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民盟组、民进组、教育一组和教育二组委员,围绕“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助推教育事业发展”主题进行讨论。省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朱晓进主持会议。
潘春雷、许长新、邹 正、赵忠和、舒小平、龚振东、华志远、刘灿铭、郭 彬、刘 陈、李同春、戚韵东、黄贤金、朱秀林、刘毓航、陈小虎、封超年等委员先后发言。
潘春雷委员(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就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建议。
一、均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要发挥信息化的后发优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追赶式的发展,缩短差距,实现普遍均衡;特别是要通过教育信息化让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
二、均衡配置区(县)域内的师资。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用3至5年时间实现区(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就必须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建立“区(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等,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规范区域教师研训机构建设,为教师发展搭建更多平台。
三、均衡配置区域内的生源。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多种实现形式,包括小学初中对口直升;合理划分学区,学生在学区内直接进入小学和初中;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校实行9年一贯制办学;要用“刮骨疗毒”的勇气综合有效治理大城市择校过热问题;进一步提高热点高中指标生比例,均衡区域初中发展。
四、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政府部门在管理上按照各类教育的属性、服务对象来划分统筹权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要强化县市区一级统筹,高中阶段要强化地市一级统筹,普通高等教育要强化省级统筹。不再直接参与学校的办学和对学校的评价,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政府要积极培育第三方社会专业组织参与教育公共治理的积极性,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监测教育质量,适时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之中,作为完善评估监测制度体系的重要运作方式。
五、减少行政干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要让每所学校都能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核心是加强章程建设。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放权给学校的同时,要同步设计监督制度,要构建关住权力的笼子,建立由教师代表参与的校务委员会制度,汇集各方资源,形成育人合力。
六、强化教育督导权威与专业性。首先要建立省、市、县几级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将政府业务部门监督评价职能调整到督导部门,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其次要注重督政与督学并重,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第三要加强督导专业化建设,人员专业化,技术专业化,评估科学化。
许长新委员(河海大学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博导)就呼应“一路一带”战略,拓展江苏高等教育空间提出建议。
一、组建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我省作为地处东南沿海的发达省份,拥有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教育水平。作为教育大省和教育强省,我省应担负起传播中华文化的先责,把更多优秀的中华文化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机构传播。因此,江苏高等院校要联合起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水平大学合作,共同组建“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实现人员互访、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科技合作、资源共享,加大力度推进来苏留学生教育和国际型人才培养,共同开展高水平教育和科技合作平台建设。要加快组建“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学科领域的大学校长、专家学者来华参会,促进大学合作。
二、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苏留学生培养规模。我省高等教育领域要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急需的信息、能源、资源、环境、交通、海洋、工程、经济、管理等学科专业开展来苏留学生教育。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要进一步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苏留学生招生培养规模,每年增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苏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名额。
三、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办学。面对当前我国产能过剩和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态势,“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企业将加大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东非等地区投资,然而,这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往往存在人才、技术的瓶颈问题,我省高等教育应顺势而上,积极探索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走出去”办学路径,创新高等教育国(境)外发展模式,延伸为企业和其产品“走出去”的服务功能,培养符合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产经营需求的本土化人才。
