇幼保健体系的建设对落实江苏省医改方案、改变现有疾病诊疗模式乃至全面提升我省妇女儿童的卫生健康事业具有关键作用。①建立省市县妇幼三级保健网络质控体系,逐步实现全省标准化管理。②建立省市县妇幼三级诊疗体系,逐步实施分层医疗。③建立江苏省妇幼保健人才培养体系,整体推进我省妇幼系统尤其是基层单位的业务和服务能力。④进一步发挥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承担省级妇幼保健院医疗和健康服务中心作用和责任,加快其建设进度,将其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至全省妇幼保健体系,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舒小平委员(民进连云港市委主委,连云港市政协副主席,淮海工学院副院长)就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益提出建议。
衡量一个社会、一个区域教育发展水平,不仅要看有多少人享受到优质教育,更要看教育的普惠性成效。教育公平是基础性公平,对社会影响深远。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超过1100万人,有近一半的农民工可能面临子女随迁入学问题。随着二胎政策实施,流动人口子女就地入学问题会日益严重。主要问题有:一是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区教育资源缺口很大,有的甚至不得不设置入学门槛。二是办学质量与普通学校有距离。一批公办学校由于大量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造成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水平下降;专任教师数额不足,聘用退休和代课教师成为惯例,民办学校师资滞后更为突出。三是教育的特殊性无法满足。在南京等学校的调研显示,只有8%的家长经常辅导孩子学习,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这些孩子心理问题突出。为此,建议:
1.流入地政府承担起责任。流入地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在获得人口流入的红利时,不应将他们的子女作为负担拒之门外。随着城镇化推动,流动人口子女就地归化成为一种趋势。政府通过教育提升移民后代素质,高素质移民后代会反哺当地社会,否则可能成为城市的负担。流入地政府要承担起主要的财政投入,省级财政基于公平原则,在统筹安排教育附加费分配时,向外来人口子女较多的地区的倾斜。教师编制也应随之倾斜。对于学校,根据其接纳的流动人口子女人数,以奖代补。
2.立足长远规划教育资源。人口流动的趋势是长期的,主要流入地城市要正视现实,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超前部署和建设。近期可以公办和民办并行解决,远期要立足公办教育,提供均衡的教育资源。尤其在流动人口主要聚居区的城乡结合部,要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公办学校。
3.建立公平的入学制度。在当前教育资源欠缺情况下,合理设置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接纳标准,并建立预报名制度。对于不完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子女,可以建立打分制度,根据学校空额,优先满足高积分者,有序公平地安排入学。长远而言,对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口的子女,要逐步实现就地入学。
4.因材施教。针对一些流动人口子女自卑、学习动力不足、迁徙频繁等特征,相关学校要加强师资培训,让教师了解此类学生的心理特征、家庭特征,因材施教。学校和社区开设一些课外辅助课程和校外活动,比如组织大学生和社会志工参与辅导等。一方面改善学生成绩,建立自信;一方面让学生了解城市,认同城市,融入城市。
张耀奇委员(常州高级中学正校级调研员)就外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提出建议。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各地方政府投入了很多的财力物力,我省外来农民工子女大多数已经有学校就读了。但是,外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绝不仅仅是能够背书包进教室、有一张课桌可以听课,而是要让他们能够真正健康成长。据调查,外来农民工一般来自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很多家长由于教育观念落后或忙于为生活奔波,较少过问孩子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这就导致不少农民工人员子女往往缺乏进取的动力,自身要求不高,学习成绩平平甚至落后;或是因为在陌生的城市里缺乏归属感和安全感,有的表现为自卑或冷漠,较难融入新的集体,有的甚至形成小团体,成为学校里不稳定的因素。少数教师在心理上对外来农民工子女不那么接纳,加重了其自卑心理和抵触情绪,影响了他们的发展。因此,除教授知识外,要让外来农民工子女能够健康地成长,培养其积极向上的思想、心理,将来成为国家优秀的建设者。为此,建议:
1.教育和引导家长关注子女教育。如支持开设各种形式的家庭教育培训班,创造条件让外来农民工接受培训,转变其落后的教育观念。
2.推动中小学、幼儿园以高度负责精神重视外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教育部门组织优秀教师到外来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任职;对所有教师提出要求,做到对农民工子女热情关心,持之以恒地予以悉心指导和帮助,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和奋发向上的动力。
3.组织教育专家、心理专家和社会爱心人士,对外来农民工的家庭指导帮助。开展各种活动,对需要帮助的农民工子女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4.建议社会学教育学的研究机构,对外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提出更为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尹立红委员(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就加快培养我省养老护理人才提出建议。
江苏省老龄化速度居全国前列。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养老护理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日益凸现,政府虽然多方面倡导医养护融合发展,但问题和困难依然很多。主要体现在:一是待遇低。主要原因是老年人经济收入低、养老机构收费低、运营成本较高,在缺少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养老机构只能通过精简员工、增加工作量并降低待遇来维持。二是工作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除了工资待遇低以外,养老护理工作内容高度重复、工作繁琐、责任大、工作任务重、工作时间长、护理员普遍缺乏归属感。三是人员流动性大。四是职业成就感差。尤其是城镇独生子女一代人,愿意做养老护理员的比较少,导致养老护理员特别是男性护理员缺乏。这已成为养老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为此,建议:
