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鹭扬委员代表江苏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发言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对建设新农村提出“要深化城乡统筹,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方向。我省从2011年起便开始了以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美丽村庄建设内涵理解不一。近年来,江苏省农村改革发展很快,工作内容变化和调整也快,从新农村建设到城乡一体化改革,再到村庄环境整治,现在又提出美丽村庄建设,各地在工作理解和重心调整上难以适应,尤其对建设美丽村庄理解不一、争议颇多。有的地方认为美丽村庄建设就是加大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农房穿衣戴帽、立面改造等投入力度,提升原有村庄环境整治水平。而有的地方认为美丽村庄建设更注重村庄经济、文化、生态等内涵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由于认识和理解的不同,导致目标的不同,使得创建对象、编制建设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二是创建资金保障还未落实。全省启动新一轮“美丽村庄行动计划”,需要有大量资金投入,依靠村级财力难以实施,投入主体必须由省、市、县、镇四级财政分担。可目前大部分创建工作都是由县、镇两级承担投入,多数地方财政资金压力紧张,预算安排困难,要确保完成创建任务,就必须压缩项目和资金投入,建设效果不明显;创建工作要有明显效果,必须增加项目和资金投入。
三是长效管理压力很大。全省村庄环境整治后,基础设施更加配套,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养护、维修、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加,长效管理的经费比以往更大。尤其是村庄墙面刷新、河道疏浚等整治,不可能一次性投入就结束,必须几年一重复,才能保持原有面貌。
为此,我们建议: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推进美丽村庄建设是项长期工作,省委、省政府应将“美丽村庄行动计划”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在苏南美丽村庄建设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树立标杆,为全省面上推开美丽村庄创建提供经验和示范,力争用五年时间,建成1000个省级“美丽村庄”,带动10000个市级“美丽村庄”,实现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做靓“美丽江苏”。加强领导,通过各级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充实省、市、县、镇四级美丽村庄建设职能部门的工作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加大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创建点要切实增强建设美丽村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全省美丽村庄建设必须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机结合,与引导非规划保留村庄集中居住同步推进,逐步将科学认定和依法确定的重点村、特色村全部纳入美丽村庄建设范围,在星级“康居乡村”的建设标准和要求的基础上,全面规划,因村制宜,分步实施。建立健全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村级组织实施、农民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协调、集中和整合各级各部门的涉农资金和乡村建设资金,重点向美丽村庄示范点倾斜,确保推进美丽村庄建设的资金保障。
三、制定标准、分类指导。切实把全省村庄环境整治的成功经验运用到美丽村庄行动计划,考核标准要在参照新近颁布的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基础上,由省政府结合江苏实际,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可参照“整治村”、“一星级康居乡村”、“二星级康居乡村”和“三星级康居乡村”等四类考核标准,进行提档升级。要根据全省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一般村”、“重点村”和“特色村”三种不同村庄类型,对全省村庄建设实施分类指导。在突出提升村庄风貌、美化环境卫生和完善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与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相结合,与农田整治及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与塑造村庄特色相结合,与培育产业尤其是农旅融合相结合,力争通过五年时间,把江苏农村真正打造为田园美、景观美、生态美、生活美和设施配套、经济繁荣的美丽村庄。
四、建管并举、全民参与。无论是村庄环境整治还是美丽村庄建设,全省上下应始终贯彻“一建就管、建管并举”原则,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考核督查机制,不断巩固美丽村庄创建成果。将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进行考评,通过加强过程监管、目标考核、成果验收,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同时,结合全省开展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等工作,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创建劳务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美丽村庄长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建设美丽村庄、幸福家园。切实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美丽村庄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江苏农村更美丽,让江苏农民更幸福。
发言人单位及主要职务:省台联副会长,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教授
界别:台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