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研讨会大会发言综述
12月3日至4日,省政协举行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研讨会。这是省政协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举措。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共收到论文187篇,一百多名与会人员围绕“完善协商民主机制”、“提高协商成果转化率”、“界别协商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有效形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等进行了研讨交流,16名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通过交流研讨,大家对协商民主的认识更加深入、行动更加自觉。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方面的伟大创造,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府的丰富和发展。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南京市政协十二届人资环委主任何佳泉、南京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长孔祥林认为,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路径选择,与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及民主制度内在契合。协商民主为多党合作制度奠定理论基石,为社会各阶层平等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方向指引,为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政治发展道路打下了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利益诉求越发多样,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日益增强、人民民主意识不断增长等,对协商民主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注重协商主体的平等性,处理好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连云港市政协主席仲琨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机制建设一直在不断进行和完善中,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增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在动力,必须不断完善协商民主机制,使协商民主更加顺畅、有效。要积极完善协商民主准备机制,从发挥协商民主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高度出发,把协商民主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为开展好协商民主凝聚共识和力量。要着力强化协商民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种协商民主渠道的制度机制,加强程序化建设,通过程序设计把协商民主贯穿到决策全过程,营造和形成民主团结、充满活力的政治生态环境。要切实落实协商民主评估机制,从协商选题、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时间、协商形式、协商保障、协商效果等方面细化、量化评估项目,将协商民主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借鉴西方协商民主的合理成分,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积极意义。省政协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汪琼对中西方协商民主进行比较研究后得出启示:一是协商民主需要规范化程序建设。协商民主的成功有赖于制度和程序的合理安排,对于民主来说,制度和程序具有全面性、决定性的影响。科学规范的协商程序不仅保证参与者平等的主体地位,提高协商效率,而且可以实现协商结果的公正与合法。二是协商民主需要大力提升公民素质。公民的政治素养和民主能力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关键条件。要促进公共协商在平等、自由、开放的环境中进行,不但需要公民具备宽容、理性的政治心理,而且还需要公民有一种理智和审慎的意识。当一个社会的公民有良好的公民德行和责任意识时,协商民主将有更大发挥作用的空间。三是协商民主需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媒体作用的发挥与协商民主的实践是密不可分的。通过媒体的宣传,协商主体可以获知相关议题的资料,保证了协商主体的知情权。通过媒体对协商过程的介入报道,有助于协商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媒体对于协商结果的跟踪和反馈,有助于协商主体持续不断地关注相关议题,更广泛地倾听民意。
在谈到如何让协商民主在基层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问题时,连云港市政协委员、市社科院副院长、市社科联主席张建民提出,要搭建适应社会现实的新平台,探索多样化的协商民主形式,关注弱势群体在社会问题协商中的作用,重视网络平台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切实增强协商民主的可操作性,通过法律形式对协商民主乃至基层社会协商作出具体规定,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参与主体、议事规则、意见汇总、办理反馈等,逐步加以规范。以公民的理性参与为手段,形成最大程度上的社会共识,保证参与者的充分表达权,尊重和理性对待其他成员的不同意见和理由,以理性的方式促进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增强社会协商民主的过程与结果的公开性,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充分扩大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代表等协商参与者知情渠道的广度和深度,创造条件扩大基层民众的有序参与,让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尽可能地知晓协商过程。
民盟泰州学院主委、泰州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教授潘小明认为,健全协商民主重在理念与程序的统一。要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全面反映广大人民利益和意愿,更好地促进公共利益,就是要真正实现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扩大协商民主的主体、对象和范围,科学创建民主协商决策的工作机制和具体程序,强化民主协商过程中的规范性,并注意丰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协商民主通过设定缜密程序规则,将分散的社会声音纳入特定场景中,以对话程序正义性来求得结果为所有人接受的合法性。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人民政协是我国特有的专事协商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与其他协商民主形式和渠道相比,具有独特优势。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民主政治建设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南京市政协副主席刘建提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强调的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合作共事、求同存异、民主协商,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整合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相契合,有利于中国共产党践行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有利于扩大社会各方面的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其所具有的包容多样性、寻求一致性与协商民主的目的、任务和路径相吻合。
省政协委员、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庆五教授认为,协商民主制度的提出,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形式的重大理论创新。它不仅是我国民主制度某一个侧面的表现形式,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表现形式;不仅是两种民主形式中一种民主形式的表现,而且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两种民主形式的制度性整合;不仅是人民政协要遵循的制度,而且是渗透在我国各项社会主义基本民主制度之中的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基石,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政协在目前的国家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积累了最为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上至今为止有着最坚实、最广泛的实践平台,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之一的政治协商制度,理应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实践中将以自身的协商民主建设带动整个国家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对我国其他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把自身制度与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有着启示、借鉴、指导和带动作用。