四、推动应用技术大学转型以缓解我省就业压力。针对“一带一路”优先发展“文化、旅游、贸易、金融、基建”六个方面的主题,我省需要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以现有的国家示范职业技术学校为基础,紧抓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契机,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建设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的主线,集中发展“水利水电、交通运输、国际贸易、商务经济、跨境旅游、文化产业、生态产品深加工、农业开发合作”等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高水平应用技术专业,进而通过专业群的组合,培育并形成 2-3 所高水平的新型应用技术大学,实现专业与产业需求、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完全对接,输出人才,有效缓解我省高等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需求脱轨的矛盾,拓展“一带一路”战略下我省劳动力就业空间,全面提升我省高等学校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
邹正委员(南京外国语学校校长)就高考改革方案应多考虑未来人才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提出建议。
2014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上海、浙江先行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5个配套“实施意见”。
江苏省的高考方案应在充分调研08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民意,特别是广大中学一线校长、老师的意见,借鉴外地方案,分步实施。
一、取消学业水平考试(俗称小高考)高考加分的政策。理由有三,一是学业水平考试属于合格性考试、而高考属于选拔性考试,两者没有加和性;二是学业水平考试放在学期中间打断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部分学科教师的季节性工作量失衡;三是增加了学生的学业负担。
二、将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力交给学校。高中是实行学年学分制的管理方式,只要完成国家规定的学分量,校长就有权利发高中毕业证,能否参加高考也应与学业水平考试无关。教育主管部门要相信并监督校长按有关部门的教育规章制度执行相关法规。
三、毫无疑问,高考及高考模式是中学教学工作的指挥棒,应特别重视这一指挥棒对中学的导向作用。目前,多数学校是考什么就教什么,甚至将高一、高二的新课上成复习课的极端例子都有,目的就是高考拿高分。另外,江苏的高考方案过分地强化了语、数、外,削弱了理、化、生。功利化的高考方式将使几届学生的理、化水平下降。
四、现在的高考方案是语数外算总分,其他两门按等级总分值和其他地方相比不高,就会造成在某一分数段人数过度集中的问题,拉不开距离,我们可称之为过度的扁平化。若能五门或六门算总分就会避免扁平化的问题。
五、高考方案应尽量考虑未来人才的知识结构的完整性、科学性,有利于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而不是鼓励学生仅仅从得高分的角度选科。
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过程性、写实性、个性化;老师的评价要把一个学生的个性特征、兴趣爱好等等写到位,而不是泛泛而谈,尽讲好话。
七、考试的频度不易过大,因为高考是国家级考试,要求很高,要占用学校做考场,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保高考,次数多会消耗过多的社会资源。
八、高考方案还应考虑现在学校的教师结构、编制等因素,造成部分学科教师的“季节性不均匀”,也不利于教师的正常排课。
赵忠和委员(民盟常州市委主委)就江苏教育要尽快适应人口变化新常态提出建议。
一、人口变化新常态是什么
1、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江苏人口数量、结构将产生变化。2、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3、户籍制度改革将使人口结构产生质的变化,人们对公平的需求将更加突出和强烈。户籍制度改革可能不会太快,但这是既定方向,其过程必然要求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同步提升。
二、如何尽快适应
1、应尽早建立健全教育人口的数据库,以及相应的统计网络和查询平台。同时,应开展教育人口学的研究,为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为布局调整、中长期决策提供准确、可靠、全面、多元的“大数据”依据。这也需要教育宏观管理上的进一步创新和严格的制度化、规范化。比如,不同行政区域之间教育人口数据的互通;教育部门与计生、公安部门的人口数据共享;新学籍管理的精细化操作,以及与国家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对接等等。这些工作做好了,教育人口信息就再不是零散、断续的,而成为系统的、可追溯和前瞻的轨迹性数据,必然大大提高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在对教育人口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分配的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义务教育,是教育人口最多、政府责任最大、公平性期望最高的阶段,其中“流动儿童”始终是一个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的老大难问题,原因就在于“流动”、“外来”已成为常态,而我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却没有常态化,还是在用解决特殊问题的方式处理已经非常经常化、普遍化的问题。比如“两为主”政策,一直是强调流入地政府责任,却并没有形成流入地教育资源随流动儿童增加而增加的制度,更没有形成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的常态化的、可持续发展的、全面配套的政策,其实质是事权财权不匹配。即使是“转移支付”,也没有随流动人口的转移而转移,并没有从制度上解决教育资源的匮乏和不均衡问题。所以,省级政府应该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更多地承担“统筹落实”的法律责任,根据人口的变动,合理分配教育经费,提高义务教育公平性保障措施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3、从治国理政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看,我们的教育应该树立“全人口”的价值观和“全接纳”的教育理念。这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对居住地迁徙的教育人口,首先要从观念上摒弃“外来”、“流动”这样的概念,仅仅把它看作是“特点”,而不是“另类”和“额外”,更不是“麻烦”和“负担”。随着户籍制度的逐步改革,教育人口的户籍身份会越来越弱化,乃至消失,这对教育公平是一大福音。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政府本身只有尽早尽快转变观念,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及时调整教育政策,不断提高教育法制化水平,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教育公平性逐步提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舒小平委员(省政协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淮海工学院副院长)就统一办学主体,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均等化提出建议。