1.加大投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和补贴。减轻养老院的经济运行负担,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为养老护理员提供相应补贴,如可参考扬州市的做法,充分考虑养老护理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建立针对养老护理服务对象的补贴制度。优先解决外来养老护理员的居住证、廉租房租售、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发挥江苏在人才培育上的巨大优势,加快培养养老护理人才。江苏省有十余所医学人才培养院校,具有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上的巨大优势。可以通过定向委培和医学生课程改革等方式,增加养老护理的专业课程,拓展相关生源,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大量专业人才,迅速填补养老护理人才缺口,充分发挥护理人才在我省养老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封超年委员(南京林业大学党委书记、博导)就进一步提高高校人才引进工作效率提出建议。
随着高校内涵建设的进一步深化,以及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的启动,省属高校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专任教师补充等具体工作上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此,提两点建议。
1.在学校岗位设置总量内放宽调配计划凭证发放。目前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调动等)都须附上省人社厅当年发给的调配计划凭证,由于不同高校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省人社厅下达的调配计划很难满足各类高校的当年实际进人的需求,尽管可以追加指标,但时间跨度长,增加了重复性的工作,有时引进人才等不及,耽误进人时机。建议在不突破学校岗位设置总量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充分考虑高校每年上报的招聘岗位计划,放宽高校人才调配计划下达数。
2.简化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和手续。目前省属本科高校招聘教师,以国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为主,各个高校对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要求不同。根据高校常年的招聘规律来看,许多教师岗位经常是几年才能招到一个适合本学校学科特点与方向的毕业生,具有要求高、战线长、难度大的招聘特点。由于现行严格按照审批计划人数公告岗位数,各高校在上报人社厅招聘公告时,只能按一级学科进行归并,这样对应聘者和使用单位来说会造成一定的不明确性,不能满足学院或学科对专业教师的精准化要求。另外,按照目前相关程序要求,进人要先在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公告,学校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外审等学校环节之后,还要经过人社厅事管处公示、教育厅人事处审核、人社厅事管处备案、人社厅工资处领计划卡、教育厅人事处审批、人社厅市场处审批等一系列环节,时间周期长、审批手续多。建议在最终进人人数控制在省审批计划前提下,高校招聘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公告的岗位数应该由高校自主决定,同时简化进人手续,缩短各环节审批时间。
汤国安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院长、博导,民盟校委员会主委)就解决当前高校青年教师所面临困难问题提出建议。
高校青年教师一般都是博士毕业,是实实在在的精英群体,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未来与希望。然而据调查,目前我省高校青年教师的工作与生活状况令人堪忧:
1.工作压力巨大。青年教师肩负学校教学与科研多重压力。特别是学校在目前大学排名的巨大压力下,大学的核心工作自觉、不自觉地要凸显科学研究水平的提升,青年教师能否拿到高水平课题、拿到足额的研究经费、写出SCI文章,成为考核的核心内容。很多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重压之下往往无所适从、顾此失彼。
2.成长环境不佳。不少高校对青年教师缺乏应有的重视,有的名义上都有青年教师的成长导师、教学导师,但往往流于形式。青年教师盼望能够通过教学系、教研室的活动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与水平,但真正有实效的教学活动已经很少开展。一些学校重点放在短期快速培养名家上,重引进人才,轻自己培养人才;重现有人才,轻有潜力的人才;重使用人才,轻为人才的成长铺路搭桥。高校引进人才与已有人才的津贴待遇差距越来越大,造成青年教师心理极大的不平衡。长期功利教育和学术追求,将会让大学失去灵魂,对大学精神、文化的伤害是致命的。政府部门对待年轻教师上也还需要更多的惠顾与支持,不能简单将高校的国际学术活动审批与公务员出国考察用同样模式来管理限制,这样会对年轻教师的能力提升造成障碍。
3.经济压力巨大,不少教师生活困难。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一些博士、副教授青年教师年收入不足8万;受访青年教师年工资收入5万―7万元占八成,31.1%的受访者每月有结余,而68.9%处于收支平衡或赤字状态。目前,南京市好一点的技术工人月收入已经有6-7千元,很多设计院的中级职称也远远超过这个数字。由于他们还面临结婚、买房、子女升学、赡养老人等种种现实问题,需要很大开销,这就迫使不少人在工作之余不得不从事各种兼职活动。这些因素严重影响着高校青年教师未来的学术发展潜力。
为此,建议:
1.从大学体制改革入手,建立适宜青年教师成长的考核评价体系,创造青年教师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
2.积极推动助教制及教授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教学制,真正减少青年教师工作压力,创建青年教师学术成长环境。
3.提高青年教师待遇水平,增加青年教师的住房补贴标准和津贴标准,减轻青年教师的生活压力,关心青年教师身体与心理健康。
秦志林委员(南通职业大学党委书记)就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提出建议。
当前,高等职业教育面临以下问题。一是技术技能性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数量与社会实际需要还有距离。从这几年的就业状况看,这方面人才往往是行业企业的“宠儿”,用人单位“提前订、争着要”,高职院校的就业率普遍在95%以上,专业结构合理、社会信誉好的院校一般都在98%以上。说明社会对这些人才需求旺盛,技师技能人才和应用型人才供不应求。二是高职院校招生困难。这几年,江苏招生计划一直保持在43.7万左右,而实际高考生源逐年下降,2014年42.6万,2015年39.2万,2016年36.04万。按照现在的招生规则,生源的下降,实际录取中被稀释的主要是高职院校。全省80几所高职院校中2014、2015年一次性完成招生计划的只有10所左右,接近70%的院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长此下去,势必会造成高职招生乱现象发生,萎缩性发展,造成高职资源的浪费。三是体制机制性障碍。以我所在的高校为例,南通职业大学是全国仅有的两所既有高职又有技师培养的高职院校。职大和南通技师学院2004年合并,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但由于技师教育还没有纳入国民教育系列,以至于自己家的学生还不能实现中高职衔接,技师教育的招生与高职相比更加困难,全省面临的困境还要严重。为此,建议:
