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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06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2011年,我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专委会优势,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履职实效进一步提高。

2011年工作回顾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我委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省政协2011年工作要点,以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省、促进和谐稳定为重点,积极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履职活动,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着眼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我省已将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作为贯彻“六个注重”、实现“两个率先”、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列入“十二五”时期重点实施的“八项工程”之一。根据省政协2011年工作要点,十届十五次常委会议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议题,组织委员进行协商讨论,此次常委会议由我委具体承办。为此,我委将今年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的重点放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研究拟定50个参考选题,组织委员开展一系列调研考察、专题座谈,积极为常委会议做好充分准备。一是学习考察。为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经验,4月份,张九汉副主席率部分委员赴广东、上海进行学习考察。期间,先后听取了深圳市、广东省和上海市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与相关省市政协领导和有关专委会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总结思考,就社会矛盾调处、社会治安防控、基层社区管理、社会组织建设等关键问题,梳理汇总了多条建议。二是专题座谈。6月份,组织召开三场座谈会,邀请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情况并座谈讨论,还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到会研讨,充分征询意见和建议。三是专题调研。为进一步了解情况,7月份,张九汉副主席率调研组赴徐州、宿迁、南通、镇江等地调研,了解各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梳理,提出多条合理化建议。这些建议分别作为常委会议大会发言或参阅材料,收到较好效果。会后,我们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常委会建议案,提出了七个方面21条建议,即: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坚持群众路线,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立足长远,着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引导,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坚持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努力构建社会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些建议切合我省实际、富于建设性和可操作性,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志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建议内容,并指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

  社会组织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4月份,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学举率调研组来我省,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专题调研。我委在接待陪同期间,既聆听了全国政协调研组领导和专家的深刻见解,又综合整理了我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5月份,组织部分委员前往爱德基金会实地察看“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考察社会组织培育有关情况。我委通过对其运行模式的研究,结合前期调研的总结思考,组织撰写了《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的实践与思考》,通过阐述政社合作开展社会组织培育的有益实践,分析当前社会组织培育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和组织体系建设,加强登记和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协同机制、整合各方资源等一系列对策建议,该论文在2011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上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

  我委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相关的实践活动。如在公益组织发展方面,应邀主持启动“2011首届南京公益交流展示会”,积极宣传公益组织、传播公益理念;在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方面,组织多名委员参加以“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为主题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与青年农民工开展互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着眼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探索建立立法协商制度

  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是新时期、新任务对政协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途径。鉴于我省此项工作尚没有形成专门制度,今年,我们拟通过调研考察和与政府法制部门共同研究,探索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立法协商制度。为学习借鉴兄弟省市这方面的经验,3月份,张九汉副主席率部分委员先后赴山东、湖北、贵州进行学习考察。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进行座谈交流,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推进立法协商工作的很多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在此基础上,我委提出三点建议,即在认识层面上,要把握立法协商对发挥政协职能、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意义;制度层面上,要建立工作制度、完善运作程序、明确时限要求;协作机制上,要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完善政协内部运作机制、建立三方联席会议制度。这些建议为促进立法协商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着眼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今年,我们除通过调研、视察等形式履行职能外,还通过参加执法考核项目核查、积极参与民主评议等一些形式,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年初,我委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由吴汝信主任带队,率工作组赴南通、常州两市,对市级政府依法行政考核重点项目进行核查;随后,又参加了对省人社厅、民政厅、司法厅、计生委、环保厅等5个部门依法行政考核重点项目的核查。核查过程中,工作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按照“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通过查看案卷、问卷调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进行重点核查,发挥了政协组织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此外,还应邀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政风行风情况、对省级机关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应邀参加省政府年底组织的2011年度54项重点工作中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实情况”的督察检查。我委均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评议和督查,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能。

  四、着眼推进和谐民族宗教关系,积极促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落实

  让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党和政府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切实关怀,是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8号)。为进一步了解我省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此项工作落实,根据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要求,我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省宗教局,赴部分市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参加了全国政协民宗委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暨地方政协民宗委切实推动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交流研讨会”。通过对当前我省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现状分析,我委撰写了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建议切实按照国宗发〔2010〕8号文件精神,由省宗教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尽快出台《江苏省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对推动政策落实、促进宗教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继续围绕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履行职能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关未成年人的自身前途和家庭幸福,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省政协张连珍主席对此一直高度关注,每年中秋节都要率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主题帮教活动,今年已经是第13次。我委作为活动主办单位之一,继续会同省司法厅、省妇联做好相关组织工作。今年的帮教活动以“新生之路、希望之光”为主题,通过励志节目、典型发言、服刑人员成人礼宣誓仪式、专家帮教、企业家帮扶等活动,给未成年犯带去社会各界的真情关爱,激励他们积极改造、重做新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积极投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我委按照张连珍主席的指示,启动了以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内容一书的编著工作,并于2011年年初形成了初稿。为了让此书内容更具时代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一年来我们继续努力不懈,按照张连珍主席“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方法科学、注重效果”的指示要求,细致做好出版前的诸多工作。多次召开审稿会,反复校核内容、凝练文字;补充采访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丰富章节内容;研究讨论封面、插图、排版等相关细节,等等。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该书于2011年年底正式出版,定名为《孩子你好吗》。

  此外,我委还应邀3次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关于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与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相关的重要文件,直接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带到决策层面,有效提升了履职实效;出席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的“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研讨会和“2011年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做了发言,交流了经验,拓宽了思路;先后接待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调研组以及辽宁、四川、吉林、宁夏、山西、浙江等兄弟省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方面的学习考察组,相互交流了信息,加强了工作联系,加深了友谊。

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是本届政协任期的最后一年,我委将继续按照省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部署,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委员切实履行好职能。当前,改革发展迈入新的阶段,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形势的基础上,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了战略部署。新的任务、新的部署为专委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新的一年里,我委将围绕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当前形势任务加强学习。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把全体委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要部署上来,结合履行职能,积极找准专委会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的结合点。特别是要深刻认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服务文化体制改革的能力和水平,选准适当课题,深入调查研究,踊跃建言献策,为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献计出力。

  二、围绕“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开展调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我委将继续围绕这一主题组织委员建言献策。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普获实惠的同时,社会矛盾也相对凸显,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为此,我委拟发挥委员专业优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剖析当前社会矛盾产生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为我省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围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活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拟结合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就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活动,与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妇联等有关部门配合,总结我省近年来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以成果展览和文艺演出的形式,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此外,委员会还将继续做好《孩子你好吗》一书的宣传发行工作,争取更大社会效益;在2011年调研、考察的基础上,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研究拟定立法协商相关制度、程序和推进步骤;在继续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届委员会五年来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充分征求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为下一届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