教育公平是基础性公平。因历史原因,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主体不同,从幼儿园到大学,办学主体跨越省、市、区等多级政府,因财政能力不同导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显著,已然成为公共教育资源均等化政策的体制性障碍。
一、学前教育。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学前教育有公办园和民办园之分,办学条件的差距远大于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就公办园来看,虽然都是财政出资,但财政资金来源从市到街道(乡镇),有教育主管部门办学,也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学,办学条件悬殊。尤其是各类机关幼儿园服务特定群体,群众视为特权。建议切实落实“县(区)级统筹、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逐步打破原有的归属,以县(区)为办学和财政主体,镇(街道)管理,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缩小公办园的差距。在每一个街道、乡镇至少建立一所公益性幼儿园,起到中心园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划分学区,资源不足的学区可摇号解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招生。
二、中小学教育。前部分城市仍存在市、区两级政府各自作为办学主体,造成同层次学校办学条件差异,一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均衡化的措施,如统一生均办学经费、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等措施遭遇体制障碍,择校热高居不下。建议在市区,义务教育统由区级政府承办,高中教育统由市级政府承办;调整、优化教育布局,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平衡,从源头上消灭差异。在实现了办学主体均衡的基础上,坚持以“县有校用”为导向,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切实实现校长、教师校际间制度性流动。
此外,由于高中和中职学校为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财政缺口压力较大,造成优质学校通过收取择校费来弥补经费不足,弱势学校乱抢生源、教师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乱象。建议作为我省落实“两个率先”的社会事业目标,逐步将高中和中职学校纳入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学费和财政拨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的及时、足够拨付,确保学校和教师主要精力投入人才培养。
三、高职教育。职院校办学主体来源有四部分:部、省、市和行业厅局。经过上一轮高校调整,办学主体缩小到省、市两级,以省为主。省属高职的生均财政经费已超万元,而经济欠发达市的生均财政经费甚至低至其三分之一,远低于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标准,严重影响办学条件和质量。有的市属高职招生已遇到困难,形成恶性循环。建议高职教育办学主体应一致。或由省级统筹,生均经费一致;或全部下放到市,制定统一生均经费标准,明确省市财政出资比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省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贴。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调整各级财政关系,建议尽快通过地方立法来建立长效机制,以利从源头上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均等化。
龚振东委员(民盟江阴市委主委、江阴市副市长),就教育的重要目的在于尊重生命提出建议。
一、开展生命教育的意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在国家教育改革文件中载入了要“学会生存生活”,明确提出要“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可见,进行生命教育已成为了国家教育发展的战略决策,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开展生命教育是整体提升国民素质的基本要求,是社会环境发展变化的迫切要求,是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也是现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如何开展生命教育。生命教育应以敬畏人的生命与尊重人的精神作为教育目标。
1.重视生命教育应当成为教育部门新的使命。除上海等地开始启动生命教育外,生命教育在国内包括我省发展缓慢,滞后于社会、时代的发展。希望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视生命教育,成为生命教育的发动者和引领者。
2.整合现有资源开展生命教育。开展生命教育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也不必另起炉灶。可以和学科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心理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调动教师广泛参与,争取事半功倍的效果。
3.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生命教育师资队伍。可采取指派教师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集中教育培训、加强生命教育观念的宣导、举办读书会、现场观摩教学、观看视听教学资料、制定教师手册等方式组织教师进行培训,逐步把这支队伍建立起来,保障生命教育正常开展。
4.同步推进生命教育研究。要在倡导生命教育的同时,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教师等就有关生命教育的内容、途径、方法、教材、实施状况等方面开展研究和探讨,及时解决生命教育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生命教育的健康发展。
5.重视家庭、社会力量,形成生命教育合力。生命教育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密切的配合,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社会、家庭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推动生命教育的向纵深发展。
三、江阴在生命教育方面所作的探索。
1、启动了生命教育工程,市政府协调教育、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构,由教育部门牵头,编制生命教育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生命教育有点到面。
2、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列入市政府为民实事工程,率先在学校实施,已经完成了对全市学校应急救护的初级训。
