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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28 21:47 来源: 本站原创

魏青松委员代表无党派人士界发言发言

  

    自1985年以来,我省连续实施了6个为期五年的普法规划。特别是“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立足“为民、转型、创新”,建机制、搭平台、创品牌、强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群众性进一步增强。近4年来,举办各类法律专题宣讲28万余场,开展法律咨询30万余场,仅2014年,向全省免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2万余份。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性进一步凸显。我省建设了129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9个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7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595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进一步激发。以江苏普法网为核心的140多个普法网站,近3千个各类媒体法治专栏、专题,280多个官方普法微信、微博,省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初步构成。四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把握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五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性进一步巩固。开展群众法治需求和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率社会调查,大力推行“双百计划”。根据省委政法委向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征求意见的结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3%。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经费保障不足。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工作经费标准在有些地方还得不到落实,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普法教育重形式而轻实效,有创新而难落实,更无法满足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要求。二是普法形式创新不够。单向灌输式的授课等传统手段无法满足群众双向互动的学法需求,法治文化建设缺乏必要政策支持,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难以落实。三是工作推动力度不强。有些单位和领导把法治宣传工作看成“软任务”,部署不力、措施不硬、机制不全,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现象。

  为解决上述问题,法治宣传教育需要有新思路、新策略、新举措。

  一、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要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明确宣传、文化、教育等各部门的普法教育职责,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努力完善主体多元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最大化的“大普法”工作机制。要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努力构建政府拨款与部门投入、社会赞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在党委政府综合考核中权重比例,健全社会知晓率、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社会调查体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当前我省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全国品牌,具备了良好基础,但要继续深化,以打造具有江苏特点的法治文化体系。要关注群众需求,积极健全法治文化产品研发推广流程,提升市县两级法治文化阵地的实体化运作水平,扶持、孵化一批品牌化、专业化、公益性的法治文化社会组织。要加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教育展馆、法治活动街区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创作一批融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经常化、常态化地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努力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构建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

    当前,各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积极探索构建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由单一向多元转变,由输送向互动转变,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工作实践中,要更加强调多元参与、包容合作、互动共治。要健全基本队伍规范化、基本方法实效化、基本平台立体化、基本要求标准化、基本机制长效化“五位一体”的工作体系。要完善责任目标、分析研判、创新创优、社会联动、督查考评和保障支持等“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与基层自治工作的深度融合,与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度融合。要将“国家硬法”与社会组织自治规范、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软法”一体化宣传,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制度引导、法治理念传播、法治实践体验、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引导公民共同参与法治建设全过程。

   四、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视角

    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律意识的关键。过去的法治宣传工作更多地着眼于让群众知法、懂法从而守法,而良好的法治氛围更有赖于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国家机关在法治宣传中,要开展自我教育,将执法、普法与自我守法相结合。同时,法治宣传教育也从过去的着重强调法律义务,向着重强调法律权利转变。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让人民相信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只有让人民相信法律就是权利,人民才会真正尊奉法律、也才能真正做到全面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