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
工作报告
十届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五年来,在省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和刚刚闭幕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中心工作,重点就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又好又快推进江苏“两个率先”、全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幸福咨政建言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民生幸福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五年来,我委始终围绕民生幸福这个重点履行好职能,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认真承办好相关专题的省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2008年6月承办十届七次主席会议,就改善民生问题进行重点协商;2009年9月承办十届六次常委会议,就“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专题协商;2012年9月承办十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就“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开展专题协商。我委全力以赴投入,将专题协商的筹备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拟定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在广泛征求有关专委会及党政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大会发言参考选题,向驻苏全国政协委员和全体省政协委员发信征求意见建议,向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相关专委会、有关界别、各市政协和广大委员征集大会发言材料。在张九汉副主席的带领下,分赴苏南、苏中、苏北部分市县开展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赴外省学习考察相关做法和经验并形成考察报告,邀请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专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举行多场专题座谈会,将有关报告和座谈中收集的意见、建议汇总后编印成册,供常委会议与会人员参阅。两次常委会议共收到大会发言稿件101篇,经编辑汇总后印发,并选出26篇作为会议口头发言。此外,还联系邀请中国社科院和中央编译局专家学者在常委会议期间作专题讲座。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结束后,对有关建议进一步归纳和整理,数易其稿形成建议案(草案),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省委、省政府。对《省政协十届七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时任省委书记梁保华、时任省长罗志军、副省长何权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将报告分送有关部门阅研,在工作中注意吸收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十届六次常委会议建议案,时任省长罗志军作出批示,认为省政协的建议案十分重要,对调结构、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要求有关部门在安排工作中予以参考。
五年来,我委还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委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推动有关民生问题的解决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2008年4月中旬和5月中旬,我们组织部分委员赴苏州、常州等地进行调研,认真研究现实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方法,为构建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后,副省长何权作出批示。为了解我省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2008年12月,我们组织部分委员赴泰州市开展调研,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就业一体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形成的调研报告提交主席会议作发言材料。为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2008年5月和2009年6月,我们会同省老龄办和老龄协会,先后赴镇江、连云港、常州、宿迁等地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和农村老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听取了各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召开了有老年人代表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部分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有关调研报告在省老龄协会主办的《老龄工作》上全文刊登,并作为省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书面发言材料,部分意见和建议被吸纳进建议案。为深入了解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2009年7月,我们组织部分委员赴盐城、无锡等地开展调研,形成《创造良好就业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报告,相关建议被吸纳进常委会议建议案。2009年10月下旬,省政协召开十届22次主席会议,协商讨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问题,作为协办专委会,我委提交了《从农业普查看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言材料,并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为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2010年,我们走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赴苏州、泰州等地就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召开了街道、社区和生活困难群众、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座谈会,实地察看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情况,形成了《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调研报告,提交省政协“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主席会议作为发言材料。会后,我们将主席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后报送省委、省政府,省领导罗志军、何权对此批示肯定。
二、聚焦热点、反映民意,积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才智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大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省政协2011年9月召开的十届十五次常委会议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议题,组织委员进行协商讨论,此次常委会议由我委负责承办。我们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研究拟定50个大会发言参考选题;组织委员赴外省进行学习考察,考察报告就推进我省社会矛盾调处、社会治安防控、基层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建设等关键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邀请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情况,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到会研讨,充分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张九汉副主席带领下,赴徐州、宿迁、南通、镇江等地调研,了解各地相关做法、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调研报告提出多条合理化建议;联系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在常委会议期间作专题讲座。会后,我们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常委会议建议案,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志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建议内容,并指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
社会组织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4月,我们在接待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来我省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行调研的同时,听取了省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聆听了全国政协调研组领导和专家的深刻见解,综合整理了我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我委组织部分委员实地察看“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考察社会组织培育情况,组织撰写了《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的实践与思考》,该论文在2011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上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