3、在2012年完成镇镇都有游泳池的基础上,市政府提出了“学生人人学会游泳三年行动计划”。
4、在学校全面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以卫生部门为主在卫生系统协调安排校医和心理健康教师。
5、在学校开展紧急疏散演练,并把疏散内容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
华志远委员(无锡市第一中学副校长)就义务制教育阶段的均衡化提出建议。
一、完善评价标准,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社会和政府如何评价学校会对学校发展起到极大的导向作用。传统的评价学校的制度较为单一,主要是看升学率,许多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此采用一票否决制,从而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省教育厅颁布的“五严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广大师生苦不堪言。作为基层学校,希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制教育阶段逐步取消所谓的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真正把用在这些“窗口学校”的教育经费和人力资源,均匀地配置到各学校;或通过兼并、重组或一校多址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扩大优质资源。这样既能缓解择校矛盾,又能使单一以升学率为考核指标的办法失效,从而架构起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立德塑人为根本、内涵建设为追求的多元评价体系。
二、支持民办教育,满足社会多方需求。教育部曾出台过支持和保护民办教育的相关法规。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民办教育在许多地区仍处弱势群体,尤其在经费和师资方面问题尤为突出。但民办教育具有较为灵活的办学机制,如师资的流动、激励的措施等,从而得到部分家长和学生的认同。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办学,不仅能节省政府的财政开支,而且能为公办学校树一面镜子,找到办学的缺陷和不足,并加以改进和调整,从而公办与民办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一些发达国家把公立学校的均衡发展提到民主法制的高度,并作为衡量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许多国外的名校都是私立学校,虽然学费昂贵,但由于其办学的质量和特色得到社会的公认,因而发展成为教育的品牌。在我省的一些地方,如无锡市区,民办初中已成为广大市民的首选,这样也反过来引发公办初中对办学的反思。就是说,教育均衡只是一种形态,优质特色、内涵发展才是公众的期望。
三、深化招生改革,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各市和县区在义务制教育阶段都执行了省教育厅的规定,即就近入学、严控择校生比例。这对教育均衡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公众对择校生解决的对象仍怀有不满,并认为择校生会滋生教育腐败,应予以彻底清查。同时,公众对深化中招制度的改革也抱有很高的期望,如扩大分配生比例,增加完中的直升比例,完善自主招生的政策等,从而引导社会和家庭,依据学生个人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理性选择不同特点的高中。
四、合理分流学生,科学调配结构比例。大学生找工作难,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供需结构有矛盾,反映在学校类型上,就是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比例失调,学术性高校与应用性大学比例失调。反观一些发达国家,在初中毕业后,能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合理分流,其中职高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当然职高的专业设置必须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政府教育部门应与社会机构、知名企业通过合作办学,改变“用工荒”与“找工作难”的结构性矛盾。
刘灿铭委员(东南大学书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江苏省现代书法研究院院长,教授)就完善教育机制,提升江苏书法教育水平和质量提出建议。
一、江苏书法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江苏书法教育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为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缺少书法专职教师。目前中小学书法教育几乎全由语文、美术或有书法特长的老师担任。一方面,书法专业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中小学极度缺乏专职书法老师,供需矛盾突出。书法教学无统一教材,有的临写古代碑帖,有的临写老师范字,影响学生接受正规的书法学习。
二是书法学科独立性不强。当代书法作为二级学科依附于美术学,阻碍了书法学科的发展,难以形成专业、统一的教学法。高校因人设课、设岗现象严重,出现重技轻文、书法混乱等现象。书法评判没有统一标准,对社会培训难以规范和监管。
三是迎合低俗的审美需求。进入书法圈的门槛不高、难度不大,很多官员、艺人挤进书法圈就是例证。书法教育往往迎合部分人简单、低俗的审美要求,以入展或获奖为目的,围绕书法协会的标准培养学生,忽视了传统文化的学习,危害极大。
二、提升江苏书法教育水平和质量的建议
(一)成立书法教育领导机构,增加书法专业教师编制。应从机制上入手,制定落实教育部相关意见的细则和措施,解决中小学书法专业教师编制问题,或对全省代班的语文、美术老师进行专业的书法培训,从根本上提升书法教学质量,实现书法课程全覆盖。建立中小学书法教师准入制度,经过考核持证上岗,将书法纳入学校正常的教学计划,编写统一的书法教材,加强规范和考核。
(二)建立书法一级学科,探索制定书法评审标准。由于书法艺术的独特性及其在文化战略中的特殊地位,江苏应率先将书法从美术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级学科,凸显书法教育的作用,使其更加完善和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探索制定书法评判标准和社会培训标准,加强对社会书法培训的监管。
(三)抵制书法低俗表现,强化书法的高雅格调。“雅”是书家人文精神的流露,是书家个性修养的综合体现。在书法教学过程中,应坚决反对低俗的表现形式,探讨建立当代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与价值判断标准,树立正确全面的书法审美观,努力发挥书法教育的审美引领作用。
郭彬委员(三江学院院长助理兼高职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就深化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建议。
在当今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方面,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是因为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改革是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而教育改革则是历史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此,深化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需求。
