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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10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发言单位:民进江苏省委员会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需求,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举措。

  一、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状况

  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向公众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的组织。近年来,许多地方积极推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使公益性社会组织成为现代公共服务的新型载体,承接了政府的某些职能,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苏州市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1000万元,启动公益创投活动,形成了一批组织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系列化、项目特色化、经营产业化的社区服务品牌。苏州市沧浪区“居家乐”虚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统一规范的标准化、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被国内数十个城市借鉴和仿效。

  近年来,上海围绕社区居民基本生活服务需求,以公益性为宗旨,以非营利为目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公益孵化园等措施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无偿或低价的民生服务。2009年12月成立全国首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公益孵化器——浦东公益园,入驻公益性社会组织20多家,水、电、房租均由政府提供。同时上海已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2010年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标金额超过1个亿,扶持了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府职能尚未拓宽,购买服务欠缺。相关部门不愿下放一些与民生有关的职能,致使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难以承接政府有关职能,无法发挥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GDP的比重跟发达国家相比还较低,即使像上海这样公益组织发展较为迅速的城市也只有约1.5%,而发达国家平均值为4.6%。

  第二,政府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一方面,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造成一些社会组织在登记“门槛”过高的情况下难以获得合法地位。另一方面,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别的社会组织在营业税方面基本上享受不到减免优惠。

  第三,缺乏优秀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专业人才。目前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服务人员大部分是“4050”下岗失业群体,专业能力不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的专业人才,由于待遇较低,社会地位不高等原因,很少从事专门的社工服务。

  第四,公益性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很多公益性社会组织偏向于某一方面服务,如养老、戒毒、纠纷调解等,没有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

  三、推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建议

  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我国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为此建议: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应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更多的工作外包给公益性社会组织去做。应认真研究和梳理政府现有工作事务的范围、领域,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承担某些可转移的职能,完善“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应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凡是政府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主要通过公益创投、公益项目招投标等形式,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实施机构,让这些服务主要以向非政府机构购买的方式实现。

  (三)构建孵化平台,加快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鉴于目前公益性社会组织自身发育能力较弱,各地应像扶持高科技企业一样,构建孵化平台,建立公益园区,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

  (四)加大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考虑到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服务性的特点,应出台有利于他们发展的政策,减免向他们征收的税费,减轻他们的负担。

  (五)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待遇水平,形成一支高层次的专业人才队伍。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社区服务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高达30%至40%。《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已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六大人才队伍”之中。因此,应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社会工作者待遇方面,深圳、东莞、广州等地,社工月收入在3500至4500元左右,而南京、苏州等地社工月收入只有1600至1800元。因此,需要提高社会工作者待遇,以形成一支稳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六)加强公益性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增进与不同领域、不同背景的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拓宽自己的业务范围,放大职能,朝多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