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是促进科学发展、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保障。2009年6月,张九汉副主席率我委负责同志以及新闻出版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部分委员,视察了南京市和谐社区建设情况,就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完善地方立法等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
我委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相关实践活动,如组织多名委员参加了2011年、2012年团省委举办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分别以“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为主题,与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对话互动。鉴于“面对面”活动社会效果良好,我委又与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团省委一起总结经验,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意见》,推动这项活动经常性开展和常态化机制的形成。
三、突出专长、整合资源,积极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献计出力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为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是开创国家和民族美好未来的战略工程,也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愿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2010年,省政协主席会议决定,由我委牵头编写一本启迪性、可读性、指导性较强的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的书籍,推动更多的家长、老师、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来关注孩子们的身心健康,用真情和关爱为他们营造一片湛蓝的天空,促使更多的孩子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从而更加幸福快乐地成长。经过两年时间的辛勤劳动,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由张连珍主席亲自作序的《孩子你好吗》一书于2011年底出版。该书紧扣时代脉搏、抓住社会热点、充满人文关怀。省政协领导对编写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编写工作情况汇报,出席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座谈会,亲自审读书稿,提出重要指导意见。我们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投身编写工作,委员们结合各自业务专长,围绕编写宗旨、书籍定位,编写思路和体例,积极献计献策;结合各自本职工作,为采访、撰稿提供帮助;认真参与组稿审稿,联系落实宣传发行工作。
该书的编辑出版是我委在立足履职实际、发挥委员专长、整合各方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有意义的实践创新。2009年4月,我们组织部分委员就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的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2010年6月,我们组织部分委员就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开展调研,撰写了有关社情民意信息,副省长曹卫星作出批示。我们还组织部分委员及专家教授赴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为期一周的蹲点调研,与管教干警座谈,对部分未成年犯个别访谈,发放2000份调查问卷并作统计分析,为编书积累大量生动素材,并形成多篇专题论文。我们与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合作,在苏南、苏中、苏北农村和城市部分中小学校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在校中小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好家长的标准及对成长环境的评价,形成了5.5万字的《青少年发展与社会环境研究报告》。为使未成年犯刑满回归社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尽快融入社会,我们向省政协十届三次全会提出“关于改进未成年犯刑释后档案管理的建议”的提案。为使提案建议更好地得到落实,我委和提案委员会一起,与承办单位省司法厅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并组织部分委员赴徐州进行专题调研,提、办双方基本达成共识。我们还走访省公安厅等部门,邀请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座谈,分析新形势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趋势和对策。通过调研、访谈、问卷调查、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一系列工作,了解到整体工作情况,挖掘出典型案例,掌握了许多第一手资料,从而保证书籍的编撰工作做到形势判断准确、观点合理合法、建议切实可行、内容生动翔实。2012年10月,《孩子你好吗》一书荣获第二十六届华东地区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图书评选二等奖,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本届政协以来,每年中秋佳节,张连珍主席继续率省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社会爱心人士赴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主题帮教活动。我委作为活动主办方之一,会同省司法厅、省妇联做好相关组织、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全部参加活动。五年来开展了第10次到第14次主题帮教活动,分别以“为了孩子为了明天”、“新生的希望”、“大爱永恒拥抱希望”、“新生之路希望之光”、“奉献社会与爱同行”为主题,通过领导讲话、专家帮教、典型发言、企业家帮扶、表演励志节目、服刑人员成人礼宣誓仪式等活动,给未成年犯带去社会各界的真情关爱,激励他们积极改造、重做新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央和省级十多家新闻媒体作了广泛深入的报道。
四、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积极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贡献力量
正确把握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委履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我们通过组织调研、视察、专题座谈、界别活动、庆贺民族宗教节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做好对外来流动以及常住少数民族群体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直接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委于2010年组织部分委员赴无锡、苏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提出的有关对策建议在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上作了发言。2012年10月,我委组织部分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赴宿迁就“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情况开展调研,并举行界别委员座谈、考察活动,委员们就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加快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强化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建设等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委五年来着力跟踪调研、积极建言的重点课题。2008年,我们邀请省宗教局通报了我省开展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并邀请省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围绕议题进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还组织部分委员赴扬州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提交给全国政协民宗委召开的专题研讨会进行了交流。2009年11月下旬,我们组织部分委员赴南通市就农村宗教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宗教管理工作的建议》的社情民意信息,提出要提高基层干部的宗教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宗教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等建议。2011年,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的落实,我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省宗教局赴部分市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提交全国政协民宗委在武汉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上进行交流,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后,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对推动政策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我们与省人大民宗侨委、省民委一起,配合扬州市、高邮市等有关方面,做好我省唯一的民族乡——高邮菱塘回族乡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并参加庆祝活动;应邀参加了省伊斯兰教第五次代表会议、南京净觉寺重修竣工典礼、江阴悟空寺落成开光典礼、江苏省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十周年纪念暨江苏省基督教圣经专科学校建校十周年校庆等活动;组织部分委员考察茅山道院、乾元观、南京金陵刻经处,走访考察爱德基金会和爱德印刷有限公司;组织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部分委员,赴扬州大明寺及高邮菱塘回族乡开展界别活动等。