1.实现“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纵向贯通。即支持高职院校,或高职院校的部分专业、专业群开设应用型本科专业。
理由之一,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对应用型本科人才的需求会越来越旺盛。随着智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兴起,三年制高职教育很能满足其要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特点是“上手快”,但比起本科教育的“后劲足”还有差距,扩大应用型本科培养十分重要。
理由之二,高职院校具备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基础和优势。高职院校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通过示范性工程的支持和引导,各方面条件和办学水平得到很大改善和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大量的行业企业实训基地是高职院校举办本科专业的最大优势。
理由之三,目前高校本科的“3+2”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两种培养体系的嫁接模式,不是一种体系内的无缝对接。同时,也多耗了学生一年时光。
理由之四,在鼓励和引导部分本科院校,或本科院校部分专业、专业群人才培养实现从学科型向应用型转型的同时,让高职院校举办本科,可以相互竞争,相互借鉴。
理由之五,扩大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规模,真正意义上形成“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博士”的畅通渠道,方可真正意义上转变学生、家长的传统观念,真正意义上让全社会认识到职业教育不是一种层次,而是一种类型,习总书记倡导的“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才能深入人心。
2.尽快实现将有条件的技师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系列。
龚振东委员(民盟江阴市委会主委,江阴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就推进“医养融合”提出建议。
当前,我省针对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服务资源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针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要的“医养融合”机构严重匮乏。二是“医养融合”的服务体系尚无比较成熟的实施规划。三是老年病和康复护理专门人才严重短缺。四是政府在“医养融合”发展上缺少统筹,部门各行其事,九龙治水,难以形成合力。五是医保对“医养融合”的开放度有限,新的健康保险制度尚未形成,作为健康产业的新领域,民间资本进入“医养融合”领域热情很高但落地困难。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对我省“医养融合”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但从目前“医养融合”推进情况来看,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为此,建议:
1.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①相对而言,医疗机构向养老延伸易,养老机构向医疗延伸难,因此“医养融合”的机构建设应当以医疗机构向养老机构延伸发展为主。②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应当以居家养老为主。现有医院转型“医养融合”机构和民间资本建“医养融合”机构应以医院转型为先。③建设“住院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临终关怀”一体化“医养融合”机构应以社会资本为主。④各县都应当做布局规划,形成一个体系:建立一所县级(医养融合)康复医院和若干康复病区(公立、民营皆可);新建一批一体化的“医养融合”机构;每个乡镇至少一所设有医务室的养老院,还有广大居家养老的家庭。省里应当提出机构设置标准,组织指导、评估、认定,结果公开,激励推进。
2.进行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广。此前,各地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和好的典型,但缺少顶层设计。①从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区域各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探索经验,再作推广。②试点期间省里提供政策支持、专项资金扶持、专业人才扶持等。③建立相应的实验模型,如以一个乡镇为单位,医养融合分为三个阶段:早期在医院住院治疗;中期回社区卫生服务站,其康复护理由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统一指导监管;远期居家康复锻炼,由家庭签约医生定期上门指导、督促。
3.加强协调,政策配套,保障有力。①成立由政府负责,民政、卫计、人社、财政、残联等部门参加的“医养融合”发展委员会,在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工作推进。②建立专项资金扶持“医养融合”,可整合现有资金,再增加一些资金渠道,包括财政安排、福彩公益金、残疾人扶助经费等。③逐步解决老年病、康复护理专科人才严重不足问题,高校要开设专业,政府要定向培养,单位要提高待遇。④妥善解决企业转型建“医养融合”机构时的土地瓶颈问题,国土部门能否拿出一些具体的支持办法。⑤医保政策给予支持。主要涉及资金盘子放大,研究能否通过健康保险解决。政府对健康保险进行引导支持,比如从养老金中切出一点比例,政府再安排一点民生专项,个人或子女再缴纳一点等。
阿英嘎委员(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导)就探索推广医保健身一卡通提出建议。
我省部分地区医保健身一卡通政策推行以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进行健身消费人数不断攀升。一些兄弟省市主动学习借鉴江苏做法,在本地区推行了医保健身一卡通政策,对推行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健身消费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但是《城镇职工国家保险条例》规定医保基金只能用于治疗和看病,致使我省全面推行医保健身一卡通受到了一些束缚。
其实,国家对医保卡个人账户中余额使用没有硬性规定,允许各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探索。从本质上看,全民健身与医疗服务在目标和方向上是高度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认为,把健康保险的理念引入医疗保险,在全省推行医保健身一卡通,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健身,是一项突破传统观念、创新医保惠民的做法,是符合省委要求的有益探索。为此,建议:
1.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体育局四部门联合对我省医保健身一卡通实施现状进行一次深度调研。调研各地实施医保健身一卡通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对个人在节约医疗费用、促进健身消费、增强体质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建议。
