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如委员代表省工商联发言
2014年6月3日,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表彰大会提出的加快推动政府转职能、企业转方式、社会转观念的“三个转变”要求,是新常态下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对于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改革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表彰大会召开以来,我省各地多措并举,紧紧围绕“三个转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并激发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4.1%。“201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江苏有96家企业上榜,户均营业收入296.19亿元,有5家民营企业营业收入突破千亿元大关。
二、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转型发展信心有所下降。受全球经济大环境影响,整体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实体经济市场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增势趋缓,船舶制造、纺织服装、建材机械等行业产值增幅出现回落。其中,受国内外棉价价差影响,纺织服装行业利润收窄,大部分家纺企业利润率只能达到过去一半左右,棉纺织行业整体产值持续走低,部分中小纺织企业经营困难。部分中小微企业主对市场前景预期多数持谨慎态度,转型发展的信心有所下降,坚守实业、创新发展的意愿不强。
2.生产要素制约问题突出。用工方面,企业结构性缺工矛盾及用工成本增加问题仍然突出,60%左右的中小企业存在招工难,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技术工人短缺、职工年龄偏高、流动性大等问题,中小微企业普遍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用地方面,企业发展用地刚性需求与指标紧缺矛盾依旧突出,城市化进程中拆迁企业安置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企业集体经营性用地使用权难以进行有效流转和抵押,因而制约了企业进一步发展。融资方面,民营企业整体金融生态环境较差,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能力有限,部分银行信贷指标较往年偏紧,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更加谨慎,甚至加大压力催贷收贷,转贷成本上升,时间延长,银行对贷款附加条件增多,导致部分民营企业面临资金不足的困难。
3.政策落实亟待加强。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大都散落于各个部门,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政策效应无法充分显现。由于每项政策都有各种限制条件,中小企业很难争取到,特别是在市场准入、传统国有经济控制的行业和领域,民营企业仍然面临着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限制和障碍,既影响民间投资的信心和决心,也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一些社会中介组织特别是一些政府部门所属的行业协会,承接部分政府职能之后,各种评估、评比也随之增多,企业不堪其扰。
4.混合所有制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针对当前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现状,民营企业仍存在“不想混”或“不敢混”的思想顾虑,而国企和民企在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和政策享受上的差异,也影响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积极性。同时,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实际运行中,民营资本在铁路、电信、金融、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常遇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准入领域有待扩大;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还存在一些隐性障碍,在利益分配、权益保护、平等参与等方面,仍然缺乏具体的细则与措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法律环境还有待完善。
三、促进民营经济新常态下健康发展的建议
1.建立健全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经信、发改、财政、工商、税务、国土、金融、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吸收行业、企业代表参加,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会商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整合各部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调动各部门合力推动政策贯彻落实的积极性。面对当前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应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并以此解决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好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加大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减、转、放、免”的力度,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探索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从省级层面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杜绝政府指定服务,加快“官中介”去行政化,不断减少中介机构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多收费的现象。
3.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范围,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列出允许民间资本参股、购买、转让等且含金量高的项目清单,尽量放开民间资本的占有比例,并有计划地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进程。对允许民资进入的垄断行业和垄断领域,应尽早制定开放细则,设定进入的路径图和时间表。
4.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宣传力度。民营企业在增加政府税收、解决社会就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流媒体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更多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转变思想观念,让创业者和民营企业家得到应有的尊重,保护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