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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13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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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病久治未愈,患者砍医生,小小的医患矛盾屡屡引发广为关注的公共事件,本该携手共抗病魔的医生和患者,为何走向对立?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如何建立?各界代表、委员们在深思,在求解。

  在省人大代表、高邮市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乔来娣看来,医患纠纷的形成土壤,与一段时期以来的看病难、看病贵有关。“现在患者看病主要有三难:农民看病难、去大医院看病难、找名医难。从县级医院的角度看,前几年的医改将乡镇和社区医院更多地定位为预防和保健医院,导致到县医院就诊的农村病人急剧增加。而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长期不足,医疗设备也相对陈旧,使得诊治疾患的压力很大。这一矛盾,为医患纠纷的产生埋种下一种情绪。”

  “医患关系紧张有着复杂的经济和社会根源。”省政协委员、省人民医院院长王虹分析得十分深刻:除了医疗服务提供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之间存在矛盾外,还由于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力之间、医学技术发展的有限性与患者期望值的无限性之间、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与缺乏有效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之间,以及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不完善与人民群众的诉求需求之间等诸多方面存在矛盾。“所以说,医患关系是社会复杂矛盾的‘寒暑表’。”

  构建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乔来娣代表建议,首先要加大基层医院医疗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优秀人才到基层医院工作;其次加大对基层医院的投入,改善医疗设施设备,尽快把县级医院做大做强,满足基层群众的就诊要求;此外,从物质和精神层面对医务人员给予更多关注,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当下亟待建构‘医患矛盾消解机制’和‘医患纠纷处理机制’。”省政协委员、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金太军认为,如果客观上处于强势的医生忠于职守并与患者及其家属有着良好的沟通与交流,最大限度地满足客观上处于弱势的患者的合理要求,就能够有效化解医患矛盾,也就很难产生医患纠纷。

  现实中,患者家属也可能成为强势方,甚至出现了职业性“医闹”现象。省政协委员、南通市工商联副秘书长张薇丽认为,在医患纠纷调处中,医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失公允,不仅难以胜任,而且往往导致纠纷恶化演变为“医闹”。她建议,调整充实各级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具有公信力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和专家团队,同时,财政给予资金支持。金太军委员也建议,对医患纠纷应引入法律机制,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避免“闹得越凶好处越大”的现象。

  目前各地大多建立了医患沟通办公室、医患处理调解会,还有医学院来做鉴定。而省政协委员、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查文章觉得,解决矛盾还停留在医院和患者双方,“更需要引入的,是一种社会医患保险。如果有保险行业来做这件事,那么,医患纠纷就可以由第三方去解决,更显公平公正。”

  本报记者  王拓 郁芬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