2.总结吸收地方成功经验,调整我省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明确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达到一定额度后可用于健身消费,职工每次健身时消费额的一部分比例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出台医保健身定点场馆评定的指导性意见,规范定点场馆申报、评审和资金结算等工作。
3.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健身政策规定运行;做好向健身群众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这项惠民政策,积极利用医保沉淀资金引导健身消费,从而使广大群众更好地享受医保改革发展的成果,也使这项我省首创的政策措施继续在全国领先。
章非敏委员(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修复科主任、博导,民盟校委员会主委)就发展我省中医药健康保健事业提出建议。
长期以来,中医药在我省居民健康保健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存在人才队伍建设不平衡、缺少科学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标准、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规模小且发展不规范、社区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建议我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保健事业,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健康服务体系。具体如下:
1.重视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构建“中国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我省应率先尝试构建“中国医学”,在中医药院校开展“中国医学”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既传承传统中医学精髓,又促进中西两个医学体系深层次融合,体现现代生命科学发展水平和方向,培养一大批学贯中西、融会贯通的高级医学人才。二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大力支持在中医院校进行有“中医特色”全科医生人才培养,鼓励基层卫生工作者到中医药院校进修培训,逐步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岗位设置,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以满足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需要。三是引导中医药院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学生在中医药健康保健领域创新和创业,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加强西医医院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扩大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基层卫生机构招聘中医药院校毕业生。
2.探索制定中医药健康养生标准。一是建立中医药健康标准体系。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人员、服务、技术产品标准,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国际化进程。组织中医健康养生专家针对常见健康问题,编写通俗易懂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普及教材和推广材料。二是规范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宣传。依托专业中医药机构,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推广应用。发挥中医药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经常开展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讲座,深入宣传普及科学的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严厉打击保健品推销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制定中医健康检测评估体系。在中医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原则的指导下,整合制定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个性化的健康干预诊断指标体系,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3.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一是支持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二是发展有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养老护理院、疗养院,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提供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药诊疗服务。三是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由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规范管理,明确各类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准入条件,加快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和标准,确保各类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4.健全社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一是确定中医馆建设标准。修改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等相关文件,确定中医馆建设标准,并开展试点,形成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居民健康管理。二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细化服务项目,提供传统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服务,在基层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规范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三是构建社区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将社区中医馆作为养生知识普及阵地,建立全新的社区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