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渔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以渔为业、无承包耕地和宅基地。生活、生产状况始终受到自然灾害、资源衰退和水环境污染的影响,传统的水上生活习惯和受教育程度低导致转产转业困难。周伟丁、高岱明等省政协委员关注到这个群体的特殊困难,用提案的方式呼吁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表明,我省现有渔业乡(镇)23个,渔业村462个,渔民35.9万户;渔业人口139.15万,其中从事水产养殖和捕捞的劳动力66.34万人;全省连家船(指生产和生活兼用船,岸上无宅基地和无住房)2.88万户。去年以来鱼价走低,物价走高,渔民实际收入下降近三成。湖区渔民很难享受到社会公共资源,渔民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足50%,在禁渔期,不少渔民处于捕鱼无湖、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状态。
省政协委员、淮安市水产局副局长周伟丁认为,实施渔民安居工程要遵循统一规划、渔民自愿的原则。渔民安居工程宜由县级统一规划,可采取上岸定居(陆上安置)和连家船集中安置等不同的方式;岸上宅基地划定后,应征求大部分渔民意见实行统一建房或渔民自建。上岸定居点最好能靠近避风港或渔港,有利于教育、医疗、文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和作为渔民安居小区进行管理。对渔民安居工程的投入要合理分摊。大部分渔民希望安居工程由国家和省扶持一点、当地政府协调一点、渔民个人承担一点。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减少渔民对传统水域的长期依赖。
省政协委员、淮安物价局副局长高岱明建议,应加大对渔民从事水产品深加工的扶持力度。组建渔区专业合作组织,实行区域化集中、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联动、社会化协作。鼓励新上水产深加工项目,推进渔工贸一体化经营。利用封湖禁渔期对专业渔民开展免费培训,引导他们就地转移、上岸就业。加大对特种水产品和生态养殖模式的扶持力度,建议参照种植业补贴模式,对零投喂、少排放的生态养殖模式或者河蟹、龙虾等特有养殖品种,按照养殖面积,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使养殖业向着生态、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加速发展。
作者:吴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