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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21 10:51 来源: 本站原创

驻盐城市省政协委员联系小组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战略实施四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全省上下特别是沿海三市牢牢抓住战略机遇,围绕落实国家规划和五年推进计划,强化项目带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推动沿海开发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盐城地处江苏沿海中部,拥有江苏最长的海岸线、最大的沿海滩涂和最广的海域面积。近年来,盐城市委、市政府将沿海开发作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经济崛起的重要战略,强力推进大开放、大开发。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提出了“沿海当先、苏北领先、全省争先”总的工作要求,将沿海开发又提到了新的高度。到目前为止,列入省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的78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200亿元,占五年投资计划的49.7%,在沿海三市完成时序最快。2013年全市重抓的50个沿海发展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70亿元,同比增长12%。

  1.以高端为导向把准沿海开发方向。坚持产业发展高端导向,积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高地。发挥沿海风能资源、“风光互补”优势,加快建设沿海能源产业基地,全力打造“海上三峡”。加快建设汽车产业基地,努力实现汽车整车销售、配套销售、汽车服务“三个千亿”目标,打造东部沿海汽车城。加快与日本三菱、韩国斗三重工、新加坡三达的深度合作,打造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投资160亿元的博汇造纸、30亿元的苏美达动力科技项目投产,投资110亿元的中海油LNG项目一期工程获得国家批准,新能源海水淡化示范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2.以开放为路径赢得发展竞争优势。坚持北连央企、南接上海,走向海外,以丰富资源吸纳国内外先进生产要素,努力把沿海空间优势转化为发展竞争优势。29家央企在我市投资、洽谈85个项目,总投资突破1500亿元。突出日韩港台等重点地区,努力在引进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等重大外资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预计2013年全市注册外资实际到账16.5亿美元。加大融接上海和苏南力度,全市11个盐沪共建园区新落户项目31个,实现销售收入240亿元。坚持产业港定位,盐城港“一港四区”已建成万吨级码头泊位12个,吞吐量突破5000万吨,5个港城完成投资140亿元。

  3.以生态为特色打造盐城沿海品牌。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衡量沿海开发成效的一把重要标尺,着力打响盐城沿海的生态特色品牌,努力把盐城沿海建成“经济走廊”和“生态走廊”。加大控源截污力度,将环境容量作为区域生产力布局的重要依据,坚持新上项目不放松环保要求,承接产业转移不降低环保门槛,从根本上降低消耗、减少排放。坚持科学有序、高效集约开发利用岸线、盐田、滩涂等沿海战略资源,提高沿海产业开发的集中度、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为沿海永续发展留下空间。2013年9月,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盐城进入“空气质量最好的十个城市”的前五位,成为江苏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盐城沿海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效投入不足,重大产业项目不多,沿海投融资机制不够灵活;产业层次不高,传统产业比重较大,先进制造业、科技型项目和企业较少;沿海集疏运系统仍然滞后,运输还不够便捷等。

  当前,江苏的沿海开发正站在新的起点上,2013年11月召开的全省沿海开发推进会又对沿海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沿海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经过几年的努力,沿海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仍不足以支撑沿海加快发展的需要。建议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沿海港口、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年调整确定支持的具体项目和方式。参照支持连云港建设的相关政策,对盐城港滨海港区进港航道、大丰港区深水航道、响水港区灌河5万吨级航道整治、射阳港区进港航道整治和码头建设工程,予以资金补助和支持;参照大丰港区刘大线疏港航道建设办法,由省交通部门组织实施盐城港滨海港区、射阳港区疏港航道工程;尽快将盐宁高速公路纳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快推进新长铁路盐城至海安段建设,促进盐泰锡宜城际铁路规划完善,早日开工建设盐城至大丰港高速公路。

  二、进一步加大对沿海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沿海开发,产业是支撑。借鉴国家在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地的做法,对沿海开发制订财税优惠政策,重点对新落户我省沿海产业园区的重大产业项目给予支持。国家规划和省实施意见明确定位盐城为汽车产业基地、能源基地,建议省里对盐城市汽车和能源两大产业基地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将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发展纳入“中新”合作新领域,在土地点供、区域环评、环境容量指标和浓盐排放、取水口设立等方面,支持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需求,并对利用新能源淡化海水出台专项扶持政策。

  三、进一步加大对沿海重大载体建设的支持力度

在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的同时,放宽具备条件的沿海园区升格省级开发区的准入门槛。将盐城的盐沪合作园区、苏盐沿海开发合作园区以及将要实施的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苏沪合作试验区、无锡盐城沿海开发合作共建园区等全部纳入合作共建园区支持范畴;将大丰临港工业集中区享受省集中收入全返奖励政策扩大至我市沿海所有临港工业集中区。

  四、进一步加大对沿海滩涂围垦开发的支持力度

推进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建设国家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是江苏沿海发展国家战略的两大重点之一。滩涂匡围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省集中的10%部分返还应用于项目建设和周边海域整治。尽快落实盐城沿海新围滩涂6:2:2的用地政策,将20%建设用地指标在盐城市域范围内统筹使用。按照围垦实施规划,同意盐城预支用地指标的30-50%,用于沿海重大项目、合作共建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