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1日)
李 学 勇
这次全省政协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总结近年来全省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志军书记代表省委所作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各级政协组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积极贡献,深刻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切实发挥政协在贯彻“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里,我结合政府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各级政协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推进“两个率先”作为重要目标,把促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政府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各级政协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把握世情、国情和省情,结合江苏实际,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就编制“十二五”规划、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文化强省和生态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2008年换届以来,新一届省政协共提出建议案8件,提交视察报告和专项建议69份,提案2745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67件,为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全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独特而又重要的作用。
二是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各级政协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建言,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广度和深度,围绕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提供了许多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措施和建议。比如,围绕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六大体系”,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又如,通过连续三年重点督办,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解决。各级政协还做了大量的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凝聚人心的工作,对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是促进了政府自身建设。各级政协不断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转变职能、提高效能。省政协每年选择一个主题,组织委员开展专题民主监督,同时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的结合,切实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通过开展视察、调研、民主评议以及参加政府开展的专项检查等活动,对政府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及时提出善意的批评和中肯的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机关服务效能,改善了全省的政务环境。
实践证明,人民政协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是独特的、巨大的。可以说,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每一项成就,都凝聚着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智慧和贡献。这些年全省政府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积极参与也是密不可分的。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积极支持各级政协组织履行职能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认真贯彻“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需要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沟通各界、联系广泛的优势,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共同奋斗。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按照省委《意见》和志军书记的讲话要求,更加积极、主动、自觉地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好局面。
一是坚持重大问题主动与政协协商。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第一职能,是政府集中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政府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政协进行协商,能够更好地集思广益、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强政治协商意识,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主动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对涉及本地区的大政方针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法规、条例草案、行政规章及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要自觉与政协主动协商、平等协商、充分协商,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政协的意见建议。要不断完善政治协商机制,推进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改进和完善协商形式,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提出协商计划,构建全局问题全面协商、重点问题重点协商、专题问题对口协商、敏感问题及时协商等多层次协商工作格局,使政治协商更加生动活泼、更加富有成效。
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牢固树立政协民主监督“既是制约、更是支持”的观念,积极主动地接受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对各项工作的监督。要把能否自觉接受来自政协的监督、批评和建议,作为检验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民主作风和政治素质的重要标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广纳群言、闻过则喜的胸怀和境界,积极支持政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的保障机制,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检查活动和社会评议活动,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特邀监督员、特邀审计员,虚心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对政协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提交的调研、视察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采纳,并将采纳、落实和改进情况及时向政协反馈。
三是积极支持政协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政协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政协集中了各个界别的精英,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问题往往有精当而独到的见解,能够有效地帮助政府改进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政协参政议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开展的重要活动,要邀请政协领导或专门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参加,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要更加注重发挥政协的优势,切实支持政协开展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邀请政协参与一些重大课题调研和重大决策论证,请他们对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政协参政议政成果的吸纳、转化、落实和反馈,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
四是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这是保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面,是政府听取各界意见建议、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渠道。政府各承办部门要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把办理政协提案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制度,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切实加大督查、督办、落实力度,以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让委员们满意、让群众满意。对事关全省发展大局、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提案,政府或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重点督办,实行开门办提案、跟踪办提案,努力把提案办理过程变成了解社情民意、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过程。
三、努力为政协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从多方面加大对政协工作的支持,继续为政协开展工作多办实事,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要完善政情通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与政协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便利。及时向政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府工作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保障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使政协工作和政府工作协调有序、形成合力。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为广大政协委员知情议政创造条件,支持他们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要切实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政协委员监督,配合政协委员搞好调研和视察工作。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各类活动,给予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保障。要主动关心政协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切实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要积极帮助政协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协机关在议事设施、办公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政协工作条件,对政协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从工作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支持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奋斗,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生活作出切实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