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委员发言
当前,农业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已经逐步渗透到农业全产业链,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创业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作用。
一、我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我省农业电商主要发端于沭阳、睢宁,近几年不少地区发展较快。据统计,2014年,阿里零售平台上来自我省的农产品卖家约7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三位,利用网络销售农产品180亿元以上,全省24个“淘宝村”,人均年收入2万多元,远高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目前,我省部分地区特色农产品上网营销蔚然成风,休闲观光农业在线推介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开始起步,电商主体加速壮大,徐州的“沙集模式”、宿迁的“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叫响全国。农业电商的快速发展,更新了农民观念,提高了农民素质,加快了农村商品和要素流动,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开辟了新途径,为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为农业经济发展增添了新活力。
但总体看,我省农业电商整体发展还不平衡,仍面临“两高三低”局面。一是物流成本高。表现在物流企业之间的综合配货能力较低,且成本不断增加,生鲜农产品物流损耗较高,运输总成本占到销售收入的125%,物流成本压缩了生产者、农业电商的获益空间。二是同质化程度高。我省农业电商主体是农民,依靠同村同业集聚,利用本地资源或特色产业,采用作坊式生产,自产自销、订单加网销等模式进行,同质化程度较高。三是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我省农产品电商比较分散,品牌化、规模化生产的产品少,且较多都未经QS认证,难以建立起涵盖“田间”到“舌尖”的一整套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四是供应链整合程度低。农业电商供应链的各环节紧密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农业电商和农户之间的供需信息不能有效传递。五是专业化程度低。农村地区缺少电商专业人才,一些农民电商缺乏专业知识,缺少提供专业服务的专业团队。
二、加快发展我省农业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
制约我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政策措施不足,三是政府力量与社会资源整合程度不高。为此建议:
(一)加快完善农业电商政策体系。一是加快政策创新。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发展农业电商重要性的认识,地方政府应明确农业电商发展的牵头部门,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体系,研究出台支持农业电商发展的用地、用水、用电、用网等优惠政策;对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物流、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给予扶持;二是规范发展环境。加快农业电商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完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动成立农业电商协会,引导行业组织制定规范,加强自律;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加快推进乡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及贴息,金融机构要加快开发适应农村特点的金融支付产品。
(二)扶持建设我省综合性农业电商平台。一是深化平台合作。加强与淘宝、天猫、京东、苏宁、一号店等开放电商综合平台的合作,除了鼓励农业电商在平台上独立开店,还可以用商标授权方式,集中以地方名义或公司名义入驻第三方平台,推动建立电商专业化服务云平台,打通网店、微店和App三大渠道。二是加快农资电商发展,建立村级服务站。探索“惠民农资进农家”专业平台建设。三是建设自有平台。探索将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联合机制,实现“企业+电商+农户”的联合。试点“基地+城市社区”的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建立区域性电商平台。
(三)加强农业电商品牌建设。一是实施品牌工程。旅游、农业等部门应加强联合,加大名特优产品、休闲观光农业、传统农村文化产品等在网络媒介上的推介力度,提高品牌识别度;二是加快标准化建设。按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要求,制定质量等级、包装等标准和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体系;三是建立奖补政策。对于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对供货农户有增值收益返利的电商平台或网络卖家,按其返利数额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
(四)整合农村物流资源。一是鼓励邮政企业与快递企业合作,开放乡(镇)邮政局所及设施。支持主营同城配送的第三方企业与网络型快递企业合作,在乡村设立营业网点,统一代理乡村快递业务。二是推动快递企业与村委会、供销社合作。利用农村综合服务站、村委会公共服务平台和供销社、超市、便利店等农村商务服务站点,设立快件末端投递网点。三是整合农村交通运输资源。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门的农村公交班线,安装快件货箱。借助乡村客运场站用房,为快递企业提供乡村末端服务。
(五)加大农业电商人才的培养。设立专项资金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负责人以及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等免费开展培训,组织实地观摩,尽快提高农民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农工党苏州市委会主委,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副主任,姑苏区副区长
界别:农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