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工程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
陆雅芬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战略任务。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我省流动人口数量增加较快。2011年末,全省总人口7898.8万,人口出生率9.59‰,人口自然增长率2.61‰,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我省是全国第三流动人口大省,截至2011年底,我省流动人口总量达到1759.797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8.8%。其中,省内流动622.1638万人,外省流入1131.074万人,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超过500万。流动人口长期定居和举家流动的趋势明显,流动人口核心家庭向城市转移,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怀孕生育现象呈逐年增长趋势,大部分新生代流动人口结婚年龄延后,未婚先育、非意愿妊娠现象增多,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因此,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我省围绕率先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的工作目标,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强基础、补短板、破难点,为实现“全国一盘棋”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主要有:
一是婚育信息掌握难。流动人口人员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文化的多样性以及部门信息封闭性等问题,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难以找准对象、摸清底数。
二是生育服务及权益保障难。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环境相对较差,自我保健的意识不强、能力不高,难以及时获得和主动争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三是实现综合治理难。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安、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职责,强调要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方案和管理体制。但实际工作中,由于部门职能交叉,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未能有效形成。市与市之间、城乡结合部管理界线不清,责任不明,使流 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存在“死角”和盲点。
四是违法生育查处难。流动人口流动性大,违法生育查证属实难、执法文书送达难。从基层实际情况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后既不回乡接受户籍地处理,也未受到现居住地处理的现象较为突出,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非常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征收有关费用的标准悬殊,一些违法生育行为人绞尽脑汁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逃避处罚。
五是开展区域协作难。由于分立并行的户籍管理体制和流入流出地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的制约,区域协作很难实现。全国各地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也存在差异,更加大了协作难度。
针对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人口、社会发展规划
要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从战略的高度,自觉地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我省人口、社会发展规划。建议省政府在新形势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使更多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增强他们的城市归宿感,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自觉调整自身的生育行为,向“少生、优生、优育”的生育行为转化。
二、在倡导均等化服务理念的大环境下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管理与服务不可分,但是管理与服务也不能等同。要切实把管理和服务的重心置于生育意愿的干预、生育过程的监督和节育手段的保障上。抓好依法管理服务的落实,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和政策服务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流动人口经商比较集中的集市、居住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应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纳入各市社区服务之中,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的原则,明确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及技术服务,强化流动人口的现居住地服务管理。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议以流入育龄妇女为基数,按户籍人口人均经费标准测算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现居住地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流动人口的管理、技术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经费。
三、推进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创新
要切实建立“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社会治安、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形成“三位一体”模式。健全省、市、辖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五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形成流动人口管理的四级网络,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由“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转变。各级政府要加强督察,并请各级人大、政协加强视察,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发挥管理流动人口的职能优势,切实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议开发流动人口IC卡,卡上主要存有流动人口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房屋租赁、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等相关信息;开发“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化协调”系统,充分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由人口计生、公安等部门及时采集更新暂住人口信息,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服务效能提供基础保障。完善落实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部门联动机制、综合治理工作定期考评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明确部门责任主体,真正形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力。
四、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区域协作机制
我省各级计生部门应与主要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定期召开区域协作协调会议,通报区域协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形成长效区域协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区域联系协作制度:一是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要围绕办证、生育、节育、免费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以及出具其他婚育情况证明等进行实时互通,保证信息畅通和有效服务管理。二是政策协调通报制度。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之间要加强政策协调,及时告知和通报出台的政策、措施、制度。三是个案协调会办和联合执法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协调和监管工作。对流动人口投诉、举报、信访实行登记通报制度,妥善处理,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四是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发现流动人口违反政策生育的,现居住地或发现地人口计生部门在做出征收决定之前,应按一定程序先行与政策外生育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协商。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农工党常州武进区委副主委,区政府副区长
界 别:农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