五年来,我委还积极参与省政协一些全局性工作。2008年,在省政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根据党组统一安排,就“政协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课题开展的调研活动由我委具体联系、服务。4月底,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陈宝田率调研组赴南京、淮安进行调研,召开了有关市、县(区)政协,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市政协部分专委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专题调研报告在省政协主席会议上进行了交流。2010年召开的省政协十届十次常委会议,就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进行协商讨论。我们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思考的基础上,围绕“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有关内容,着重就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一课题赴泰州、常州等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推动、组织所联系的相关界别开展活动,撰写出《关于“十二五”期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点建议》的调研报告,在常委会议上作了专题发言。
二
通过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工作体会。
一、把加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是做好专委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学习列为专委会工作的重点,做出具体安排部署。一是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大、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不断提高委员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二是组织委员积极参加省政协举办的“名人名家讲座”,学习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济、政治、法律、历史、文化、科技、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多次组织专委会委员和所联系的相关界别委员,听取有关社会建设和管理、宗教知识的专题讲座。三是注重把学习与调研、视察、界别活动等结合起来。每次活动之前,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收集、印发给委员,以便了解动态、知情出力。
二、充分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和界别作用,是做好专委会工作的关键和着力点
每年专委会全体会议上,我们将全年主要工作安排制成表格发给每位委员,征询参加活动的意向,征求对做好专委会工作和发挥好界别作用方面的建议。我们协助办公厅、研究室和有关专委会开展委员学习和培训工作,举办、参与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情况通报会、研讨会、座谈会并印发学习材料,努力扩大政协委员的知情面。鼓励委员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和调研、视察、界别活动中畅所欲言,对他们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有关党政部门,并协助做好答复和反馈工作。
我委联系的界别委员较多,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界别委员的联系,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界别活动的方法和途径,我们召开相关界别召集人联席会议,每年专委会全体会议邀请界别召集人参加,就如何体现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优势、开展好界别活动进行座谈交流。每年组织工会界、共青团青联界、妇联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座谈等界别活动,通过提交界别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同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合作,是做好专委会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是密切与党政对口职能部门的联系。我们开展每项调研、视察前,尽可能主动与所涉及党政部门的领导和业务处室的同志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对调研地点、方式和日程安排方面的意见,争取他们的支持与帮助。调研中,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委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有的单位还派员协同调研。在形成调研成果过程中,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完善调研报告内容。我们还十分重视党政部门邀请参加的调研、视察、民主评议等活动,认真反映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工作的开展。五年来,我们还应邀组织部分委员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政风行风情况、对省级机关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参加南京市“五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的检查活动,为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创造条件。我委还应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邀请,组织部分委员赴南通、镇江等地,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连续三年由专委会负责同志带领工作组赴有关市和省有关部门,对依法行政考核重点项目进行核查考评。我委负责同志还多次应邀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一些与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相关的重要文件,直接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带到决策层面,有效提升了履职实效。我委作为主办单位之一,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和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联合筹办了2011年和2012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组织选送的多篇论文获奖。此外,我们还着眼于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探索建立立法协商制度。2011年,张九汉副主席率部分委员赴兄弟省份进行学习考察,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进行座谈交流,学习借鉴推进立法协商工作的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形成了相关学习考察报告,为促进立法协商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坚实基础。省人大有关工作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每年选择部分法规、规章(草案),来函征求政协委员意见,我们与相关专委会共同配合,积极反映委员们对相关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密切同全国政协及兄弟省(区、市)政协有关专委会的联系。我们及时传达学习全国政协领导对做好专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了解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工作动态,认真做好全国政协相关专委会来我省调研、考察的接待服务工作,并接受工作指导。积极参加全国政协相关专委会组织召开的工作座谈会、工作研讨会,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政协的工作经验,拓展我们的工作思路。五年来,接待了各省(区、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考察组30余批次,我们把接待工作与沟通信息、交流工作体会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专委会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每年还结合专委会重点承担的课题,组织部分委员赴工作开展较有特色的省(区、市)进行学习考察活动,在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作为提出相关建议的参考。
三是加强对市县政协相关专委会的联系与指导。2009年3月,我们在南京召开了全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省政协和各市政协相关专委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还将各市政协相关专委会重点调研成果进行了书面交流。与会同志普遍反映良好,认为对于我们总结经验,明确任务,加强联系,进一步做好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在平时赴市县调研过程中,与市县政协相关专委会的同志就如何做好专委会工作、提高建言献策水平加强交流沟通,给予工作指导。
五年来,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在省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专委会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当然,我们的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委员参与活动的广度和工作深度尚显不够,各项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这些有待在下届工作中改进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