今天我们谈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还是应该不离初衷。要始终明确三点:
1、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它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之魂。它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多个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本质要求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尽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也要求我们必须积极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运行机制。
2、必须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质量。这也是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着力点。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考试招生制度,这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新形势下,已经明确了“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的改革方向,所以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包括民办教育等诸多方面都要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如此才能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
3、必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已经提到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要去行政化,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及包括“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等等措施的提出,这些构建三方新型关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有利支撑。
刘陈委员(南京邮电大学党委书记)就新常态背景下高校综合改革提出建议。
一、高教新常态是多维统一的综合命题
首先,高教新常态是一种合目的的状态。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审视高等教育发展,必然要求高教体系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结构、创新能力、社会引领等方面的需求相适应而不是“自说自话”;必然要求高教发展目标应该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求好、求强而不是求快、求大;必然要求高教发展模式应该有利于创新人才、成果和活力不断涌现。
其次,高教新常态是一种合规律的状态。高等教育发展有其自身规律,只有遵循其发展规律,才能更好地把握工作重点和中心。高校要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新常态发展的战略需求,坚持适应社会需求的导向,合理办学定位,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突出办学特色。
最后,高教新常态是一种重创新的状态。创新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灵魂,创新能力的提升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创新为灵魂的高教新常态,必将成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增强高等教育的社会适应性,引领高等教育积极探索更科学、更适应、更有效的办学模式、发展道路和治理结构。
二、高教新常态的本质特征就是创新发展
在发展理念上,必须充分认识到大而全、同质化等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发展的“旧常态”已经成为制约高教科学发展的阻滞因素。
在发展中心上,必须充分认识到立德树人始终是根本任务,人才培养始终是高校中心工作。更加注重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逐步构建基于学生感知、基于社会认可的评价机制,实现从教师为中心转向学生为中心的转变。
在治理结构上,必须充分认识到促进高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教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实现从较强的行政管理向以大学章程为引领的依法自主治理的转变。
三、综合改革是高校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强化时代意识,明确改革特点。高教新常态必须通过综合改革来进行,改革成为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必然选择。一是改革特征的综合,二是改革方式的综合,三是改革实施主体的综合,四是改革内容的综合,五是改革支持力量的综合。
改革是强化问题导向,明确改革目标。通过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学校特点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高教新常态下的高校发展模式。
改革要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改革原则。要确立继承性和衔接性原则。要确立系统性和整体性原则。
强化协同配套,明确改革举措。综合改革指向深层、难度大、关注度高,要建立不同改革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综合配套机制,实现利益相关方在改革力量上的协同;要围绕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重点突破,实现改革措施上的协同;要有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制,分步、有序稳妥实施,实现改革步骤上的协同;要注重改革的力度、进度和干部师生承受的程度“三度”统一,避免方案上的、着力上的失误产生内耗甚至互相消解,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李同春委员(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就加大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激活高校科技创新活力提出建议。
