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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05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在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1021日)

罗 志 军

  在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刚刚结束、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刻,省委召开这次全省政协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对于推动我省政协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在60多年不平凡的历程中,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祖国统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政协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不断推进,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我省政协事业蓬勃发展,政协组织建设日益加强,委员队伍不断壮大,政协工作空前活跃,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充分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重要渠道和保障。特别是2005年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以来,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省委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为全省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支持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政协组织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能,主动发挥作用,为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把加强团结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个环节,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力量支持。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搞好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参政议政,为促进党委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贡献了真知灼见。四是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机关建设上取得了新成效。全省政协工作呈现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良好局面,人民政协已成为我省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代表省委,向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现在,江苏已处于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新部署。实现新阶段的新任务,需要充分调动全省上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需要广泛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在全省形成上下齐心、团结奋斗的生动局面。

  最近,省委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下面,我根据省委《意见》精神,就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大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人民政协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工作要求。我们正在推进的“两个率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具体实践,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提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水平的历史进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的部署要求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深化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全省政协工作新局面。

  第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表明,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通过充分协商增进共识、汇集民智,推动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重要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民主表达渠道,调动各界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我省民主团结、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

  第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民政协是统战机构、协商机构、监督机构、民意机构、咨询机构,是我们党团结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重要渠道,是我国社会舆情汇集机制和社会整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充分运用人民政协这一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全社会的团结与共识,推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组织形式、重要制度基础和重要工作力量,其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一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紧密相连。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坚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组织的作用,支持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着力点,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第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是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凝聚智慧力量的迫切需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奋斗目标,需要唤起民众千百万、同心干。人民政协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能够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奠定坚实群众基础。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和职能作用,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把各方面聪明才智充分激发出来,聚万众之心,纳八方之策,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努力建设发展更科学、社会更和谐、文化更繁荣、生态更文明、人民更幸福的美好江苏。

  二、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

  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1、切实把政协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这次省委《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在我省的具体实践,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一是强化党委在政治协商中的主导地位。把政协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没有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主动实施,是难以实现的。要牢固确立政治协商是重要民主程序的理念,严格按照省委《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协商内容和程序开展政治协商,坚决防止以通报代替协商、以个别问题交流代替重大问题协商、以党际协商代替政协协商,真正做到重大事项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通过、先协商后实施。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协调和组织政治协商工作,主动参加政协的协商活动,虚心听取、认真吸纳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使协商成果真正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必须有制度作保障,特别要有程序性制度作支撑。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予以明确,细化协商内容,完善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确保政治协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强化政治协商的组织领导。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政治协商的领导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党委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确定政治协商的议题。党委秘书长要定期主持召开党委、政府、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协调安排政治协商及其相关工作。要建立完善政治协商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落到实处。政协党组要根据党委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把各项政治协商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2、进一步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广泛代表性、位置超脱性和形式灵活性的优势,能够反映党政机关自身不易发现的一些问题和难以听到的意见。要把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构建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发挥好政协民主监督在改进党委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完善政协委员行使民主监督职权的保障机制,以及知情沟通反馈机制、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责任机制。积极支持政协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协作和配合,形成不同渠道的监督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格局。各级政协组织要以专题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为重要载体,以委员视察、提案、建议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为主要形式,把监督工作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不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

  3、扎实有效地推动政协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具有对象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的特点和优势。支持人民政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经常听取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有利于党政领导机关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一是主动为政协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知情明政是参政议政的基础。要主动向政协通报情况,帮助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形势、掌握政策。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要安排政协领导出席,重要情况、重点工作要及时向政协通报,重要政务信息要主动向政协提供。二是支持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活动。调查研究是政协参政议政的关键环节。党委政府要主动给政协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支持政协就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咨政。三是重视做好政协参政议政成果转化工作。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党委政府对成果的采纳运用上。对政协提出的建议案,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认真办理。对政协民主监督提出的意见、提交的提案和调研视察报告、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推动实施“八项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实施“八项工程”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六个注重”新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抓手。各级政协组织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牢牢把握“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责任,重点围绕推动实施“八项工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为开辟江苏“两个率先”实践新境界作出更大贡献。

  1、要积极建言献策,为实施“八项工程”提供智力支持。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是推动实施“八项工程”的重要人才库和智囊团。各级政协组织要围绕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经济国际化、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六大战略,推进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创新工程,重点选择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协商议政活动,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谋发展之道,为党委政府有效实施“八项工程”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2、要主动协调关系,为实施“八项工程”营造和谐环境。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肩负重大责任和使命。各级政协组织要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把履行职能的实践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群众期盼为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各界、渠道通畅的优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各方面利益诉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导,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多做统一思想、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凝聚人心的工作,继续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3、要突出团结民主,为实施“八项工程”广泛凝聚力量。实施“八项工程”,需要最广泛地动员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人民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既要做实施“八项工程”的参与者、支持者、实践者,又要坚持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切实把各界人士的思想统一到实施“八项工程”部署要求上来,推动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齐心协力促和谐的生动局面。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调动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关注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发挥港澳委员的独特优势,唱响团结歌,奏好奋进曲,为实施“八项工程”凝聚信心、汇集力量。

  四、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保证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推动人民政协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1、切实把政协工作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部署和推进,着重从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加强领导。每届党委任期内要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政协主席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制度,完善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制度。健全支持政协工作的机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工联系政协的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经常了解政协工作,主动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交朋友、交诤友,其他领导同志要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尽可能为政协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要把是否重视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政协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要适应新形势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研究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组织形式和途径方法,推动政协协商民主的创新发展。

  2、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政协党组是党在人民政协的派出机构,各级党委要善于通过政协党组加强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党委研究事关政协的重大问题,要事先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可委托政协党组实施。各级政协党组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始终做到同党委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坚定不移地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政协全部工作中去,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大局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带头做好各项工作,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3、大力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和政协自身建设。这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保证。要重视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统筹政协领导班子和同级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年富力强、热心和熟悉政协工作的同志充实到政协领导班子中去。要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政协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团体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有适当数量。要重视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优势,研究并合理设置和调整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发挥好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要切实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把有代表性、责任感强、廉洁守法、有议政建言能力的人士选拔到委员队伍中来,同时要强化委员学习培训,健全委员履职管理制度,促进委员全面提高素质、有效履行职责。要积极探索专门委员会工作新思路新方式,增强工作活力和成效,使其真正成为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部门。要重视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推动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及基层之间的干部交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干部队伍。

  4、积极为政协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要根据政协事业发展需要,解决好政协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支持政协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要重视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把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确保政协委员的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宣传部门要把对人民政协的宣传纳入宣传工作总体安排,新闻单位要开辟宣传政协工作的专栏或专题节目,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新征程上,人民政协肩负重任、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同心同德,开拓奋进,为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