南通市政协、无锡市政协研究室则在实践层面对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进行了思考和探索。南通市政协主席王德忠在发言中说,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地方政协大有可为、也大有作为。要健全协商机制,强化规范性,突出党政主导地位、协商制度建设和协商刚性保障;选准协商议题,注重针对性,紧扣“汇集民智促发展”、“改善民生促和谐”、“发扬民主促稳定”选题;创新协商形式,扩大包容性,不断完善专题协商,切实开展对口协商,着力拓展界别协商,全面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提升协商能力,增强实效性,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委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党派团体在组织委员参与协商中的作用,发挥专委会在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中的作用;培育协商文化,体现广泛性,形成有益于协商民主的高度共识,形成有助于协商民主的文化氛围,形成有利于协商民主的社会环境。无锡市政协研究室主任雷群虎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有序发展的前提和核心,要把协商民主建设作为党领导下有组织、有程序、有协调的民主实践,积极创造重视民主协商的政治环境和工作机制。按照“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不断增强开展政治协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计划性,细化政治协商的工作规程,在制度上提供保障。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发挥人民政协连接各阶层人民群众与执政党及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实协商内容,促使协商更加贴近民众。要发扬民主,求同存异,将分散的利益诉求通过政协组织进行集中和有序的理性表达,使各自表现的利益格局在政协这个平台上得到协调。
积极探索和不断丰富政协协商民主形式
近年来,各地政协较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协商民主模式,初步形成了全体会议集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等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开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新格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这是对人民政协长期以来探索、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制度规范程序的充分肯定。
专题协商是人民政协实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种重形式。镇江市政协秘书长蒋勃在发言中介绍了他们在专题协商方面所做的一些新探索——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出席政协专题协商常委会、分管副市长出席专题议政主席会的工作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去年以来,市主要领导先后3次出席市政协常委会听取有关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回应委员关切。理论需要深化,而实践之树常青,创新实践是推进协商民主的活力之源。实践证明,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协工作“三化”建设,建立围绕重大问题开展协商的有效机制。目前有的地方已经制定“重大问题专题协商操作规程”等一些比较细化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相信随着政协工作的改革创新,将会真正形成重大问题协商既充分又富有成效的良好局面。启东市政协主席张建飞在发言中提出,在协商过程中要注重丰富形式、把握层次,不断探索和创新协商的形式,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即:“请进来”协商与“走上门”协商相结合,会议上通报式协商与个别事前沟通式协商相结合,通过调研或专项民主评议形成书面建议后的定期规范协商与紧急重要情况下的口头建议等不拘形式的灵活协商相结合,委员提案办理的个别协商与界别活动邀请政府或部门领导听取建议的集体协商相结合,建立委员活动联系点、社情民意协商与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协会议的广泛协商相结合。在协商层次上,根据不同专题、不同内容,邀请不同层次的领导参与协商以体现协商主体的平等性和诚恳性。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界别协商是人民政协智力优势、制度优势与组织优势的结合点和交汇点。通过界别协商,汇集各界别的智力优势,对一些领域中最基本、宏观和长远的问题进行协商,有利于形成具有界别代表性、领域深度性和行业专业性的决策参考意见。常州市政协主席邹宏国在发言中说,与其他协商形式相比,界别协商具有专业性、基础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推进界别协商,一是要有力营造氛围。在党政领导层面,应把界别协商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相关议事规则,纳入党政职能部门工作范畴,全力支持、积极推动、主动参与界别协商。在政协组织层面,应注重加强界别建设,在召集人、委员的构成、载体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尤其要放大专委会协调、组织、服务功能,有的放矢组织界别活动,强化界别协商的基础性作用。在政协委员层面,应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委员有意识地将个体智慧转化为界别集体智慧,把委员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界别的现实优势。二是要有序探索方法。加强顶层设计,作出统一规定,明确界别协商的主体、方式、内容和程序等,以增强制度的刚性,实现协商从随机到常规、从政策性到制度性的转变。三是要有效提升水平。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精选优选界别协商议题,结合政协各项职能,制定并实施好年度协商计划,注重把界别协商与其他履职形式衔接起来,不断增强协商实效。
提案办理协商是由政协提案的提出者、办理者和政协提案工作单位三方专就提案办理落实进行的协商。“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意义十分重大。”省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刘百宇在发言中深有感触地说。多年来,省政协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通过协商增强审查立案的严谨性、提案交办的准确性、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和提案答复的针对性。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协商,一是要进一步拓展提案办理协商形式。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新媒体的广泛应用,将不断丰富协商的方式方法。政协组织和承办单位除采用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联合调研等传统协商方式外,应主动搭建新的协商平台,积极运用网络视频、微博微信等开展“在线交流”,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效率和成效。二是要进一步扩大提案办理协商公开度。积极稳妥地扩大提案办理协商开放度,逐步扩大提案办理协商参与面,根据需要吸收一些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协商,以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协商的效果。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协商制度体系。建立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运用反馈制度、提案办理协商意见和党政部门决策衔接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提案办理协商过程规范、内容务实、成果有效。
协商民主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提出了新要求
身为民主党派的一份子,致公党江苏省委秘书长米其智认为,要着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求,不断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在专业化方面,要更加注重参政党整体作用的发挥、注重选题的战略性和持续性、注重意见建议产生过程和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在特色化方面,要善于将党派特色转化为参政议政优势,长期关注与其相关的特定领域,沉下去、研究透,形成科学合理、视角独到、更具参考价值的权威意见。在整体化方面,树立全员、整体参政议政的理念,把参政议政工作融合到民主党派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开放化方面,有意识地结合参政议政要求来考虑吸收人选,加大对广大成员的培训力度,发挥好民主党派专委会的作用,实现信息的整合与知识的共享、人才的整合与配置。
淮阴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张允金在发言中提出,协商民主的发展为我们审视中国政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以党际政治协商的规范化推进中国政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要努力做到8个“化”——协商主体平等化、协商关系法制化、协商形式程序化、协商内容明确化、协商机构专门化、协商方案共识化、协商结果实效化、协商环境和谐化。
扬州市江都区政协提案委主任汪辉也就发挥民主党派作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提高协商民主成效要注意将专业思维与党派特色相结合,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工作中,要从党派功能和自身特色出发,将某一个或几个方向作为自己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点领域,深入调研,挖掘资源,既从党派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又从专业领域的深度提出建议,使党派优势、专业特长与参政议政要求相互结合,有序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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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中共中央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进行协商。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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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积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进行协商。落实各级民主党派委员会直接向同级中共委员会提出建议制度。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意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在各级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加强专家学者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摘自《中共江苏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