一、正视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制订合理的经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31220)的横向科研经费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从政府主管部门之外的渠道取得的各种经费,包括通过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方式取得的经费。横向科研项目大多是企业委托的项目。目前,各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不尽相同。但按照目前规定,项目结题以后,作为科技服务的主体,不能得到任何报酬,这将严重挫伤教师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的积极性。产生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应该是教师岗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如果参照公务员管理,不能有额外收入。而科技服务是企业行为,要提高高校教师为企业创新服务的积极性,就必须解决教师事实上从事事业行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加企业行为(科技创新服务)的职能。其中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服务的过程,教师基本上是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晚上加班等时间来完成的。这种科技服务带来的结果不仅解决了企业的难题,同时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保障。
建议:在教师满足自身教学、科研岗位责任前提下,容许教师从科技服务带来的利润(即结余项目经费)中获取适当比例(如不超过1倍年收入)作为科研浮动绩效,增强教师科技创新服务的积极性。
二、制订合理的事业、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确保产学研一体化运行
组建科技创新服务型公司,实现高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是高校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要求。例如,南京河海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水资源高校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法人载体,将承担国家和行业任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通过市场机制向行业转移和扩散,起到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这类科技公司大致可以分为:高校独资、高校+国有企业、高校+民营企业等,在公司从事管理或研究的高校事业编制人员是普遍存在的,但公司好坏与这部分人的利益无关,这也就注定这样的公司普遍难以发展。产学研一体化运行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建议:对于这样的公司,容许从事科技管理或研究的高校领导干部或教师在事业和企业身份上按需要转换。在企业任职时停止事业身份,其待遇等按企业发放;在企业任职期满回到高校后,恢复事业身份。
三、建立合理的管理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中心作用
协同创新中心是落实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总揽性抓手;也是深化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具体行动。目前协同创新中心多由几所高校或高校+企业等组成,由某一家高校为主申报,其他作为协同单位参加。目前各高校注重申报,但如何切实有效运行大多处在探索阶段。成立协同创新中心本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教育部或评价机构对对每个高校的评价主要集中在人才、学科、科研三个方面,与协同创新中心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是相吻合的,但是协同创新带来的成果算到协同体哪家头上呢?如果不能解决好这一问题,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只会停留在已有的协作层面上,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建议:对高校的投入和评价充分考虑协同创新中心作用,协同创新中心获得的相关成果合理计入各协同单位。
戚韵东委员(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校长)就教育均衡化是促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命题提出建议。
“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些表述表明国家对教育的定位已不仅仅停留于“科教兴国”与“文化强国”这样单纯的工具论意义上,而上升到秉承以人为本精神,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这样的民生论层面上。这为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利益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以教育制度创新为本质
中国教育改革采取的是一种“先易后难”、“先边缘后中心”的渐进式改革路线,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取得了重大进展,并逐步将中国教育改革推向了“深水区”:在“上学难”得到基本缓解的同时,将“上好学难”推向了当前教育改革的主题,由此引发了对大力发展优质教育资源的关注,对优质教育资源机会公平的关注,进而使得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成了交织在一起的公众议题;而解决“上好学难”的根本途径在于通过内涵式发展提升教育质量,这种艰巨任务常常需要较长的建设周期,这与公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要和部分学校与政府的急功近利形成强烈反差;教育体系内部改革的关联度不断增强,单项改革难以深人,迫切需要基于顶层设计的教育综合改革。 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以教育均衡化为抓手的教育综合改革,其本质是制度创新,即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均衡化的顺利进行。
二、以多领域全方位协同推进为基本内容
教育综合改革的最大特点在于其改革内容的综合性,它不是对某种或某个单一教育改革对象进行的教育改革,而是对教育系统所包含的各种各类教育改革对象所进行的全面把握与协同处理。不同教育区域之间的关系、不同教育层次之间的关系、不同教育要素之间的关系、不同教育体制机制之间的关系、教育系统改革与整个社会系统改革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领域之间由于相互嵌入而形成的错综复杂关系都成了教育综合改革不可缺乏的组成部分,都成了教育综合改革通盘考虑的对象,都应该成为教育综合改革协同处理的内容。
三、以顶层设计与试点先行相结合为基本原则
在上下关系上,教育综合改革的根本特征在于顶层设计与试点先行相结合,二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顶层设计之中渗透基层参与的积极性与自主创新的智慧,在试点先行之中蕴含着政府的赋权与支持。“顶层设计”的主要表现有:第一,改革项目的顶层设计;第二,先行先试区域的顶层设计;第三,试点方案的顶层设计;第四,改革推进思路的顶层设计。
总之,只要我们以教育现代化为战略目标,以顶层设计与试点先行相结合为基本原则,以教育制度创新为本质,以多领域全方位协同推进为基本内容,教育均衡化必然会微笑着向我们走来!
