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献策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省政协十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大会发言摘登(上)
编者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资政建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献计出力,是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9月15日至16日,省政协举行十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行协商讨论。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到会通报情况,省委、省政府15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听取委员意见。会议共收到大会发言材料47份,有16位委员作大会发言。现将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的发言摘发如下,其他8位委员的发言也将在新华日报21日的《团结与民主》专版摘发,敬请关注。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网络虚拟社会管理
徐雁(代表民革江苏省委)
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工作的新领域和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虚拟社会管理是当前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建议:一是高度重视网络虚拟社会问题,将社会管理工作向网络延伸。自觉克服“网盲”和“网络恐惧症”,努力学会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管理和运用网络进行社会管理两项本领,并将其他领域的社会管理工作向网络领域延伸。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培训,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涉及本领域的网络信息公开、舆情搜集、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流程。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管理地方立法。尽快制定出台全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把涉及国计民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纳入保护范围,具体明确网络犯罪的立案标准、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以及网络犯罪刑事管辖原则等。修订现有的法规、部门规章,逐步建立起系统、高效、严谨的虚拟社会法律规范体系,为依法管理互联网提供健全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建立完善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法律规范、政府指导、企业自律、网络社群自治的多元治理模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信息安全、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保护、网络市场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机制。四是加强网络文化引导。一方面,将网络舆情引导机制与网络辅助下的民主决策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务公开,充分尊重和满足群众知情权,畅通网上维权通道,建立健全网络民意收集、研究、反馈机制,发挥网络民意在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网络文化。另一方面,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建设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以真实正确的信息、勇于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正面引导。五是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保障机制。建立互联网安全监管技术手段保障机制,提高网络安全技术保障水平。加强对网络管理现有人员的培训和后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互联网管理职能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资源和力量,以便对运营商进行统筹管理。对建立网站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明确要求配齐必要的网络安全设施,制定应急方案,配备合格管理人员。
充分利用物联网创新农业生产管理模式
于琨奇(代表民盟江苏省委)
从2008年开始,民盟江苏省委的有关专家参与了国家级重大研究课题—— “农户结算卡示范管理系统”项目试点,并于2010年取得了初步成效。试点中的农户结算卡系统(以下简称“物农卡”),主要包括农户结算卡、手持收购终端设备、台式收购终端设备、中央数据运营平台四部分。通过多方调查分析,我们认为物联网下的农户结算卡体系,既是一种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与保障粮食安全的好方法,也是一种对农业生产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具有多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效果明显,能真实反映农业生产与流通的基本数据;二是客观公正,能更好地发挥各种惠农补贴的促进作用;三是真实可信,能为农业生产和调控提供及时准确的动态信息;四是涵盖面广,有助于形成全方位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总之,“物农卡”系统能为国家粮食管理与调控提供准确数据,为实施相对科学的按售粮数量进行直补与粮食质量安全追溯提供技术支持,为全面监管粮食企业的行为提供最新技术手段。随着项目的进一步扩大和推进,必将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管理,实行财政、粮食、供销、农林、发改委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对各级行政部门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科学实施宏观调控、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进农业产业信息化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类研究各种问题、原因与对策;对试点“物农卡”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深度挖掘与系统提升,在此基础上形成“十二五”期间我省“物农卡”系统的推广规划;扩大“物农卡”系统的试点范围,将之向全省推广,实现从单一的粮食收购领域拓展到整个农业生产和管理领域,并着重研究、调整和创新“物农卡”在粮食补贴、调控、管理领域的运用,加快改变传统低效的农业管理方式,为我省物联网建设拓展发展空间。
重视发挥公权力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作用
许长新(代表民建江苏省委)
劳资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劳资关系仅靠劳方与资方本身自主调节难以构建起合理的劳资关系模式。要实现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必须有第三方力量的恰当介入,而这种第三方力量只能是政府公权力。建议:一是维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就业政策与社保负担水平,寻求劳资关系的利益平衡点。当前劳动力供需关系的失衡主要是结构性的,而非绝对数量的供不应求。因此,要对劳动力供求关系进行宏观考量和动态监控,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就业形势进行科学预判。在此前提下,政府应理性看待劳资关系,力求平衡。就业政策导向和社会保险负担水平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既要维护职工正当权益,也要尊重企业资产增值的合理诉求。要合理设计劳资利益争议制度,提供对话平台,使双方能够通过有效协商解决劳资矛盾。二是建立社会保险缴存联动机制,缓和劳资双方在劳动收入问题上的对立。建立社保缴存与居民消费指数、就业情况波动等社会经济形势联动机制。当物价增长过快、社会经济困难的时候,适当调整劳动保障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社保负担。三是对企业用工和个人就业信息进行收集和披露,降低劳资双方的用工和就业风险。着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对企业用工和个人就业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依托现有的社会保障系统,对企业用工和个人就业信息进行收集和披露。所收集的信息情况应该能够反映劳方或者资方的工作与用工行为轨迹,并重点关注一些异常情况。例如,资方在用工过程中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劳方在就业过程中是否经常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频繁跳槽等。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公开查询信息,从而对劳资双方的劳动用工行为进行约束,弥补信息失灵带来的劳资关系风险。但信息披露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仅限于对客观事实的描述,避免任何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
创新医疗纠纷调解机制营造良好就医环境
黄蓓佳(代表民进江苏省委)
有效化解各类纠纷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目前在各类纠纷中,医疗纠纷是较为突出的一个方面。事实证明,只有建立一个能整合各方力量的第三方机构,才能有效应对医患纠纷。在这方面,南通市的经验值得重视。该市于2008年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机构独立于医患双方,专门负责化解医患纠纷。中心隶属于市综治委,建立由74名副高职称以上医生和公检法各1名法医组成的医患纠纷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实行回避制度和随机抽取制度,提高了医患纠纷调处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机制,按照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原则,负责受理市区11家二级以上医院的医患纠纷。目前,已处理50多起纠纷,没有出现一例反复。为防止在理赔环节上推诿扯皮,医调中心还采取“分级调处,统一支付”的办法,赔付主体由调处中心承担,医院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一是积极推广南通经验。在各地建立既能相对独立于医院和卫生部门、又能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解决医患纠纷。二是大力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根据医务人员所从事医疗工作风险大小、工作年限长短及其既往业绩(包括医疗事故记录),购买不同额度的保险,对本年度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提高下一年度的保费金额,本年度未出医疗事故的,则在购买责任险时给予一定优惠,医院方面也可对责任险给予适当资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即由保险公司根据案情进行理赔,避免医患双方直接争执和讨价还价。三是开设医疗意外险。医院只需在挂号费或住院费中附加一份负担不大的小额度(一两角钱)意外险,发生意外事故时即可由此险进行赔付,避免医患双方发生冲突。四是尽快为医疗事故处理立法。根据形势发展以及各地近年来医疗事故处理中的经验做法,尽快制定完善的医疗事故处理法,使医疗事故处理有法可依,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明确社会管理主体多元性提升管理主体综合素质
