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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10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发言人:卢章平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和教育现代化工程的实施,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校舍建设、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免费教科书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及生均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投入。这对推动农村各类教育的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目前我省扶贫助学的基本情况

  根据2004年4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即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实施这一政策,2004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暂行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苏北五市、苏中地区转移支付县和黄桥、茅山(句容、丹徒)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列为省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县级政府承担免除其杂费和补助寄宿生活费的责任。这些措施于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至2010年,省财政通过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水平的方式安排专项经费87600万元,对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给予专项补助;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0000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或比例)发放生活补助费、奖学金和助学金,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近160000万元。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农村(包括省辖市所属农村乡镇、县及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二、扶贫助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离实现全面覆盖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扶贫助学任务还相当繁重。主要体现在学前教育上还是空白,学前教育入园难、费用高等问题仍较突出。主要原因在于办园经费筹措困难,加之近年来教育现代化的实施,许多幼儿园为达到省颁验收标准,均负债改善办学条件,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面小,力度不大。目前,政府资助中等职业学校的渠道有两条,一是发放国家助学金,受惠群体为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是困难家庭免学费政策,财政政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5%。对大多数来自农村的学生来说,家庭没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占了相当一部分,而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即使去掉政府补助部分,让一个普通家庭来支付,也感吃力,造成了部分学生因贫退学。

  (三)助学机构建制尚不够健全,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从教育部门的机构状况来看,助学机构设置未能到位,其职能一般分解在各个部门或基层学校,对全面的资助情况没有系统的管理机制,其他社会资源未能统筹利用,影响了助学工作的持续高效运作。

  三、完善农村助学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扶贫助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和顺利就业,是实现贫困家庭根本脱贫和防止“跨代贫困”的关键措施。切实做好扶贫助学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建议:

  (一)在教育部门成立职能完善的学生资助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建立以财政专项资金为主、社会募集资金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按时足额拨付。

  (二)建立和完善扶贫助学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有关信息,建立专门的困难家庭学生数据库、信息平台和助学档案,形成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跟踪检查制度;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改革资助方式,倡导社会扶贫助学,搭建基金、慈善团体、网上、结对救助等专项救助平台,有效整合各类救助资源。

  (三)逐步实现农村扶贫助学的全覆盖和全程资助。建立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学前教育必要的办学经费,推进教育公平。同时,将义务教育学生困难资助的模式延伸至学前教育,财政每年按预算拨付贫困幼儿专项助学金,用于困难幼儿的伙食费或其他费用。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帮扶力度,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坚持特事特办原则,灵活运用资金,解决突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救助。

  (四)进一步促进助学金发放的人性化、科学化。让受资助人有尊严地接受资助,帮助他们树立“受助者助人”的观念,自愿做好爱心传递。同时,尊重隐私权,对受资助学生情况高度保密,一律不得对外公开受助人资料信息,从细节入手,给予贫困学子更多的温暖。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镇江市委主委,江苏大学图书馆馆长,教授、博导

界别:致公党