黄贤金委员(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学院副院长、教授)就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为创新型省份建设积蓄更多“人才红利”提出建议。
研究生创新能力,是创新型国家“人才红利”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尤其是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端人才支撑”。那么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能力如何?与全国比有何差距?如何通过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积极地为创新型省份提供“人才红利”?这里就这些方面做些分析,提些建议。
一、虽然近年来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较快,但总体来看,江苏省每新增1位研究生的论文产出贡献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培养资源不够对称,与全国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总体水平还有差距。
研究生创新能力突出体现在科研创新方面,从量化指标来看,可以用在校研究生对科技论文发表数的贡献水平来表示。通过建立科技发表数量为应变量、在校研究生数、科技人员数、科研经费支出等为自变量的回归模型,可以得出在校研究生数对科技论文贡献具有正向作用,自2000年以来,全国在校研究生数每增加1人,可增加0.64篇论文;而江苏省在校研究生数每增加1人,仅增加0.32篇论文,仅为全国的1/2。从在校研究生规模与科技论文发表数来看,也可以看出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更多“人才红利”
一是培养两种创新能力,即科研创新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针对教育部开展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结构性调整,需要在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培养路径;
二是引导建立高素质的研究生导师队伍。鼓励高校开展研究生名导师、名课程、名教材建设,在职称晋升等方面将研究生课程教育与本科生课程视为同等地位,从而为研究生知识学习提供更高水平的资源支撑;
三是以两种能力培养评估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机制,并建立区分学位类型、学科类型、第三方主导、常态化的研究生评估制度;
四是在推进学位设置和授权审核制度改革的同时,建立学位授权退出机制,从而倒逼学位授予单位更加重视高素质的研究生培养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促进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朱秀林委员(苏州大学校长)就进一步加大高校经费投入等问题提出建议:
江苏高校经费投入应进一步加大,地方高校生人均拨款经费要达到部属院校水平。
江苏地方高校应能享受到省财政对社会捐赠1:1配套的政策。国家财政部对部属高校是1:1配套的,应继续支持地方高校在全国继续领先。
地方高校大学章程最好应由省政府牵头制定,如果有教育厅牵头的话,许多政策性措施难以到位。
希望鼓励和支持江苏地方高校在全国增加招收指标,吸引优秀人才,促成江苏分层次教育发展。
江苏教育应为外向型经济做贡献,教育可与经济组团、联动走出国门,省财政厅应支持地方高校在国外办学。
刘毓航委员(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党委书记)就加强五年制免费男幼师就业保障提出建议。
我省第一批300名男幼师即将毕业入职。近期各地在落实这一政策时,出现了一些障碍和认识上的偏差。这是我省幼儿师资队伍建设的大事,希望好事能够办好。
陈小虎委员(金陵科技学院党委书记)就高等院校发展模式等提出建议。
争取上海政策模式权限,本科院校设置权和硕士点审批权同上海看齐。
江苏高等院校已普及化,如何更好应对使各级各类高校资源配置、绩效评价应更加公平。如何改善大学生就业质量。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或转型发展如何政策深化,品牌优势如何打造,不仅只关注优势学科。这些要思考。
封超年委员(南京林业大学党委书记)就加大教育投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建议。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省里已经做了很大努力,江苏大学多,在校大学生数量多。但随着高校内涵建设要求的深化,经费的缺口是比较大的。需要继续提高大学生均拨款标准,使生均拨款数量能在全国进入第一方阵。
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高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自主性与责任感。高校类型不一样,队伍建设难以实现统一标准。对高校的规模确定后,在核定编制和各类岗位结构的前提下,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应宏观管理,给予高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自主性。这样才能更有利于自主办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加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