朱妍(代表农工党江苏省委)
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明确各级政府、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等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责任。建议:一是转变观念,明确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将社会管理主体从以往单一的政府管理主体,发展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多元共构的社会管理主体。政府要致力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让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社会治理的职能和作用。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好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以及为公众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重视培养公民个人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意识,依托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平台,建立和巩固一定数量、稳定的志愿者和义工队伍。二是制定法规,加强社会管理主体的法律保障。制定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主体的地方性法规,适时出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配套法律法规,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创新机制,加大对社会管理主体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将社会建设和管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通过项目资助或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等方式,打造名牌公益性社会组织。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公益性“孵化园”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初创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四是加强监督,促进社会管理主体、健康成长。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监管。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制定社会组织评估与奖励优惠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政府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在购买服务、奖励或政策优惠方面,对良性运转、服务社会、服务公众取得较好成绩的社会组织予以优先考虑。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的进出机制。
推进应急机制建设创新公共管理
徐利明(代表致公党江苏省委)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发事件由于突发性强、破坏性显著,应急管理过程复杂,处置不当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建议:一是更新管理理念,把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常态化管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中长期应急管理战略规划,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应急管理体制。将行政管理体制式的应急管理体制转变为以事件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事发地政府为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的职责,积极推动地区之间、军地之间以及专业组织与群众组织、志愿者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联动效应。提高应急管理中心的地位,将其作为应急管理的领导、控制和协调中心。三是完善应急管理预警和处置机制,建立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体系,以应对随时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在极端紧迫的情况下为决策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建立高效的指挥体系,提供基本的公共设施和安全保障等措施。建立监测和动员体系,把潜在应对能力迅速转化为现实能力。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行政处分和问责力度。四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提供真实有效信息。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传播途径,认真倾听、及时回应网民呼声,避免突发事件扩大化。五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建立专业化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可借鉴浙江、广东的经验,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学科与专业应急培训基地,尽快解决目前应急管理人才与师资力量短缺的问题。六是加强公民应急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度。提高公众预防、自救能力,引导非政府组织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发挥作用。
创新基层政府社会管理方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徐大勇(代表九三学社江苏省委)
基层政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参与者,社区则是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的落脚点,二者之间的互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基层社会管理的成效。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需要转变简单“维稳”的工作思路,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因此,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基层政府为基点,以社区自治组织为纽带,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多元协作式”的社会管理格局,是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选择。建议:一是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以基层党建创新带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有效整合党在基层的组织资源,逐步建立覆盖广泛、科学发展的基层党组织体系,重点加强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新市民和流动人口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把党建工作要求与基层社会发展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规范基层政府行为,保障社区居民自治权利。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职责权限。尝试转变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管理关系,通过签订《社区自治组织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书》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培育多元化的社会组织体系,加快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满足公共服务多元化需求。四是以社区为基础,因地制宜创立社会企业。以社区为法人主体和管理主体创立社会企业,以企业模式经营公益性组织,盈利部分实行“三三制分账”,三分之一用于企业发展,三分之一用于社区治理,三分之一用于社会公益。五是凝聚社会力量,积极引导企业和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引导和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基层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机制。同时,鼓励和动员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变“被管理者”为“主动参与者”。
推进民营企业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陆云芳(代表省工商联)
民营企业是我省最大的企业群体,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建议: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立民营企业与所在地社区社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听取民营企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意见和建议,重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支持党工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模范典型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民营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更多民营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经验指导。二是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尽快清除各种制度性障碍,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实现企业员工医疗、保险、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以企业为平台,为新生代就业群体提供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促进新生代就业群体健康成长。将企业员工管理融入到地方社会管理之中,引导民营企业由生产管理向员工生活管理延伸。加强社区与企业合作,吸纳新生代就业群体参与社区事务,缩减与城市居民的社会距离,促进他们在成为“企业员工”的同时也能成为真正的“社区公民”。三是发挥行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吸引行业组织进入公共管理领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自律职能,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吸纳行业协会、商会参与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督察工作,参与建立和完善价格、食品、药品、环保等社会公共安全的预警和应急体系。推进民营企业提高科学发展水平,实现企业与社会、生态环境的友好相处,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